【时光就这样悠悠往前走着,转眼到了高二。
五月底的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露营,这是秦牧向学校申请的,为的是锻炼同学们的野外生存能力,深刻体会生活的不易。
秦芳薇喜欢这种活动,她是父亲一手带大的,而父亲最大的喜好就是带着她走入大山,去登山,去野营,在艰苦的环境中感受人生需要拼搏的哲理。
九个班级,有十二个老师带队,每个班另挑了男女同学各一名当老师的小助手。
扎营的时候,一至九班绕着一个水塘扎了一圈营帐,于是一班和九班自然而然就凑到了一起。
秦芳薇有露营的经验,所以,她扎的营帐像模像样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她又去帮助了其他同学。
傍晚时分,营帐全都扎好了,秦芳薇陪着父亲去巡逻时,发现九班的营帐扎得最有特色,地面刻意平整了一番,以一个圆形围着一主帐,每个营帐上分别标明了号码,以及里面睡了哪几个人,以便于管理。
据说这是昀珩规划的。平整地面时,同学们发了一些牢骚,后来发现自己的营帐睡起来比其他班的要舒服,才一个个眉开眼笑了。
对此,秦牧表示了赞赏。
因为这次野外扎营具体该怎么做,老师们选择了袖手旁观,只说这一次的实践活动,最终会记入期末的生活自理考评当中。
秦芳薇为了解决地面不平的问题,就去向附近村民借了稻草,不厚不薄一层、整整齐齐地铺在底下。
其他班见了纷纷效仿,结果被村民拒绝了。
无他,那些水稻秸秆,村民们烧了大半年,差不多就烧没了,剩下不多,来借的同学人太多,他们自然就不肯了。
所以,除了一班和二班,其他班都没借到水稻秸秆。
晚上,九班的高鑫献宝似的做了好几道菜,可以说是几个班级当中做的菜色最好的一个班。那家伙还笑着说,他的人生志向就是做一个厨师。
然后,所有人都吐起槽来:“堂堂高氏集团的少东家想做厨师,高爷爷要被你气死了。”
“有什么好气的?我可以凭着一手中华美食发家致富,建一个高端美食坊,汇集世界美食于一体,独领风骚于美食界,赚光你们手上的钞票……”
谁说做个厨师就是志气短了,这高鑫,别看他平常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但是志向绝对是宏大的,而且人家有那个资本。
说真的,比起动手能力,一班的那群“书呆子”远远落在后面,煮出来的食物只能说差强人意,勉强能下肚。在学校全能的秦芳薇,在厨艺上也是相形见绌的。
比起九班的丰富,一班的晚餐非常简单。
从这个对比可以看出这样一种情况: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上去一无是处的人,说不定在特定环境中就是宝贝了。
为期三天半的野外露营,整个高二年级玩疯了,青春飞扬的他们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将露营玩得无比精彩,拔河比赛、野地竞走、抓野鸡、摘橘子、农庄种菜比赛,晚上更有知识竞赛……每日的节目都安排得格外的充足,又有营养,深受同学们的喜欢。
不过于秦芳薇来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垂钓,和邓溯、索娜,还有一个叫周磐的男生一起,有说有笑,恣意地享受这惬意无比的休闲时光。
秦芳薇和邓溯在人前尽量不独处,所以,他们会把索娜拉着,而那个周磐,因为心仪索娜,每每都会相随,和周磐交好的另一个男生也时不时会来凑热闹。
邓溯会用笛子吹曲,在篝火晚会时,吹了一曲,让所有人都惊艳了;而秦芳薇会素描,晚会时,她当场临摹,将热闹的画面清清楚楚地勾勒了出来,且每个人物都惟妙惟肖,也得了一片惊赞。
最难得的是,昀珩被高鑫推了出来,表演了一个酷酷的魔术,看呆了所有人。
还有很多人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在第二晚的露营晚会上尽兴地展现着自己。
匆匆地,两天半就这么过去了。
第四天返程时,秦芳薇落在最后,欣赏着夏意渐浓的大山,满山的绿叶红花,煞是好看。
后来,她看到了一只雪白的野兔,注意力一下被吸引了,那可爱的小东西就在小斜坡上吃草,看上去乖得不得了。
她心里生了喜欢之情,小心翼翼地扑过去。可那小东西在发现有危险之后,撒腿就跑……
“喂,别跑……邓溯,过来帮帮我啊……我要抓住它,摸一摸它那油光滑亮的毛……”
邓溯笑着跟了过来。
只是,他们到底没逮住它。
秦芳薇的好胜之心被激起,她跑得飞快,誓要将它拿下。
她是田径好手,邓溯根本跑不过她,偏偏那小兔子好像在故意逗弄她似的,跑跑停停,竟把她带去深山了。
等她回过神,发现自己在一片陌生的林子里时,叫邓溯没人应。属于路盲的她又没把手机带在身上,越走越偏,最后脚下一不留神,踩到了一条蛇。
那蛇反过身就在她脚踝处咬了一口,一阵疼痛袭来,她一惊,从蛇口逃脱后往后直退,脚下一软,翻进了边上一条干掉的小山沟里,摔了一个四脚朝天。
她一阵晕头转向,回魂后,坐在满是萋萋青草的沟底,忍着身上的疼痛,挽起裤脚,只看到被咬的地方渗着两点毒血,心下顿生恐惧,也不知那是什么蛇。
所幸她有野外求生的经验,慌归慌,还是第一时间扯下马尾上的发绳将那个地方捆了起来,但是接下去该怎么处理,她不知道了,想站起来又发现另一只脚崴了……
“救命啊,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她在那里叫嚷着。
可在这深山老林,哪有人经过,一声声呼唤传开,除一阵阵鸟雀声传送回来,概无其他声响。
她正急得不得了,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叫唤:“秦芳薇,是你吗?”
她往上看,那张疤痕脸在上面探望,竟是那个讨人厌的昀珩找来了……
但没关系,这个时候,但凡有个人能来,那就是最可爱的人……
秦芳薇马上脆声应了话:“是我,是我……我……我的右脚崴了,左脚还被蛇咬了一口,现在根本站不起来……”
他就在这个时候冲了下来,听得她说她被蛇咬了,神色一凛?:“有毒吗?”
“有。”
而且很疼……
她咬着唇,都不敢动弹。
“别动,我先给你处理一下,等一下再送医院去打血清……”
他蹲下身子,挽起她的校裤裤管,果然在那雪白的左脚踝处看到了蛇咬过的齿印,血是黑色的,且脚已经肿了一大片。
这光景,当真是看得他好一番心惊肉跳。
他伸手触了触那肌肤……
“呀,疼……你别乱碰,疼呢……”
秦芳薇立马惊呼,想将脚抽回去。
“你别动,我先给你挤出一点毒血。这个你先含着。”
他把背上的牛仔背包给卸下来,从里面找出一个简单的医药箱,找到一板药,抠出两颗塞进她嘴里,还取来一瓶没开封的水,拧了瓶盖递了过去。
“这是什么?”她含混地问。
“解蛇毒的药,可以压住蛇毒,这样才能保住你这只脚……”
这话吓得她赶紧把水接过来,想都没想,喝了一口水将药吞进了肚子里。
“有没有看清那条蛇是什么蛇?”昀珩问这话时,四处观望了一下,生怕那毒蛇仍在附近。
“没法确定是什么蛇,只看到身上一环环的金色……”
这是她唯一的印象。
“行了,我知道了,先给你放毒血,会疼,忍着点。”
昀珩的医药箱里东西很丰富,有药,有酒精,有纱布,有胶带,还有锋利的小刀……
他取了小刀,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划了一个十字小创口,而后用一只透明的吸毒器罩在上面,用力捏了几下,将黑色的毒血吸出,直到有鲜红的血水冒出来,他才松开,再以纱布蘸上酒精洗了洗创口表面……
这一系列工作他一气呵成,她却疼得呜呜直叫:“轻点,你轻点,疼死了……”
昀珩却冷哼了一声,不客气地损了起来:“原来你也知道疼啊!知道疼还这么不听话!你把老师的叮嘱当耳边风了是不是?还是以为自己长的是金刚之身,蛇虫不侵?明明笨得连方位都弄不清楚,还要往山里跑。山里全是陷阱,全是野猪夹,你是想掉进陷阱里摔个半死,还是想让野猪夹夹个残废?还有,现在这个季节正是蛇在一年当中最活跃的时候,这点常识你都没有吗?别人都说你成绩如何如何好,我看你根本就是死读书,没半点灵活性……”
这个人本来就长得凶,说的话又快又厉,一句句又占理,可将她骂惨了。
也不知是痛,还是从没被人这么骂过,秦芳薇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这样的秦芳薇显得柔弱,失了平常班干部干练的气势,是昀珩见所未见的一面。可他没有因为这样就心软,而是继续数落她:“不许哭,别人听了还以为我趁边上没人欺负你……我告诉你,你要再哭,我就吻你,把坏事都做绝了,省得白白叫人冤枉了……”
这话一出,果然就把秦芳薇吓住了,一双大眼睛瞪得大大的,梨花带雨的,显得楚楚可怜。她心里发紧,掂量着他这句话实行起来的可能性。
下一刻,他沉着一张脸将医药箱给收拾好就往她背上背去,又看了看阴沉沉的天色,说:“可能会有阵雨,赶紧的,你背着它,我背着你马上出山去……”
面对蹲下来的那个显得精健的后背,秦芳薇有点拉不下脸贴上去,只闷闷道:“你没带手机吗?要不,你给我爸打个电话?”
昀珩知道她这是排斥和他有身体上的接触,但很不幸的是:“这里没信号。”
“……”
她顿时无言。
这时,大雨突然而至,打到了她脸上,啪地一下把她打得生疼。
昀珩见大雨急骤,神情一下变得极为不耐烦,催促道:“快点,你想变成落汤鸡吗?还是想耽误就医?我给你吃的药只有缓解蛇毒发作的作用,不及时打血清,要是出现其他什么不良的后果,你自己负责……万一这脚残了,千万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她吓得赶紧扑到了他背上,勾住了他的脖子,而他的双手则有力地托住了她的臀部。
这种亲密,说真的,真是让她别扭死了—长这么大,哪怕邓溯都没这么背过她呢,却被这个讨人厌的家伙背了,若说她心下没半点遗憾,那是不可能的。
但比起这点小情绪,自是保命要紧。
昀珩的心情也很复杂,他想不到他会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来一次这样亲密无间的接触。也许他该感谢那条蛇的,但一想到那可能是金环蛇,他的心情就有点沉重。
这山沟不高,他一个人上去容易,但身上背着一个人就困难了。
沿着山沟往前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找着台阶爬了上去。
不过,雨也越下越大了。
一个山洞适时出现在面前,他忙将人带进去。
“先躲一会儿。”
到了山洞口,他将人小心翼翼地放下来,抬头时,看到秦芳薇精神恹恹的,可能是余毒在她血液里起作用了。
“我感觉有点不舒服。”
秦芳薇觉得头越来越沉了,视线有点模糊,咽部有阻塞感,声音有点嘶哑。
“再吃两颗解蛇毒的药。等雨稍稍停一下,我就带你下山。现在雨太大,太容易出现山体滑坡……”
“嗯……”
她应了一声,接过他送过来的药,含进嘴里。
“你要觉得困,就睡一睡。放心,我会带你平安下山的。”
昀珩语气无比坚定,眼中闪着让人不知不觉产生信任的光芒:“这雨下不久。这些药够帮你熬过去的。”
“嗯!”秦芳薇点头。
她很想保持清醒的,但不幸的是,很快她失去了知觉,并倒进了昀珩的怀里。
昀珩抱着她的身子,只觉得双颊止不住发烫,心怦怦怦狂跳起来。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低头细细看她。她那巴掌大的脸孔上,五官是那么精致,眉不修而弯,唇秀气娇小,鼻挺立玲珑,肌肤白得有点异样,睫毛长长的,就像是洋娃娃的假睫,头发细细的、软软的,铺在他的胸口,透着发香……
一个冲动,他轻轻地低下头,含住了她的唇。
淡淡的花茶味道教他着迷。
最后,他到底还是保持理性,迅速结束了这个吻,见她依旧不省人事,稍稍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中又涌现了几分罪恶感,只因为他乘人之危了。
洞外雨水哗哗作响。
不知过了多久,雨小了,他背上她出洞,用一根带子将她和他绑在一起,往他们来的方向走,却发现山道塌了。没办法,他只能另寻别的通道,所幸那边是通畅的,只是他花了比来时多一半的时间才绕出去。
待听到有人巡山呼叫着“秦芳薇、昀珩”这两个名字时,他知道属于他们的短暂相处就这样过去了。
“我们在这儿……”
他转头看了看靠在他肩头沉睡的她,一边冲声音的来源地找去,一边呼应着。
很快,邓溯首先出现在他面前,看到秦芳薇靠在他肩头,脸色赫然一变?:“薇薇出什么事了?”
“被蛇咬了,已经处理过了,不过还得去医院打一针血清……”
昀珩目光复杂地望了这个男生一眼,下一秒就看到惊惶失色的秦牧赶了过来。
“什么蛇咬的?”秦牧过来察看秦芳薇的面色,又看了一眼她脚上处理过的伤口,一边轻声问,一边解开绑着他们的带子,将人抱了过去。
“应该是金环蛇。我给她吃过解毒药了……但现在还是出现了昏迷的现象,必须赶紧送医院……”
他揉了揉肩膀,因为长时间负重,此刻重物卸下,他终长长吁了一口气。
“昀珩,谢谢你啊……”纵然着急,秦牧还是记得道谢的。
“不用。”
昀珩将背在秦芳薇背上的背包取下,套到自己双肩上,看着老师将他心爱的女孩子带走了。
邓溯呢,看了昀珩一眼,紧跟着秦老师而去,心下很不是滋味:自己的女孩出了两次事故,但两次都是昀珩救的,这让他觉得自己好无能。身为男朋友,他太失职了。
昀珩呢,转开了头,正往山上望,脑子里不断回味着那个吻。
他想,他会记一辈子的。
这一生,曾有那么一小段时光,他拥有过她,这于他来说已经足够美好。
邓溯陪着秦芳薇去了医院,昀珩没有去,而是乘了其他老师的汽车返校了。
在医院,医生对秦芳薇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检查,最后推了推眼镜,宣告道:“被咬伤后的基本处理非常漂亮,否则,按着咬伤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计算,就算能保住小命,也难保住这只脚……现在你们大可以放心,没事了,傍晚就能醒过来……”
医生说得轻巧,邓溯却后怕极了。
若非有昀珩,芳薇的人生就有可能发生巨变—试问,好好的一个人要真变成了残废,那她还如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
不得不说,芳薇算是欠上昀珩一份大人情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之间还会有复杂的牵扯呢?
关于这个问题,他还真是回答不上来,心下很不是滋味,不愿承认那是真的。
傍晚时分,秦芳薇醒来,不过因为余毒,她说不得话,出不了声。
邓溯就在边上安慰她,陪着她,寸步不离。
秦芳薇因为邓溯在身边,晚上睡得特别沉。
秦牧欣慰地笑了笑,为这对孩子的友情动容。
就这样连着挂了三天的点滴,秦芳薇的身体终于恢复了过来。
“昀珩两次救你于危难,爸爸想了想,该和他郑重地道一次谢。明天是周六,我想请他来家里吃顿饭以表示感谢,你觉得怎么样?”
下午第三节课是体育课,秦牧把秦芳薇叫到办公室,说了说自己的打算。
秦芳薇觉得,那家伙虽然讨人厌,但是该帮人时义不容辞就帮了,这一点难能可贵,便答应了:“好啊,到时我想把邓溯和索索一起请过去,这样热闹点,您觉得行不行?”
“没问题。”秦牧同意了,看了看腕表道,“这样,我现在去买菜,就在家做几个家常小菜。你呢,去把人叫齐了,一起过去。”
“好!”
本来秦芳薇该出去上体育课的,但因为身体还虚软,就留在了教室。
从办公室回到教室,她瞧见了刚从室外上课回来,正坐在课椅上休息的索娜。远远地,她打了个招呼,走近后就直说了吃饭这件事。
“哎呀,不好,我去不了,今天是我家那老太爷的生日,我要不去的话,保镖强行架也会架我去的,只能下回再去尝秦老师的手艺了!”
索娜很想去,可实在抽身不得。
“是哦,我怎么忘了今天可是索爷爷生日。”她拍了一下后脑,“我是不是该改个日子,今天随你一起去给爷爷祝寿?”
“不用,那种场合你肯定不喜欢。”
反正,索娜对那种宴会是兴味索然的。
秦芳薇也不喜,就此作罢。
就在这时,邓溯从外面进来。
“邓溯,你过来一下!”她冲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什么事?”说着他擦了擦汗。
外面正在上体育课,他原在外面打篮球,因为缺一个人,也因为球场上没有她,打得不尽兴,就匆匆结束了,打道回了教室,看到她时就来了劲儿,快步走了过去。
秦芳薇说了刚刚那茬事。
“行,等一下下课了,一起过去叫昀珩……”邓溯满口答应。
秦芳薇看到他满头是汗,取出帕子给他擦汗—她之所以会这么大胆,是因为教室里没别的其他人,至于在索娜面前,他们完全不避嫌。
索娜看着这画面直翻白眼:“哎哎哎,你们是不是当我不存在?这么旁若无人地撒狗粮,也太戳心了……”
秦芳薇听了,回头掐这个死丫头,脸上全是美美的笑:“你要是嫉妒,大可以去找你的那谁啊……”
“我可没那谁!”
正当她们两个人嘻嘻哈哈闹作一团时,门外面昀珩一闪而过,眼神幽幽的。
下了课,秦芳薇和邓溯一起往九班去,却发现九班早已人去楼空。
邓溯给昀珩打电话,没有人接,又给高鑫打了电话。
“封大回公寓了啊!估计是手机没电了吧!我啊,我在回公寓的路上啊……我们早放学了,当然是翻墙出来的呀……嘿嘿嘿……”
九班的人最喜欢翻墙早退,还真是一群死性不改的坏孩子。
“要不,我们去平和小区找他吧?”秦芳薇想了想,建议道。除了这个办法,他们已无他法。
邓溯表示同意。
谁知他们才出了校园大门,邓溯接到了家里的电话。
挂断电话时,他脸色沉沉的,说道?:“恐怕不能去你家了,我妈让我回去,说有事要交代我……她晚上七点飞英国。”
“那你回吧!我独自去找昀珩。”
说来挺遗憾的,但家事要紧,邓妈妈找阿溯肯定是有急事。
不过邓溯还是将她送到了平和小区门口,且看着她进了小区大门,才招了一辆车直往家去。
路上,他给秦老师去了电话,告知了秦芳薇现在所在的地点……
秦芳薇是高鑫放进小区的,进门后却发现昀珩不在。
这是她第二次进这套公寓,房内依旧整洁无比,可见这两个人真的不是那种邋遢少年,平常应是爱收拾整理的。
“封大刚去了超市,你找他干什么?”高鑫手上抓着一个哑铃,一脸好奇地问,“是不是来谢他的救命之恩的?”
“嗯,我爸请他吃饭,亲自下厨以表示感谢。哎,高鑫,要不你也去?”
秦芳薇想着多邀一个人过去,这样相处起来比较自在,特别是这个高鑫,他很会调节气氛。光一个昀珩,恐怕会把气氛弄得无比尴尬。
“就吃一顿饭啊,我还以为你想以身相许呢……”高鑫嘻嘻笑起来。
闻言,秦芳薇极无语地瞪了过去。
高鑫哈哈一笑,忙转了话题,示意:“你坐吧,我在玩游戏,就不陪你了……至于去不去你家这事,等封大回来了再说,那家伙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跑回自己的房间,音箱里传出来的声音表明他在玩当前最流行的网游,她也玩过的—去年暑假,她曾和那个她都快忘了网名的网友疯狂刷过级。不过现在,她的重心在读书上,已经很久没碰那玩意儿。
秦芳薇坐到了沙发上,翻了翻茶几上的书,有厨艺书,有编程书,有设计类的书,有军事类的书,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
“高鑫,这些书谁在看?”她高声问了一句。
“全是封大的,我不看那种东西……”高鑫应了一句。
呵,不得不说,那个人看的东西还真是广……
哦,对了,这摞书中间还夹了一个硬抄本,本子里还夹了一支笔,她随手一翻,翻到了有笔的那一页,一眼瞄去,字迹龙飞凤舞,每一笔都力透纸背,充满了力量感。
她有点惊讶,这个人再次刷新了他在她心目中的印象。她原以为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字肯定不怎么样,结果居然会这么好看。
再细细一看那内容,她心里翻腾着的惊顿时就化成了说不出来的羞与怒,二话不说,站起来就往外飞奔,并把门给狠狠摔上了。
巨大的关门声把房里的高鑫给勾了出来。
咦,怎么回事?人呢?
那个大才女怎么突然就跑得没人影了呢?
他有点摸不着头脑,来到刚刚秦芳薇坐的地方,看到一个本子摊开着,这好像是昀珩的手札—那家伙有时会在上面写点东西,或是画点东西。
他凑过去看了一眼,顿时瞪大了眼,而后嘴角不知不觉往上扬起,终于明白秦芳薇为什么跑了—
哎呀呀,这些文字太有味道了……
他来来回回看了两遍,都快背出来了。这时门口有了动静,下一秒,昀珩走了进来,手上还拎着装有满满食材的两个大袋子。
高鑫眼中闪着诡谲之笑,清了清喉咙,对着那本子高声朗读了起来?:“一直很好奇接吻是怎样一种滋味,直到它发生了,我才明白,吻自己喜欢的女孩,能感受到的只有心跳如擂鼓,以及那软得不可思议的……”
本来要往厨房去的昀珩,下一刻,不管不顾地扔下手上的东西,像疯子似的奔跑了过来,沉着一张张飞似的怒脸,快如闪电般将他手上的本子夺了过去,并厉声吼了一句:“谁让你动我东西的?”
昀珩极度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所以,他们住在一起,通常房间是他收拾的,因为高鑫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触了他的底线,而高鑫在这方面没禁忌。
“不是我动的。”高鑫马上举手投降,“是你家女神来了,她翻的,而我只是一不小心看到了。嘿嘿嘿,真是想不到,动作够快的呀,居然都亲上嘴了……”
昀珩那脸孔顿时一黑,闻言目光又闪了闪,语气变得很危险:“你说谁来过?”
“秦芳薇呀,你上来的时候没见到她吗?她刚跑来说找你去她家吃饭,我让她在客厅等你,可谁知我才进去没一会儿工夫,她就跑了,肯定是气跑的……哎,你要不要追上去解释解释?”
说到最后,高鑫突然担忧了起来,刚刚那门摔得那么重,足见她很生气、很生气。
“就你事多,谁让你放她进来的?!”
昀珩恼火极了,抓起硬抄本就想扇他几个耳光。
高鑫忙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一脸无辜地小声接话道?:“我这是想帮你。”
“你除了帮倒忙,还能做什么?”昀珩转身将本子拿去自己的房间珍藏了起来。
“我哪知道你偷亲了人家……”高鑫转而问道,“那现在该怎么办?”
昀珩不语,折回厨房继续整理冰箱。
“哎,你不打算去追秦芳薇啊?”高鑫追过去焦急地问。
“我追去干吗?道歉吗?”昀珩轻轻关上冰箱门,拧着手上的纯净水瓶盖说,“我不后悔吻她,但也没打算追她。”
所以,他不会追,更不会道歉。
极淡定的他回自己的房间前扔下一句话:“晚餐你准备。”
“不是吧!今天好像轮到你下厨。”高鑫顿时跳了起来。
“基于你的行为让我很不爽,未来一周我都不会下厨。如果你不想弥补,那么,我就会将你扫地出门……怎么选,你自己看着办……”
“砰—”他的房门被重重摔上了。
高鑫翻白眼,好心没好报啊!
秦芳薇是跑回家的,气得双眼通红,一进屋就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拼命地刷牙,心下只有一个想法:脏死了,昀珩这个人,她要恨死他了……
这一刻,她的脑子里反反复复浮现的是那些令人作呕的文字:从认识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只能远远观望,从不敢奢望靠近,也没想过得到什么。可老天一再地给我机会,让我离她那么的近,近到触手可及。我一直在想,这是老天在垂怜我吗?因为注定此生与她无缘,所以就制造了这样一种缘,让我有机会靠近她?我太喜欢吻她的滋味了,我想,我会记一辈子的……不管将来我会娶谁为妻,初吻都是她,我最喜欢的小姑娘……
秦芳薇拼命地往脸上泼水,拼命地擦着,气得胃都疼了,对那家伙所怀有的那些好印象完完全全被颠覆了。
这辈子,她从没恨过别人,可这一刻,她恨惨了他。
羞愤和自责,令她呜呜呜哭了出来。
门外面,秦牧有听到开门声,可等他在厨房转过身迎出来时,不见女儿,也不见任何该出现在这里的客人,只有洗手间那边传来了哗哗哗的水声,他不明就里,这什么情况?
他上前敲了敲门:“薇薇,人呢?怎么一个客人都没来呀?你没叫索娜和邓溯吗?还有昀珩呢……”
那流水声那么响,隐约还夹杂着哭声。
怎么了啊?他狐疑。
“别提那人渣。”
秦芳薇现在一听到那个名字就像一个被点着的炮仗,一下就能炸开花。她把水龙头一关,把门一拉,就怒跳到了父亲面前,整个人就像一头被激怒的小狮子。
她明明知道这样和父亲生气太过任性,可是被父母爱着的孩子,总会在父母面前闹闹小情绪的,何况现在她真的很愤怒,那已然熊熊燃烧的怒火是她无法控制得住的。
“人渣?昀珩怎么惹到你了?”秦牧讶然。
对于这个女儿,他是很了解的,平常与人相处时温和可亲,指挥人办事时逻辑清楚、思维敏捷,做事干脆果断,只要不触她的底线,她绝不斤斤计较。现在她的反应这么强烈,肯定是那小子做了什么让她接受不了的事。
“他……他根本不是人……”秦芳薇咬牙道,“我要有刀子,肯定狠狠戳他几刀……”
那种羞辱,她没办法说出口,哪怕面对的是父亲。再说了,叫上家长去出头这种事,小的时候或还可以一做,但如今长大了,这又是有伤名誉的事情,哪能诉之于人?
“又在胡说了是不是?就算他杀了人,也该由法院来判刑,哪轮得着你来戳他几刀?难不成你想陪他一起去坐牢?傻成这样,还是我女儿吗?”秦牧很理性地劝道。
秦芳薇咬了咬唇,心下知道自己说的是气话,但还是强硬道:“总之,从今往后,我和他恩怨相抵,两不相欠。爸,求您以后别在我面前提这个人的名字。”
决然地扔下一句,她奔进自己的房间,把门摔上,扑在床上呜呜直哭。
秦牧哪还有做菜的兴致,将身上的围兜一解,坐到沙发上沉沉吐气,良久后才拨了昀珩的号码。
“老师,有事吗?”
不管昀珩在别人面前如何嚣张跋扈,但在秦牧面前,他的态度一直都很恭敬守礼。
这样一个孩子,怎么就把他女儿惹成那样了呢?
“有空吗?找个地方聊两句。”他沉吟着说。
“平和小区边上有个咖啡厅。”
“好,那我们咖啡厅见。”
秦牧瞄了一眼女儿的房间,没去交代自己的行踪,转身拿上钥匙,悄悄出了门。
咖啡厅,秦牧到时,昀珩已经坐在那里,点了一杯咖啡,正用小勺子搅着。
“老师。”见到他,昀珩站了起来。
“坐吧!”
适时服务生过来问要点什么,秦牧要了一杯咖啡。
“老师找我有什么事吗?”昀珩直问来意。
他不喜拐弯抹角,秦牧也是?:“刚刚薇薇去找你了,结果是哭着回去的,还嚷着她再也不欠你了。我想知道原因,好好地去请你到家吃饭,怎么就一下变成了誓不两立的冤家?”
他弄不明白啊!
昀珩目光一闪,秦牧果然是为这事来的。
他默不作声,将手边一个硬抄本推了过来:“原因在这里。”
冷静作答了,他喝了一口咖啡。
秦牧接过本子看了一遍,顿时露出了震惊之色,也终于明白了薇薇的愤怒是从何而来的。
只是让秦牧没想到的是,这个昀珩居然如此不遮不掩,还将自己的“罪证”推了出来,如此坦荡,也不怕自己这个家长给他几个耳光吗?
“给我一个理由。”秦牧眯眼,语气隐隐流露出一丝不快。
“我喜欢秦芳薇,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后悔。”昀珩与秦牧直直对视着,一字一句道,“可以这么说,我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之前我对秦芳薇所做的一切,全是因为我喜欢……”
“别拿喜欢之名来为自己辩护。”秦牧厉声打断他,目光严厉,“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光明正大地追求……”
谁知昀珩低低地笑了出来,以手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脸孔,打断秦牧道:“您觉得我该如何追求,才不被人嘲笑?秦芳薇和邓溯这一对是旁人眼里的天作之合,您觉得闲杂人等随随便便介入得了吗?也许在读书上,我比不上秦芳薇,也没办法和邓溯较量,但这不代表我完全没智商。至少,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所以,我不会不知天高地厚,插进他们之间做第三者。也许在您或是秦芳薇眼里,我可能就是一只可笑的癞蛤蟆……但请放心,我没有想吃天鹅肉的打算。”
这几句话让秦牧感受到了一股自卑,一时他无言以对,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昀珩。
适时,昀珩低着头又轻轻一叹,手上搅着咖啡,继续往下说道?:“说真的,如果我当初可以早点找到她,要是找到她之前,我的脸还是那张完美无缺的脸,我一定会和邓溯一较高下,可现在,我没那资本去和他竞争,也没那基础去赢得你女儿的目光……所以我一不小心逾矩了一下,的确是小人了,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但那会是我这一生的朦胧初恋……本来这该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最后却给她造成困扰,这样的发展不在我的规划当中……但我不会就此对你们说抱歉……我救过她,也冒犯过她,如此相抵,也算两不相欠。老师,我还有事,现在该解释的我也解释了,先走一步……”
他无比平静地将自己的想法陈述了一遍,取了那个写着他年少冲动的爱情篇章的笔记本,起身冲秦牧一欠身,离开的步子迈得无比从容。
看着他离开,秦牧没有生气,每个孩子都有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光,眼前这个孩子,不坏。至于男女之间的事,还真不是能够说得清、道得明的。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高考结束了,这群年轻人与高中生涯彻底说了再见。
邓溯坐车回到家门口,脸色却十分沉重,心情奇差。
最近母亲也不知中了什么邪,非让他出国去哈佛,还说一切事宜她都已经打理妥当,到时他只要去个人就可以了。
当时他问:“那芳薇怎么办?”
母亲反问:“我是你妈,又不是秦芳薇的妈,她以后该怎么走,我有什么资格管?”
这话说得好像不无道理,却与他的计划相悖,在他眼里,母亲应该关心芳薇将来的才对:“我以为妈一直有把薇薇当作自己的未来儿媳妇在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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