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弹丸之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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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慕华从做苏少主起就对跟在他身后的,像令孤虹这样的小屁孩没什么好眼色。只要叶温言一个转身,他就能将那个小屁孩丢泥里去。
十五岁之前叶温言整日忙着给苏少主和令家大小姐劝和,好在令孤虹只要有好吃的就一切好说,苏慕华在叶温言面前也还算听话,若有好吃的也不会反对,于是叶温言硬是练就厨艺见长。
时近夏至,早晨之际便已是艳阳高照,阳光自枝桠间落下,照在窗沿下捧着一碗粥的人身上。那碗白粥熬到冒了鱼眼,丢进撕碎的菇菌,再加入剔了骨,片成纸一般薄的鱼片,待到滚开,鲜香滋味便在舌尖。
屋内王小痴张着胳膊坐在床上,等王英雄往他身上套着夹袄。王小痴捏上去滑滑的,甚至还带着奶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王英雄捏了捏自己皮糙肉厚,想着自己果然要男子气概很多。忍不住往王小痴身上多捏了几把,王小痴,谁让他是他弟呢,虽然是便宜捡来的。
不留行大着舌头道,“小苏这粥滋味好,看不出你这师爷懂得还挺多的。”
王英雄将王小痴拎下床,一人装了一碗粥,搬了凳子坐在不留行身边吃着。两个半大孩子下手又快又狠,不留行抢不过他们俩,倒先乐了,将碗冲了道,“宋小苏呢?”
王英雄道,“一早马大哥在悬崖那发现许多老鹰的尸体,宋师爷说他过去看看去了。”
黑色的扁毛畜生,翅膀张开长逾数尺。七八只尸身散落在悬崖下。苏慕华手拈着地上的枯枝,目中若有所思。“马不老,你把树枝分布的地方都告诉我,然后绘成图纸。”
马不老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枯枝,温柔细致地如情人的触摸。忍不住问道,“宋师爷,这树枝漫山都是,有何奇怪的?”
苏慕华手中握了数枝树枝,有些他摸一摸便抛下,有些他握在手中,马不老看他一共握了七八枝树枝在手中。苏慕华拢着那七八根树枝,笑道,“你看这树枝有何不同?”
此刻苏慕华将树枝攒在手中递到他面前,马不老要再看不出异常,也就白瞎了他当雁北县衙仵作的那双眼。“好整齐的断口。”
“这些枝条叶片茂盛,以长势推断应是长在向阳的南枝。”苏慕华曾在丑时探视过驻地周边,心知这片悬崖正对着他们的地方正是向阳的方向,悬崖的边沿有一片不大的松树林。
马不老检视着这些断口,“虽然平整,却不似刀剑的尖薄之力。”
苏慕华道,“是气劲。”
“气劲之力断了松枝,再击落七八只飞鹰,这江湖之中能做到的不过那么几个人,一只手掌都能数得过来。我都好奇这人是谁了。”
苏慕华听到不留行懒洋洋的声音,笑道,“确切的说是四个半人。”
不留行来了兴致,“哦?还有半个人?”
“寻欢山庄的庄主陆元应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便算半个人吧。但会出现在这里的,若我未曾猜错,该是蚀骨画刀。断这树枝的应是他的那招浮尘回雪。”
“苏家小子,果然有点见识。”长笑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自山崖上掠下。此处山崖并算陡峭,但那人疾掠而下,足不沾地,只见雪色长袂飘飘,虽不过一道身影,那气势却如铺天冰雪君临大地。
不留行也是轻功了得,但见此人身法也不免一声赞叹。若要他自己使来,以快哉千里的身法,也许能更轻飘快捷些,但绝没有画刀的那股凝练而压迫之势。
不留行一身功力大半都在轻功上,此刻见画刀身法,赞叹之余,想到若是对阵之时,画刀的身法可以慑服敌人,而自己的轻功只能用于逃命,不免有几分心灰意冷。
转眼之间,画刀来到近前,“苏家小子,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