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山近来玩得厉害,几乎就要不分昼夜,以至于一双袜子被他连穿三天,并且其间很少脱鞋放风。顾雄飞把他那双臭袜子脱下来扔到门外,然后晃晃荡荡的拧了一把热毛巾,狠狠的擦净了他的赤脚。
叶雪山不睡装睡,任凭顾雄飞为自己宽衣解带。末了一床羽绒被子轻飘飘的落下来,他在被窝里轻轻蹬了蹬腿,感觉非常舒服。疯玩了这么多天,也真累了,他料想顾雄飞言出必行,应该不会再缠自己,就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真睡着了。
他睡了,顾雄飞却是还舍不得睡。关闭电灯钻进被窝,他摸索着搂过了叶雪山。叶雪山刚刚被他脱成了一丝不挂,如今抱在怀中,正是一具火热苗条的颀长肉体。顾雄飞没有上下其手,单是把他拥到胸前,双臂松一阵紧一阵的勒着他缠着他。
他觉得叶雪山此刻很乖,很可怜。明天或者后天,他就要启程上战场去了,不知道在出发之前,叶雪山能否恢复健康。当然,他自信不会死在前线,但是……谁又敢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呢?
只是不死还不行,如果败了,同样也是无路可走。半壁江山都被革命军占领了,段巡阅使的名声则是一天坏似一天。顾雄飞时常思索天下大势,最后就要怀疑自己是在逆天而行——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顾雄飞想到这里,就彻底清醒了。一只手向下摸到叶雪山的手,他缓慢而有力的捏着捻着,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日上三竿之时,叶雪山睡醒了。
他这回可是睡了个饱足,醒了之后还留恋着不肯起。身体软绵绵的陷在床褥之中,仿佛连关节缝里的疲惫都发散了出去。仰面朝天的又迷糊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扭过头来,发现顾雄飞已然不见,枕头上面倒是摆了一双崭新的洋纱袜子。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他穿戴整齐走出门去。仆人见他下楼来了,便上前请他去用早餐;叶雪山随口问道:“大爷出门去了?”
仆人规规矩矩的答道:“大爷天刚亮就上车走了,要去山东,说是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叶雪山听闻此言,心中一喜,暗想:“滚得好!”
然后他仰头环顾四周,想象自己此刻就是顾宅的主人。
顾雄飞一走,叶雪山反倒不急着走了。
他在顾宅连吃带喝,夜里高卧在顾雄飞的大床上,一觉接一觉的大睡不止。如此直住了三四天,他偷偷过足了顾三少爷的干瘾,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天津了。
到家之后,叶雪山没有去勾搭吴碧城,而是先去了一趟公司,和林子森见了一面。
和先前相比,办公室的内容显然是丰富了一些,起码人气旺了许多,因为总有大伙计来来往往。叶雪山坐在高高大大的皮制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把很脆的五香花生米;林子森依旧是青布裤褂的打扮,新近剃了个短短的小平头,显得匪气更重了。略略驼背站在写字台前,他将一杯刚刚倒好的碧螺春推到叶雪山面前:“少爷,咱们手里落下了五十杆步枪和三万发子弹,是现在就去联系金先生,还是另找主顾?”
叶雪山端起茶杯啜饮一口,然后摇头答道:“不必急着向外卖,看看情形再说。那边大爷带兵上战场去了,新来的师长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求人不如求己,你们把枪留在手里,路上用来壮胆也是好的。”
林子森一点头,随即又道:“也有手枪,比利时的花口撸子,挺好看的,少爷要不要留一把玩玩?”
叶雪山一听这话,来了精神:“枪在哪儿呢?我瞧瞧去!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摸过枪!”
林子森答道:“在我家里。少爷要是不嫌脏,就过去看看;否则我把枪送到公馆里去也行。”
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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