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他小时候的时候,电脑还没普遍用到医院,医院里的医生开的药方完全就是鬼画符,巴不得所有人都不认识。那时候他就在想,拿药的人能看懂嘛!
到后来医院里电脑普及了,病人才能看懂药方上的字。
“是啊,病人看不清药方上的药,怎么查这些药。”夏小婉抬起头,仔细的说道:“有些患者对药懂一点的,看到药方会知道咱们没有乱开药。不懂药的,就算把这方子拿到其他药店去抓药,其他药店的人也能认识方子,不至于抓错药,出事情。”
一谈到跟医相关的,夏小婉就尤为认真。
“我是大夫,当然要让患者把病治好。再则,咱们这一行也有规矩,就算在其他铺子抓药,那些伙计也只是按方抓药,不会偷师。”
偷师……
林立可不认为现在这个时代,抓药的药剂师能偷得了师的。
不少药剂师,只是对药材了解,特别是中药。但真要开药方,或者学习的话,还早得很。
“不过话又说回来,药方本来就是治病救人的,就算被其他药铺的大夫学会了,也只会救更多的人。”这也是上一世她的爷爷说的。
那个时代,学医也是师傅带徒弟,做师傅的,当然怕徒弟太出色,抢了自己的饭碗,所以除了很常规的教学之外,其他的,全靠徒弟自己领悟和专研。
这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不是有句话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么。
既然已经有巨人在前了,何必要自己搭梯子攀爬。
那个时代,大不列颠的医生,都有开设学堂的。
所以爷爷才开了学堂,只要想学医的,交了学费,都一视同仁,倾尽所有,不管是自家人,还是卖身的学徒,还是教学费的学生,都能同堂上学。
当年爷爷开了先河,甚至请了不少名医来学堂任教,当初也是花费了不少精力的。
毕竟在那个年代,只有私塾的先生才会倾尽所有知识教学生。学生里出了当官里,私塾先生也会有脸面,能拿到更多的束脩。
兴许是受爷爷的思想过重,夏小婉也一直认为做大夫的,也没有抢饭碗这么个说法。
国中民众千千万,医者却少之又少。要真有本事,哪里会存在抢饭碗的事情。所以现在夏小婉看到现在的学校有开设医学院的,也颇为激动。
“所以也就无所谓偷师与否!要是我能自己研究出一个新方子,然后被很多很多医者用了,我肯定睡觉的时候都能笑醒。”说道这里,夏小婉的情绪难得的有些激动。
林立其实无法理解这种情绪,对于他来说,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太感兴趣的东西。
就算自己会很多,那也是轻而易举的学会,也是必要学会的。跟兴趣和信念无关。
所以,看到夏小婉这么认真的对学医和医术。甚至并不是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才学医。林立竟然有些羡慕嫉妒。
“夏小婉,你怎么能对一件事情这么执着呢?”想着想着,林立就脱口而出,言语中尽是艳羡。
夏小婉怔了怔,这还有为什么吗?
她觉得她的一切都是为了学医,治病救人的。当然,这是在抛除亲人的因素。要遇到自己的仇人,或是有人对自己的亲人不利,不用自己的医药知识杀人都不错了,就别想让她去救人了。
“这有什么不对的吗?”夏小婉反问。
林立颇有些唏嘘,虽然夏小婉跟她爸学的不是一个东西,但这一点倒是很像。夏教授在电子科技信息这一块,也极为认真。不愧是父女,
看着夏小婉写好方子,又去药柜里抓药,林立就拖着下巴看着夏小婉忙碌的样子。夏小婉左手拿着小秤,对于药材的位置很熟稔,几乎从左到又,把需要的药拿了,连药方都没看一眼。
嗯,药方现在正摆在他的面前呢。
药里的药材不多,也就七种,分别是,生箭耆,人参,天冬,知母,柴胡,桔梗。后面标注了汤剂。另外还有一种药,升麻,后面标注了为末炼蜜作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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