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鲁高因打断孙志新的讲述。
孙志新笑笑,继续道:“有一个部族啊,就懂得食用这种种子的方法。而挨着他们的另一个种族呢,就跟我们一样,不懂这个,也像我们一样靠打猎为生。会食用种子的部族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喜欢上了打猎部族的一个姑娘。他就想啊,把这些种子摘一些献给自己心爱的姑娘,让他尝一尝这种食物的味道。”
话音落处,只瞧见泰格和狼纳鲁的温柔眼光都瞧向了自己,孙志新心里忍不住一甜,宛如收到了两人送来当作礼物的小麦种子。区别仅在于……嗯,他不是姑娘……
忍住心里的甜密,孙志新又道:“小伙子摘了很多种子装在身上,一直沿着大山的脚下往姑娘的部族赶路。两边隔着很远的,要翻两座大山,走几天的路才能到。结果翻到第二座山的时候,小伙子太累了,一个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啊!”众小孩忍不住惊呼:“他没事吧?”
孙志新摇摇头:“有事。小伙子摔成了重伤,爬不起来,一个人静悄悄的在山谷里死去。”
众人于是默然,为那个深情的小伙子鞠一把同情之泪。泰格瞅了一眼孙志新,小声嘀咕:“我可不会那么蠢。”
鲁高因紧张的抓住孙志新的衣角:“那些种子呢?”
还是有人没忘记自己想要说的主题,真是聪明的小孩!孙志新暗赞了一句,接着道:“种子当然是在小伙子摔下去的时候沿途洒了一地。”
“姑娘左等小伙子不来,右等小伙子也不来,心里着急,先是跑去那边的部族去询问,又找来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寻找她的情人。大家都知道的,山那么大,路那么难走,想找一个人并不容易。找来找去一直都没找到,在大家都放弃了时候姑娘仍是不肯放弃。这样就一直找到了第二年春天,终于在山谷里找到了小伙子的尸体。小伙子已经死了很久了,但他洒落的种子却落进了土壤里,并且发了芽,就跟大家普经采摘过的植物一模一样。看到这些,就有聪明的人明白了一件事——”
布库和鲁高因都极为聪明,两人共时抢着到:“以前山谷里没有这种东西,而小伙子带着它们摔下去,它们又自己生长了出来,就说明它们可以用种子种到别的地方去!”鲁高因还补了一句:“看看它们重新长出来的地方,又需要什么才可以重新才出来,就可以学着像那样种!”
“聪明!”孙志新大赞:“后来大家又努力琢磨,就形成了一套种植小麦的方法。种植小麦跟打猎不一样。打猎收获需要运气,遇到什么才能收获什么,假如那天运气不好,什么都没遇到呢?或者是遇到强大的强兽打不过呢?而种下小麦,只要不出意外,就一定能收获更多的小麦。和打猎相比,种植很安全,不会有人在搏斗中受伤,只需播种就可以收获。另外只要种植得够多,肯辛勤的劳动,收获就会让再多的人也够吃,因此它的收获稳定而充足,确实要比打猎更强。”
鲁高因眼睛亮晶晶的,大声道:“那我一定学好种小麦,将来当个农夫!”
布库却犹豫得很,吉玛一直夸他很聪明,学东西能举一反三,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工匠。那他,是要当工匠好呢,还是当农夫好?听起来都很有趣啊……真是纠结!
还没等他想明白,就听孙志新拍了拍手掌,朗声道:“好了,故事讲完了,怎么埋种子照顾它大学也学会了。大家现在都该干嘛就干嘛去,过几天再来看发芽没有。”
众人于是哄笑,又一哄而散。孙志新则向纳鲁走过去,身边跟着银星和孙小鲁,还有自家的二鲁玛,开始每天必干的事情——蹓狗,呃,不对,蹓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