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谡承用力将他掰了回来,手腕顺势拉回,枪口直指庄峥心脏。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地,他扣下扳机。
砰。
子弹近距离射击。
庄峥身体一颤,拖着徐谡承仰面倒下。
“你跟了我三年,我看着你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变成稳重的男人。我陪伴你成长,你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我很想把你牢牢地固定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这么多年来,你是头一个让我想要安定下来的人。我不相信其他人睡在我的身边,但如果是你,我想……我应该能够,不,我是说,我愿意和你躺一辈子。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对人告白,你考虑一下。车里的玫瑰花,你喜欢就收下,不喜欢……我带回去。好了,就这样。”
放在后备箱里的录音骤然停止。
这是一个精巧的装置,只要后备箱完全弹开,录音就会自动启动。它完成了任务,静静地躺在满车厢的红玫瑰中间,好似和红玫瑰一起等待着主人将它们从里面捞出来。
四周一片死寂。
徐谡承半天才回过神,放开枪,疯狂地去摸庄峥左边的裤袋,却摸出一个手掌大的丝绒盒子。他抖着手打开盒子,随即跌落在地。
两枚白金对戒从盒子里滚了出来,一前一后地滚到庄峥尸体边,停下。
2、“惊喜”连连(一)...
子弹穿过心脏的刹那痛楚久久地停留在身体里,让他全身一阵抽搐。
“唔!”
他闷哼出声,霍然坐起!
眼前陌生的景色让他有种……从一个噩梦坠入另一个噩梦的错觉。
皱巴巴的墙纸从墙边耷拉下一角,正好落在电视机顶上,露出发霉的墙角。电视机旁边各有一扇糊满报纸的窗户,窗户半开着,冷风习习。
他茫然地收回视线。自己正睡在一张单人床上,盖着一条碎花被子,被单上有一大块污渍,像是汤水撒的——他不知道这是谁的床,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他的。除了大学时代外,他从来没睡过单人床,也没有在床上吃东西的习惯。
嘀嘀嘀。
床头柜的闹钟刺耳地响起来。
他迅速转头,在一堆放得乱七八糟的杂物中找出一只缺了一条腿的闹钟,拨了半天才将它关掉。
失去闹钟声肆虐的房间变得更加诡异。
“谁在这里?”他嘴巴里兜了一圈的名字,又被一一否决。他认识的人中,应该没有人会把他带到这样的地方。
噩梦般的枪声和心脏的刺痛突然钻进他的脑海。
海风吹拂在脸上的清冷,徐谡承拔枪对着自己时的震惊,还有自己录音时的甜蜜,都是那样真实的存在过。他不认为这是一场梦。他甚至还记得自己开车去花店的心情以及花店老板娘暧昧的笑容。
“徐谡承!”
他听到自己失控地大喊。
难道他没死,而且被徐谡承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关了起来?可是为什么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
他摸了摸心脏,猛然掀起被子站起来,然后发现了最诡异的问题——
他胖了。
这绝对不是浮肿,而是结实的小腹突然多了一块赘肉,甚至还顶起了衣服。
他捏着那块小肚腩,在房子里转了一圈,试探着走进散发着明显臭气的小黑屋,摸索着打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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