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强从各种快餐盒中间落脚,小心谨慎的终于挪到了沙发前。
“二叔!”地上的瓶子发出空落落的咕噜声,莫念稍微提高了声音,叫道。
黄昏的晚霞把客厅映衬的一片暖黄,包括二叔身上皱巴巴的白衬衫。他眼睛下的黑眼圈厚重的像他长了一下巴的胡子渣,颓废的一塌糊涂。他勉强睁开眼睛,发现是莫念,还笑了起来,嘶哑着嗓子说:“是你啊。”
莫念没理二叔,他实在受不了这又脏又闷的屋子,所以干脆去关了空调打开窗户,然后才又回到沙发前站着。
玻璃矮桌上也是一片的酒瓶,打翻的烟灰缸撒的到处是烟头烟灰,而在这极度的脏乱差中,只有一小块神奇的净土。
就是一个大茶杯。
“这杯子怎么这么眼熟?”莫念心想跟王英那只万年不离手的玩意还真像。但他没说出口,只是问二叔:“二叔你到底怎么了?爷爷在家都急疯了。”
二叔反应了半天,悠长的“啊”了一声,才缓缓回过神似的说:“你帮我告诉老爷子,我就是最近忙。”
莫念遵从指示,给爷爷打了电话汇报情况。然后继续装灯柱。
二叔也似乎铁了心的不理他,一大一小就这么无声的隐入渐渐降临的黑幕里。
“二叔啊!你可到底怎么的了?赔钱了?让人骗啦?”莫念绷不住了。
“啊,你还在呢啊……”
“……”
敢情自己在这儿傻站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
“你赶紧起来吧,都要烂沙发上了!”莫念去拉二叔,虽然不知道到底发上来什么,但直觉不是好事儿。
“恩,起来起来,走,二叔请你吃饭去。”二叔倒是配合,晃晃荡荡的自己站了起来,抓起钱包和烟盒,神游似的飘了出去。
“我操!”莫念腹诽,这特么什么情况,二叔中邪了!
莫念跟着飘飘悠悠的二叔到了一家夜市摊子,其简陋程度都不如上回陈飞请客的大排档。
规整的桌椅板凳是没有的。只有几张小矮桌,得曲着腿坐小马扎才能够得到。
二叔义薄云天,先要了三十个大肉串,一箱啤酒,再加两瓶一斤装老白干。
莫念想到二叔家里那如云的空酒瓶,打了个寒战,犹豫着问:“二叔,你这是还要喝啊?”
二叔用筷子麻利的撬开两瓶,递给莫念一瓶后自己先灌了一口:“反正你都毕业了,你陪二叔喝!”
在这之前,莫念可没在家人面前暴露过酒量。
接下来,莫念喝的是虚头巴脑,二叔喝的是潇洒奔放,肉串基本上都进了莫念的肚子,而二叔则猛灌自己。
“二叔啊,你到底怎么啦?我怎么觉得这么渗人呢?”莫念忍无可忍,夺下二叔的酒杯。
白酒和啤酒掺着喝,二叔这是作死呢。
而二叔迷迷茫茫的双眼看向莫念,让莫念总觉得二叔看的不是自己,他回头瞅了瞅,后面也没人。
实际上,劣质酒水和卫生不达标的烧烤,在莫军的肚子里产生了曼妙的化学反应,他涣散的目光投射到莫念脸上,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十七岁的自己。
所以鬼使神差的,他苦笑着开口:
“你知道王英为什么叫王英吗?”
作者有话要说:二叔,二叔你肿么了二叔(°△°|||)︴
☆、第四十七章
“你说我班老师吗?”莫念多此一举的反问。
但二叔压根就没搭理他,自顾自的继续说:“王英他爸跟咱家老爷子,那可是战友,小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大院里的。”
“王英上面,有五个哥哥,他妈怀他的时候,就想要个闺女,名字都取好了,叫王英,结果生出来一看,又是个小子!哈哈!他妈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叫他王英!”
“谁知道他后来长的也水灵,细皮嫩肉的,性格还内向。院里的小子都愿意欺负他,我听那些老人说,他男生女相,是个不好的命。”
莫念一阵窃笑。高中三年,他印象中的王英永远都是中规中矩的打扮,不苟言笑的表情,从上到下散发着禁欲的气息。学生们要么怕他,要么敬他,最后最后,才会注意他长的好看,细看的话,还有那么点像梁朝伟。真难以想象他小时候能长的像女孩儿。
“我比他小三岁,跟喜欢欺负他的那波人不是一伙的,但我也不愿意跟他玩儿,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我看不上。”
“但他有一手绝活,你知不知道?哈哈!说起来他还救过我一回。”
关于二叔小时候的故事,莫念只听爷爷和爸爸提起过,无外乎淘气啊,皮实啊之类无关痛痒的事情。
但是二叔提起了王英,嗯,绝对有不可告人的故事!
所以他带着一颗跳动的八卦之心,津津有味儿的听二叔继续念叨。
“我那时候也小,不会拉帮结伙,有一回在胡同口被堵了。这流氓的行当真是千百年来不变啊!但是那会儿吃饭还得用粮票呢,兜里哪有闲钱,找茬罢了。”
“我都摆好了干架的姿势了,领头那人突然脑子一歪,我都没看清怎么回事,他脸上就流下一截血柱,额头坏了就这样,伤口不大,但流血特多。都是一帮小屁孩儿,没什么见识,一看流了那么多血,哪有心思打仗了还,找不着凶手,就屁滚尿流的跑了。我从胡同口里出来,就见着了王英。”
“就是他,用石子打中的人脑门儿!之后我才知道,他特么才不是内向,是蔫坏!”
原来王英扔粉笔头特别准是从这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