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九点,纺织厂才终于下班了。安妮领我来到了工厂后面的一条巷子里,这条巷子是加百利纺织厂工人们居住的地方。巷子很窄也很深,里面挂满了晾晒的衣服,泥土小道满是泥泞,还散发着一股排泄物发酵的臭气。巷子漆黑一片,但是正值下班高峰,所以到处都非常嘈杂。
“约翰,租房子。”安妮朝一间屋子叫了一声。
一个非常糟蹋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绿色的忸怩外套,浑身酒气,大声抱怨着:“上帝啊,我耳朵没聋,不用叫那么大声。”
“他要租房子。”安妮说。
男人连看也不看我,指着斜对面的一幢小屋说:“那个屋子还空着,每个月一先令。”
我走过去,推开房门,却马上就被熏了出来,屋子里黑漆漆的,有一股浓重的骚臭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臭味。
约翰说:“之前住了个纺织女工,后来病死在里面了,过了七八天才被人发现,所以有点味道,不过你放心,通通风就行了。”
安妮对我耸了耸肩,我点头租下了这间屋子。
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破木床,我怀疑上个租客就是死在了这张床上,而且在这里发酵了七八天。
安妮帮我在床上铺了一堆稻草,她说:“如果你有余钱,就去买条床单,不过冬天快到了,得想办法弄条棉被才行。”
“谢谢你,安妮。”我感激的望着她:“真高兴遇到了你。”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她爽快的笑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还不回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男人暴躁的声音。
安妮脸色一变,急忙走出去,男人却一把撕住安妮的领子,把她往家里拖拽,边走边骂:“下了班还在外面鬼混,你他妈的还知道回家吗?”
“不是的,安德烈,你听我说,我遇到一个老朋友……”
“什么朋友!”男人厉声打断了安妮的话,他粗鲁的把她推进屋子,然后阴狠的瞪了我一眼,重重地拍上了房门。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上前敲门,我只是个外人,如果贸然行动,会给安妮造成麻烦也说不定。
于是我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屋子住了下来,我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谁知一闭眼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时,门外的铃声就把我惊醒了。因为是工人聚集区,所以很早就有人拿着一个巨大的铃铛在外面摇晃,当当当当,声音很大。
不久,男人女人的咒骂声,孩子的吵闹声,充斥了整条巷子,简直像菜市场一样。所有的人都开始了新的一天,不管贫穷与富贵,不管年老与青壮,不管健康与疾病,所有的人都在美丽的晨光下努力生活,我也一样。
☆、第三十八章
纺织工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工作,一直站到晚上九点,期间只能停下吃个午饭,剩下的时间全盯着车床接线头,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而且始终弯着腰,所以非常疲劳。
厂房非常闷热,因为不允许开窗,这样可以防止风把屋子里的棉絮吹到外面,从而造成浪费,这造成了闷热的屋内到处是细小的棉絮。工厂的墙壁上贴着一行大字——‘禁火’,前几天有一家纺织厂才发生了火灾,当时引发了大爆炸,炸死了十来个纺织工,剩下的人全都烧伤了,似乎在纺织厂里面点火就很容易引发爆炸,但是没人知道为什么。
我在纺织车间里只呆了一会儿就口干舌燥,仿佛鼻腔里沾满了棉絮一样,真不知道那些天天在里面工作的人怎么受的了。持续工作了六个小时之后,中午十二点,工厂的铃声准时摇响,工人们可以用午饭了,虽然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
没有专门用餐的地方,大家都是领了食物,在厂房外吃。负责分发食物的是个很胖的女人,每个人拿一个碗,然后在这里排队领食物。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小块面包,以及一碗稀薄的粥,面包似乎是混了木屑的,所以呈现一种棕黄的颜色,米汤里有黑色的渣滓,而且似乎是陈年的旧米,已经生虫了,所以你会发现粥的表面漂浮着一层细小的白虫子。但是没人把这些放在心上,工人大口大口吞咽着,饥饿的时候能吃上饭就很好了。前世时我有过更糟糕的日子,甚至吃过老鼠肉。
这里工人基本都很年轻,最小的孩子大约只有六七岁,有些人看上满头白发,但实际上他们最多只有三十几岁,常年辛苦的劳作使他们看上去很苍老。
我坐在安妮身边跟她聊天,她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邻居家小孩的事情,压根不提昨晚发生的事情。我没有想到安妮会嫁给一个那样暴戾的男子,她是一个好姑娘,值得最好的男人。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怎么从未听你提到过?”我还是开口问了。
安妮无奈的耸耸肩:“你知道的,女仆不可以有情人,我和安德烈很早就认识了,只是之前没有结婚而已。”
然后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别这样亲爱的,安德烈是个好人,他只是遇不到了不开心的事情。”
也许她真的很爱他,所以她说着丈夫名字的时候,总是一脸幸福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安德烈是一名画家,他少年时代很有天赋,他的画作曾被一位富商以高价买走,他的父母想让儿子出人头地,于是花了很多钱把儿子送去了艺术学院。可惜长大后,他的画作一直不被人们看好,到后来几乎一副也卖不出去。
安妮和他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也有过柔情蜜意的日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德烈的画作一直卖不出去,他又不肯从事别的职业,一直被安妮供养,于是脾气就越来越坏。可是安妮一直相信他会成功,所以从未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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