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先暂且定义为室友吧。作为朝夕相处的室友,只有他知道,尽管蒋冬河表面上看起来比同龄人更加成熟稳重,其实蒋冬河私下里很爱开玩笑,有时也会有点幼稚。倪雪可以确信,他已经进入了蒋冬河的生活。
而现在,倪雪想听蒋冬河唱歌。
面对几人的邀请,蒋冬河摇摇头:“我唱歌很一般,就不献丑了吧。”
倪雪对蒋冬河说:“唱一首嘛。”
“好好说话,别撒娇。”
“我怎么就撒娇了?”
蒋冬河像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儿,忽然勾起唇角,说:“你也叫一声蒋哥听听,我就唱。”
嗯?他没听错吧?倪雪错愕地睁大眼睛,迟疑道,“蒋冬河,你、你占人便宜……”
对于占便宜的说辞,蒋冬河倒也没否认,坦然道:“顶多是句口头便宜,唉,是谁当初喝醉之后,非要……”
剩下的字眼不想被其他人听到,蒋冬河是凑到倪雪耳边说的:“……非要摸我的胸肌。”
如果不是家庭ktv的室内光线昏暗,所有人都会看到,倪雪从耳尖到脸颊,都泛着一层不自然的红,像是快要榨出汁的番茄。
倪雪:“不许再提这个了!”
蒋冬河脸上笑意更深,“所以,叫一声蒋哥听听?”
好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倪雪深呼吸一口气,顶着通红的一张脸,有点艰涩地开口,吞掉了第一个字:“……哥。”
只是一个字,声音又低,像阵风一样吹过,如果不仔细听,根本无法捕捉到。
但是蒋冬河听见了。
蒋冬河说到做到,既然听见了那声哥,于情于理,他必须要唱一首。他想起刚才播放的五首张学友,开口道,“那我唱《离人》吧,刚好会这首,又是同个歌手的歌。”
刚才蒋冬河说自己唱歌水平一般,不是妄自菲薄,一开口就能听出来是业余水平,谈不上好,也算不上差,顶多是不跑调,涉及不到技术性的东西。
《离人》这首歌于蒋冬河而言还算熟悉,以前每次从家去往市东农贸市场,会路过一家名叫“欣秀”的服装店,欣秀就是老板娘的名字,她总拿音箱放这首歌。卖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放的歌却这么伤感,奇怪的反差,所以蒋冬河记住了。
过了前奏,蒋冬河唱出第一句,他极少唱歌,在人前唱歌更是第一次,前几句还不太稳,进入副歌时才渐渐找到感觉。
他没有站起身来,只是坐在沙发上,乍一看神态很松弛,只有紧攥着麦克风的那只手出卖了他——其实蒋冬河也有点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