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签约索尼,但这个合约里不包含林乐。
合约大体是这样的,221乐队跟索尼签约,索尼全权负责发行唱片工作,221需要配合做宣传,成员的工资固定,合约3年签订一次,三年后索尼对合约有匹配权,如果不进行匹配的话,221换新公司后一年之内不能进行公开活动。
而关于林乐的部分,林乐并未跟索尼有任何签约,当然也就不拿任何工资,但林乐跟索尼签了两张专辑加10首单曲的合约,未来三年内,他也就是说需要至少提供给索尼不少于30首歌曲,而221跟这个合约的关系则是,他们对林乐提供的30首歌曲有优先挑选的权利。
至于说林乐提供的歌曲,索尼不满意,不发行等情况,合同中也有诸多细节规定。
221的几个人虽然还未出道,但其实相比普通人,他们已经早早的明白了一件事儿,那就是这个世界看的并不是你多红多受瞩目,最关键的终究还是创作者。
正常的乐团,如果没有特别优秀的原创作品,那都是要在公园,酒吧等地方唱歌两三年,待经验跟能力都上来后才有公司愿意跟你接触的,就算这时候公司跟你接触,也未必有多大兴趣,最多就是出于广撒网的态度才关注下你而已。
但如果你有优秀的作品,就好像现在这样,公司就有接触的意愿跟想法了。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索尼方面在彻底死了跟林乐签约的心思后,最终选择跟221签约,221乐队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同样水平的乐队RB还是能找出一些的,但林乐的价值实在是太大了,索尼无论如何也舍不得跟林乐断绝关系。
所以,他们用这种方式签约了221,也绑住了林乐,就算日后林乐闹掰,在有音乐合约的情况下,林乐也必须完成跟索尼的音乐合约。
至于林乐的合约,在挣扎犹豫了几个月后,他终于做出了最终的决定。
2月中旬,sunmusic跟哥伦比亚公司几乎在同一时间收到了林乐发来的传真。
传真上写道:“这几个月以来深刻感受到贵公司所带来的温暖,让我对娱乐圈有了更深,更美好的认识,非常期待在日后跟贵公司进行更多更好的合作,但是……”
“虽然我本人并不排斥跟贵公司合作,但在签约问题上,请恕我无法选择贵公司,但同时我也没有选择跟贵公司共同帮助我的另一公司,我最终决定签约的公司是筒美京平事务所。”
看到这里,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是露出了非常复杂的表情,他们肯定不同意林乐的这个选择,但事情显然已经尘埃落定,他们的反对,并不能对林乐造成影响。
至于林乐签约的筒美京平事务所是个什么样的公司……
简单来说,这家公司的社长是筒美京平,副社长是筒美京平的老婆,会计同上,社员是新签约的林乐。
嗯……没了。
说白了,这个所谓筒美京平事务所,就是人家筒美京平建立起来用以合法避税的!
RB的走红艺人,甚至说全世界的走红艺人,在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并且趋于稳定后基本都会建立这样的个人事务所,这事务所根本就不是用来运营的!
几家事务所,包括T&C在内,都没想到林乐最后是这样的决定。
大家明面上不敢说筒美京平发什么牢骚,日音之神不是说着玩的,但心里估计已经骂开了,尤其索尼哥伦比亚这边,它们一直觉得自己在林乐争夺战上位于领先地位,没想到林乐虚晃一枪,加入了一家谁都没想到的事务所,这上哪说理去?
想必筒美京平也清楚这点,所以在传真发过去后的第二天,筒美京平的授意下,几家公司的代表在筒美京平自己的录音棚集合了。
待林乐给几个人送上茶水后,筒美京平道:“林乐你出去玩吧,这里不需要你了。”
“是。”如今面对筒美京平的林乐,是外面人没见过的表情,对他的吩咐,林乐仿佛也没有任何异议,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并且细心的带上了身后的门。
林乐走后,筒美京平端着茶杯道:“这次是我不厚道了,首先要给大家道歉。”
说完,他站起来认真的鞠了一躬。
几个人也赶紧站起来阻止,筒美京平在圈子里的地位非常高,但他是个纯粹的艺术家,平时很少与人争抢什么,对金钱的欲望也不高,所以很少跟人产生争斗,大家都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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