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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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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里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张余说着摇了摇头,“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小不干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

    老者嗟叹道:“出门在外,遇见扒手可要当心。那天在通铺的,还有……”

    张余想了一会儿,“还有个文士。”

    老者恍然道:“对,上了年纪那个。”

    张余笑道:“老丈又记错了。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随身带的纸笔。”

    张余拿了钱,高高兴兴走远。

    程宗扬道:“严君平十几年前就是书院的山长,现在起码也有五十多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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