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薇不放心,“我警告你噢,别丢我的脸~对外你可是我的经纪人。”别到时候出个头条——vicky心仪周怀远。媒体喜欢无中生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没出头就一大批anti,这个景况可不怎么美好…凌薇光想想就浑身一凛。
“知道啦!大小姐!爱惜羽毛成这样,你酱紫还能有朋友吗?”习云叉着腰念道,得了凌薇无所谓的一眼。
见她们两个不做正事,不知在聊什么天,录音室的录音师不耐烦的道:“你们要录就快点录,总共给你们的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到时候没录完可没有时间给你们拖的。”
“新人做事要认真,哪里能这么随便?”
……
录音师开始碎碎念,说得凌薇脸上讪讪的,倒是习云,反正也听不懂,掏了掏耳朵管自己去做事了。
“你这粤语,该学还是要学的,毕竟以后在这里生活工作,不会说又听不懂不跟聋子瞎子一样。”凌薇在录音休息间隙坐下来和习云道。
“好啊,你教我~我学语言向来很有天赋的!”习云自信满满。
凌薇上下打量了习云一眼,“不知道:唔知。”
习云把读音在脑海中回了三遍,然后信心满满的开口:“母鸡!”
凌薇笑,她就知道…
习云惊恐:“……”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是她发出来的音!!
“我们继续吧。”凌薇和录音师说。
录音开。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母鸡…母鸡!…怎么会这样…”神经质的声音回荡在录音棚…
凌薇:“……”
*
为了翻唱的那三首歌曲,一堆人前前后后忙了两个月,差点就完工时,被黄正华一句:“推后,先准备比赛。”就这么搁浅了。
“hktv下个月推出首届天资歌唱大赛,vicky已经签约,第一位没有希望,但是第二位还是可以争一争的!”
鲜少见到黄正华那么激动的时刻,显而易见,这个机会很难得,说不好就是一夜成名,就和当年的超女一样…什么比赛,都是第一届最辉煌、最让人难忘的。
“好好策划,前三应该没问题。”冷静下来后,黄正华这样说道。
比赛比赛…习云还从没主导过比赛曲目的编曲,但她知道,那和平时的编曲很不一样,每一首歌都要做到让人眼前一亮,一轮一轮的时间又很紧,这无论是对歌手本身还是对她身后的团队都是很大的考验。习云不紧张,她只是很兴奋,非常的兴奋!仿佛血液里的一些潜在因子被引燃了一样。
没有人能比她们更清楚选秀的流程,和其中的技巧。习云和凌薇对视了一眼,眼里是相似的火热。
黄正华布置下各部门的任务后宣布散会,冷静下来后,两人的热忱也散了不少,心上好似绷着一根弦,伴随着比赛的接近只有愈来愈紧的份儿。
在距离比赛还剩下一周的时候,他们才定下参赛曲目:在那遥远的地方。
一周的时间,需要完成改编、练习、录制乐队、录制和声、录制混声等工作,习云三天三夜没合眼,时间大多浪费在扯皮上,她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也就是很有主见的人,当这个性格特质碰上她的专业的时候,会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要在间奏的部分加上弗朗明戈吉他。”
“你说什么?这么点时间要我们上哪给你找弗朗明戈吉他?!之前你要稀奇古怪的民族乐器也就算了,这好歹也是一首民歌,可现在这算什么?年轻人!不要想一出是一出!这不是你的家!”
比赛的逼近让团队里所有人的精神都紧张到了一个境界,平时能够保持得很好的涵养,此刻在一次又一次被习云挑战了权威后,自然没能再保持下去。凌薇挑着词汇大概给习云翻译了一下,当然略过了那些火药味浓重的话语,习云不是笨蛋,话听不懂并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对方的情绪和对她的不满。
可习云不是一点就爆的火药,面对前辈这样当着众人面的明晃晃的指责,她一点恼怒的迹象都没有,只是一事归一事的说道:“全港都都没有,这不现实吧?老师。您也知道这是选秀比赛,求稳绝不会是什么好策略,选秀比赛原本就需要瞬间就抓住人的眼球和耳朵,如果没有点新鲜元素的话,我们凭什么稳扎稳打?”
“况且还有三天的时间,这也只是间奏部分,来得及,那最好,如果来不及,就用录好的母带,一点都不影响。”习云的语气很平静,话语条理清晰,最关键的是的确很有道理。大家虽然不会讲国语,但听都听得懂,闻言心里其实都很赞同,面上不由的就都露出几分来,只是碍于那位老师的面子才没有明言表示同意。
这种尴尬的场面,一直在边上围观不出声的黄正华只好出面了,“我看就试试吧,不过王老说得也不错,以后不要总是临时出什么点子,这样大家会应接不暇。”这是在给梯子下了,习云赶紧接过,“嗯,我明白了~这次的确是我鲁莽了。不好意思,王老师。”
王老听了这话脸色才和缓些,心想这新人也不是那么讨厌,被骂时不哭哭啼啼,该认错时就认错,性子不错,不拖泥带水,女孩子里少有,倒可以栽培栽培。
☆、第十章
他老人家却忽略了一个问题,习云无论是开始的高调还是后来的谦逊,她的态度都是为了达到她的目的——让大家赞同她的提议。王老那明显是被她给兜晕了~
两天后,弗朗明戈吉他到手,习云亲自上阵弹奏间奏那一段间奏,插进全曲的效果比大家预想中的要好,很特别的中西融合,而且作为间奏,它完美的起承转合使得整首曲子一下就热情洋溢了起来,可最后大家一致通过加进这一段弗朗明戈元素时,习云又叫停了。
“怎么啦?你又怎么啦?”王老已经濒临暴走的边缘,习云现在在他眼中就是个事儿妈,平时看着挺乖巧的呀(表面现象),怎么一参与到音乐里来就那么多事儿?
“我的指法水平弹奏弗朗明戈吉他根本不够。”习云坦然道,“它是尼龙弦,很难拨,我的话,力度、韵味都不够。”
大家的目光移向边上的几位乐手,他们纷纷摇头摆手道:“不行,我也不行。”他们平日里都是玩儿摇滚的,哪里能对这在行?
谁都不擅长,那费了千辛万苦的弄了这么个洋玩意儿来干什么?习云感觉自己又快要被目光扫射得淹没了,这次真的是她的疏忽,当初只考虑到加上这段会更出彩,却忘了要出彩,起码要有出色的琴手。她真的是,有点忘形了。
“让我试试可以吗?”突兀的人声打破了室内僵滞的气氛,习云抬头往门口望去,眼睛一亮。这个地下室里的鼓手男孩,最终还是来了。只是,他竟然还会弗朗明戈吉他?
习云起身把吉他和曲谱递给他,什么也没说,和所有人一起坐着,审视的等待着他的表现。人虽然是她找来的,但若是不能够凭自己的能力服众,那他在这也呆不下去。
小伙子接过吉他,仔细看了会儿曲谱,然后目光寻到黄正华,等等,黄正华?这小子还真有眼力,竟然一眼就找出这里那么多人的头头,换了习云不知情况的话,一定会以为坐在当中气场强大的王老是头头的。
黄正华轻轻点头示意后,他开始了弹奏,一样的曲谱、一样的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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