瑆琅冷眼着我,“怎么,方才喝得那么气势如虹,转瞬便后悔了?”
“对,我后悔了。爱一个人,不应该是一件痛苦的事。”本王说着,朝胸口狠狠地拍了一掌,没能逼出胃里的“忘情水”,反倒是喷出了一大口血水。
“你!”瑆琅颇为恼火,趁着本王还想着拍第二巴掌,赶紧攥住了我的手,塞给了我另外一个瓷瓶,道:“这一瓶才是忘情水,刚才那一瓶,只是藿香水。”
本王一怔,抬起泪眼看向他。
瑆琅的眼神有些闪躲,“你,你,你看我做什么,我也是为了你好,怕你真喝下去了,转头便会后悔。所以才……”
本王并不想怪责他,只是随手将真正的“忘情水”抛到了窗外,然后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去床上躺下了,道:“夜深,你回去吧。”
“那——”瑆琅一脸的心虚,指了指门口,道:“我就先回去了。”
“嗯。”本王将手搭在了脸上,感到了一阵疲累。
第二天,白桦推门走进了本王的房间,看着我精神不济,面色憔悴,便问了句:“主子,您不舒服吗?”
“没有,”本王撑着胀痛的脑袋坐起来,顺便揉了揉被我拍狠了的胸口,道:“只是昨晚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晕。”
白桦皱了皱眉,“我看您脸色苍白,像是有贫血之症,这舟车劳顿,您身子不济,还是休息一日,明儿再赶路吧。”
本王:“不必,岁月不等人,若有想去的地方,想实现的心愿,还是要抓紧。”
白桦挠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明明说好了要陪主子散心,可闹到最后,似乎成了主子配属下奔波。”
“反正我也是要出来看看的,无所谓。”本王说着,披上了外衣,捎一收整,便出了客栈。
这一路去到了塞外,天气已经转暖。满地绿草如茵,点缀着白羊如云。
本王贪婪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向当地的牧民付了银子,要了一套滚着毛边,敞着前怀的异族服饰,头上戴着毡帽,腰上挂着酒葫芦,赶着成群的牛羊,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好过了一把牧民瘾。
白桦如同一只挣脱了鸟笼的雀儿,扑楞着翅膀,在草原上一阵打滚。瞧着羊群里有那么一两只离队的,赶紧又扮成了牧犬,一路追赶着离群的羊羔,“嗷嗷”着四处乱窜。
天高地阔,美景无限。
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似乎轻快了许多。
未来的日子,我主仆二人穿过了浩瀚的草原,赏过了长河落日,看过了大漠孤烟,被狼群追赶过,被蛮人关押过。
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白桦的肚子一阵咕噜惨叫,苦着脸道:“主子,我一介粗人,可没您那些高雅的爱好,我只知道我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再不吃点东西,就要暴尸荒野,客死异乡了。”
本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啊,我也饿。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去哪找吃的啊。”
我这话刚说完,只见白桦一个狼奔跃了出去,逮住了一只青蛙,回头道:“有饭食了。”
本王:……
对付过晚饭之后,本王躺到了一块平坦的山石上,挑着腿看向满天的星星。
要说这一走,已经快两年了。也不知燕玖他过得好不好,寒毒有没有发作。
王府里少了我,可还维持着正常的秩序。
姚书云的坟头上,可是开满了大片的菖蒲。
这些事,我虽不曾向白桦提起,可心里,却时时都挂念着。
忘不掉的只管记在脑子里,放不下的只管刻在心上。该面对还是要面对,逃避总不是办法。
这辈子,既不能与燕玖长相厮守,也起码要陪他度过匆匆的一生。
今后,不管他需不需要我了,我都准备像一贴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的黏上去。
一旦想通了,本王也就不再逗留,一路加快了脚程,回到了燕国。
行至了皇城附近,本王竟远远地看到了两个熟人——楚泓和花梨。
两人皆是一身便服,穿着同款裁剪的黄色长袍,往人群里一站,一个英气逼人,一个温文秀气,携手走来,十分显眼。
在他们身后,只跟了寥寥数十个护卫,一行人如此低调,也不知是来做什么的。
可别真说是来会本王,见老友的。
只见楚泓沿路买了一盒糕点,拿牙签戳了一块,递到了花梨的嘴边,笑眯眯的说:“来,尝尝。”
花梨乖乖的接过了,小脸塞得鼓鼓的,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是吗,”楚泓也跟着吃了一块,然后压低了声音,满脸猥琐的说:“是不错,香香软软的,像极了梨儿的身体。”
花梨脸上一红,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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