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与世子爷的亲骨肉,想姨娘也是不想他生出任何意外,便不为了小主子拼命,也该为着世子爷拼上一把,你道是不是?”
她眼睛虽然已经累的半阖上,但耳朵却是敏锐的很,方才他的话亦是一字不落的听入耳中,心下终究还是有些感动的。
这会子一听胡妈妈的话,也知不可再这般耗下去,她牙关紧咬住那支老参,拼命使出一把力后却仍旧徒劳,一时间急痛交加,眼角忍不住沁出泪珠来。
她还不想死,还有大把的光阴没有过,更不想自个的孩子死,那是她与世子爷的亲骨肉,不仅是日后自个在府上的护身符,更是自个十月怀胎辛苦孕育大的孩子。
眼下孩子他爹就在边上,为了让自己活下来竟要稳婆子放弃孩子,她虽是感动,但心里更多的还是不忍,那是她的孩子,她绝不放弃。
楼世煜吻了吻她的眉心,这个时候他帮不上半点忙,只有守在一旁陪着她。每听她痛叫一声,他心下便绞痛一下,一面握住她的小手,一面手上不断轻抚她的面颊,试图减轻她的痛苦。
约莫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就在他熬得心肝俱裂之时,眼看产床上的小丫鬟就要奄奄一息时,耳边总算是传来稳婆子一声喜呼。
“恭喜世子爷!贺喜世子爷!是个金贵的小少爷!”
房里众人皆笑了,楼世煜松开榻上已经昏睡过去的小丫鬟的手,摸了摸她被汗水打湿的额头,替她掖了掖被角后,才站起身接过那软软小小的一团。
抱在手上,才知这个时间手都是抖的。
☆、第六十六章
小少爷洗三这一日,府上自是热闹非凡,亲宾盛集。
先是宫里头的皇后与皇上亲自派下宫人送来贵重稀有的添盆之物,后又有各命妇、夫人前来赴这洗三大礼。
大清早的府上便张罗起来,又是设下香案,又是煎香汤、围盆,一应洗三礼该备好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后,候到吉时便由洗三婆婆将小少爷放进盛着香汤的於盆内洗三沐浴。
前头人多嘈杂,翠茵馆内却是异常的安静。
胭脂披头散发地靠坐在床头,身上搭着柔软厚实的大红锦被,许是几日来吃下不少补身的好物,原本发白的面色便养得红润喜气不少。
她虽人在榻上卧着,但这一颗心老早就飞了出去。
见茗兰自外头进来,便急忙拉她来问:“旭哥儿怎样了?哭了不曾?”世子爷与大老爷二人研究了两宿,这才终于在今日一早将名字取定,便叫作楼宏旭,乳名旭哥儿。
胭脂虽识不得几个大字,但一经爷在耳边细细为她讲解着两字的来历,知晓都是好的意思,便也欢喜的唤起来。
茗兰刚至前头瞧过回来,一听她问,便笑盈盈回道:“刚碰水时倒是哭了两嗓,后来叫老太太在旁给哄住了,只抱起来擦身子时又是嚷了几下,这会子早也歇住了。”
“那怎地还不抱回来?”胭脂一脸急色。
小家伙虽然只出生三日,但二人血脉相连,在肚子里待了九个多月才出来的,这几日皆是睁眼便能看着他,伸手就可触到他,那样小小软软的一团摆在她身边,只看一眼她便觉心都要化了。
现下猛地被抱去这样久,心下煎熬也是难免。
茗兰就要答话,她却又急道:“你再过去,在一旁看着些,旭哥儿还只得三日大,在外冻着凉着都是不好,礼毕了就赶紧给抱回来。”
茗兰忙点头,匆匆去了。
约莫过了一刻钟不到的功夫,耳边总算传来茗兰的脚步声,靠在榻上几乎望眼欲穿的胭脂,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一见茗兰迈步进来,老远便伸出了手作势要抱,待将小家伙抱在了怀里,一颗心才真正落实下来。
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后,才轻声道:“竟是睡着了。”说着,又让茗兰在边上打下手,一道替他解了小棉衣,自个也慢慢侧躺下来,让他躺在自个身边,手上隔着被子一下又一下地轻轻拍着。
拍着拍着,竟也跟着一道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便是小家伙饿的哭嗓子之时。
胭脂慌得赶忙将他抱起来拍哄,隔间的奶娘一听见动静,便上前行礼,要将三少爷接过来喂奶。
奶娘陈氏年龄不大,如今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生得皮白丰满,头发乌亮,模样亦是周正面善。胭脂见她抱着旭哥儿坐在榻前的一张椅上,半解了衣襟喂奶,那东西往他嘴里一塞,小旭哥儿便一下止住了哭音,贪婪的吮着汁蜜吃。
她看得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偏这个时间胸前两团圆肉又是涨痛起来,眼下跟前有人她自不好抬手去揉,只得蹙着眉头干忍着涨痛之感。
说来这一个奶娘她本是不喜欢的,原因无他,无非就是她想自个奶孩子,可这想法到底没能行通。
若是生在小户人家便还作罢,可楼家乃世家大族,府上哪个主子不是自小吃的奶娘的奶.水长大?依照贵族里的规矩,一旦叫人知晓了吃的是自个生.母的奶.水长大,只怕到时候不光为母的要遭人笑话,便是孩子也要成了笑柄。
大户人家不仅规矩多,有时间贵族间流传的风俗习气更是令人为之咋舌。
就拿这一个奶娘来讲,不光是为着让女主子养个好身子,不因奶孩子损伤了身子起到一个代替的作用。除此之外竟还有着另外一层意思,那便是贫富贵贱的一个差别与划分。
寻常小官中都盛行此道,个个以此为荣,更何况是楼家这样的大门户,自是要更加着重才是。
☆、第六十七章
待到楼世煜送走宾客回来时,已是临近日暮。
他脚下未停的来至翠茵馆。
此刻小旭哥儿已经吃饱睡着了,胭脂正靠坐在床头用着每日必吃的参汤。早在她诊出有孕的头一日,翠茵馆便设下了小厨房,一直到现下每日的吃食多是自小厨房出来,比大厨房做出来的对口味不说,也是要方便不少。
正擦着嘴,耳边就传来脚步声,晓得是他回来了,便将碗放下,命茗兰端来香茶漱口。
楼世煜进房便看见她半靠在床头,身上披着胭脂色的小花袄,娇红的缎面衬得她一张本就莹润的脸盘更加晶莹似雪,一头黑绸般的乌发柔顺顺地披在肩上,此刻看见他进来,便抬眸朝他抿嘴儿轻轻一笑。
楼世煜只觉眼前一亮,一日的疲累尽数散去,这小丫鬟自青江河那场事故后,回府这般长时日以来再少对他笑,平日里同她说话也是不能句句搭理,不说同她亲热了,便是有时想要香上一口,都是难事。
他两步便上前,先是凑过身子看一眼睡在榻里边小小一团的儿子,随后才掀袍坐于榻上,拉住她的小手道:“今日瑶姐儿也抱了弟弟,道是一会儿还要来看他。”
男人家不比女人家心细,他也不曾担忧过闺女会与自己父亲的侍妾、同父异母的弟弟之间关系不和。只想着手心手背皆是肉,闺女是他的掌上明珠不错,但小丫鬟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儿子,在他心中的分量同样不会太轻,亦是极其看重的。
他是怎样想的,胭脂也能猜出个大概。
立场不同,各人的想法便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