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狼子野心,要绝我赖家的后啊!娘,这可怎么办?赶紧找人上书,求王爷把我澜儿放回来。他可是我赖家唯一的独苗,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就不活了!这孩子还只有十八岁啊!”
老太君把手里的凤头杖往地上用力一垛。
“你给我闭嘴!别哭了!”
被婆婆这一喝,王夫人的嚎啕顿时梗在喉咙里,可一想到远在边关风寒水苦之地受苦的宝贝儿子,她就忍不住掉眼泪,捂着手帕呜咽。
心爱的宝贝孙子留在边关吃苦,生死未定,老太君心里也是火烧火燎,疼痛难当。
可是她终归不是寻常女子,历经三代,见识过太多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
这事依她所见不像是王爷从中作梗。如今的鎏玥,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鎏玥,朝廷文官不济,将才凋零,能用的人已经不多了。
这一次王爷把押送军需去雁门关的事,交给沧澜这孩子去办,其实她还是很感激王爷的。赖家怎么说也是一门英烈,从武出身。沧澜这孩子身上流着赖家的血,就应该从戎参军,立功报国。
只是这孩子太金贵,她又可惜儿媳妇年少守寡,日子凄苦,所以才从未阻拦媳妇把孩子绑在身边,不肯放手。
但这孩子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想当年,侯爷十五岁就从军,十六岁已经带兵,十八岁就立下头一笔战功,威名赫赫。
她当年跟随父亲在沙场上看到年轻的侯爷威风凛凛的骑在马上,银盔红缨,少年英武。一颗心从此沦陷!
可惜夫妻聚少离多,以致子嗣不兴。好容易她一把年纪生下澜儿他爹,养到十六岁,就被侯爷带去边关历练。
她这个当娘的,能不心疼?眼泪也是一宿一宿的流啊!
可这就是赖家男儿的命!赖家的男人是苍鹰鸿鹄,不是养在笼子里的八哥鹦鹉。
澜儿身上流着侯爷的血,是赖家的种,那他就是关不住的。
孩子大了,总有一条要振翅高飞。做父母的,拦是拦不住的。
留在边关,这一定是澜儿自己的意思,并非摄政王作梗。
老太君深吸一口气,沉沉道。
“我知道你当娘的一颗心,可是这就是澜儿的命!”
“命?”王夫人抬起头。
“难道澜儿的命就该去送死?我已经没了老爷,膝下就只剩下这个一根独苗。他要是没了,我就一头撞死,不活了!”
“糊涂!”老太君喝道。
“老侯爷没了,英儿没了,难道我就去死了吗?我赖家忠义无双。只有战死沙场的鬼,没有自寻死路的人!你说这样的话,就是给澜儿脸上抹黑!他留在边关,是为国尽忠,为陛下尽忠。你应该为他自豪!”
“自豪?这个国,这个君,对我们赖家做过什么?婆婆你难道忘了?老侯爷和老爷,就是被这个国,这个君给害死的。”王夫人喊道。
“闭嘴!君王对不起我赖家,我赖家不会对不起君王。就算国不好,君不闲,可这天下的老百姓也在看着我们。征战沙场,镇守边关,是身为武将的职责。你不要哭了,从今天起,我们婆媳两个一起在佛堂,为澜儿和边关的将士们,用心祈福!”
听老太君如是说,王夫人一屁股颓然坐倒在地,随后伏在地上呜呜的哭起来。
这一回老太君没再呵斥,而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悄然离去。
军人的妻子,这就是命啊!
老侯爷,英儿,你们要是在天有灵,就保佑澜儿吧。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雁门关,小将军在马厩里一待就是三天三夜。每天轧草喂马,打扫马厩,给马匹梳毛,从天蒙蒙亮一直忙到深更半夜。累得他是躺下就能打鼾,怎么睡都不够。
贺老六不来领他,他就只能住在马厩里,晚上就躺在草堆里,裹一条臭烘烘脏兮兮的毛毯,跟马挤在一起,半夜里经常被做梦的马踩到,皮青脸肿的。
三天的功夫,他头发也乱了,脸也脏了,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出一股纯正地道的马屎味,隔着老远都能熏到人。然而他自己是一点也闻不到,还觉得自己挺美。
三天之后,贺老六终于来领他走,到外面和别人一比,小将军方才知道自己奇臭无比。
但贺老六对他这一身臭很满意,即不许他梳洗,也不许他换衣,而是直接带他去了别处,与一个贩马的商队汇合。
在商队里,仍旧要他轧草喂马,当一个马夫。
商队很快就出发,离开了雁门关,直奔北狄而去。
小将军到此总算是明白过来,自己是要跟着贺老六出关了。这一趟,他们是假扮商队,一路寻找陛下,顺便找机会搞破坏收集情报。
没想到自己竟然被摄政王委以重任,赖沧澜心里十分得意。一想到此行还能去见陛下,更觉得满心欢喜。
于是浑身马粪味也不觉得臭了,看贺老六都格外顺眼起来!
陛下,等着我!沧澜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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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美人们的支持,么么哒!小将军不愧是陛下的忠粉!而摄政王依然是老醋坛子一只,嫉妒满满。小赖子此行能找到陛下吗?下回分解!
☆、第一百四十九章合邕人在捣鬼!
冬天的草原,天气变化很突然。
上午还晴朗无云,中午就刮起一阵狂风,吹得飞沙走石,把人和马的眼睛都被迷了。起先只是刮风,可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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