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我明白了,那种感觉叫温暖。
我和婉仪成了整个唱诗班的领唱。虽然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在唱歌时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但彼此之间却没有讲过一句话。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婉仪本就是个沉默的孩子,二是因为我们其实都很少跟同在育婴堂的孩子讲话,也不会和他们成为朋友,宁可在外面去找自己投脾气的玩伴。因为我们不知道哪一天这个孩子就会像那些消失的孩子一样,得一场重病然后就永远地消失了。有了感情,就会伤心,心里没有这个人,他不在的时候,也会轻松一点。所以如果你在那个时候去我们的宿舍,只能看到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第一次听到婉仪除了唱歌之外开口,是在一张病床上。
那一年的冬天,我生了很重的肺病,刚开始是咳嗽,后来咳到肋骨开始剧痛,紧接着就发起了高烧。
为了不把病传染给其他孩子,嬷嬷们把我单独安排在了一个房间。那种煎熬真是像在地狱里一样,身上时冷时热,神志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按照当时的先例来看,一旦得了这种病,死亡就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我并不怕死,因为这些事情我已经见惯了,我只是怕一个人面对它……我在意识模糊中不断地叫着,喊着,想要把人们都叫过来。
可是没有人理我,那个房间就像是一座孤岛,四面都是无尽的海水,只有我一个人被困在里面。
直到某一次醒来时,我忽然听到了身边有人在低声啜泣,一边哭一边不断祈祷着。“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
我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睛,视线却十分模糊,我只看到清冷的月光里,一个瘦弱的身影跪在我的床边,双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头发像麦秆一样枯黄。
“我们在上天的父,愿你的光辉与他同行,免除他的债,救他脱离凶险……”我听着她不断地祷告,双眼渐渐地又被疲惫席卷,终于睡了过去。那是我几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晚,香甜得像是个在母亲腹中沉睡的胎儿。等到我醒来时,她已经不在了,而我的烧竟然也奇迹般地退了。有的时候,人还是该相信奇迹的。
等到我终于康复的那天,我打开那扇门走了出去,在走廊上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影子——后来我才知道,婉仪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终于等到我出门的那一刻,却又胆怯了,慌乱得想要跑开。我没有给她逃跑的机会,抓住了她的肩膀,拥抱了她。她突然像个普通的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紧紧拥抱着我,很久都没有放开手。很多年过去婉仪也没有解释过那天为什么要哭,我也没有解释过自己为什么要拥抱她。因为我们两个都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在那些不断重复的歌声里,我们早就是彼此唯一的朋友了。
从那天起,我们像是朋友,又像是一对兄妹。可我始终都在担忧,因为我不知道我们的未来在哪里。即便我们能幸运地活到成年,又能有什么出路呢?育婴堂里的孩子们,最好的出路就是被人领养。这世界上永远都有抛弃自己儿女的父母,也永远都有想要生儿育女却不得的夫妻。如果被有钱人家领走,说不定从此就能一步登天,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如果被不好的人家领走,说不定活得要比在这里更凄惨。其实那些年里,我们各自也都有过被领养的机会。但我和婉仪约好,如果有人想要收养我们,就必须把我们两个一起带走,不能留下另一个人,所以很多机会都被我们拒绝了。直到我们的年纪越来越大,错过了被收养的黄金年龄。
后来有一天,教堂里举办了一场慈善祷告,应邀来参加的都是北京城的社交名媛们,我们两个作为唱诗班的领唱,也表演了拿手的曲目。祷告结束之后,嬷嬷突然把我们两个都叫到她的房间里。我们还不知道接下来即将发生什么事情,只知道一切都听从嬷嬷的安排。当我们走进那间房间时才发现,里面坐的不只是嬷嬷,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贵族小姐。她当时不到三十岁,却没有梳着贵妇的发髻,仿佛依然还是独身。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一个即将三十岁的女人还没有结婚生子,是很难想象的一件事。我还记得那天她并没有穿旗袍,而是穿着一件紫罗兰色的洋装,戴着齐肘的蕾丝边手套,头上是一顶同样紫色的宽檐纱帽,像是个留过洋、念过西洋文学的女博士。
“孩子们,你们好。”
她很美,几乎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性,眼神很温柔,声音也很好听,说话也是慢慢的。
“快给宋小姐行礼。”嬷嬷在一边善意地提醒。
我和婉仪都有点被这位小姐身上的魅力摄住,痴痴地行了个礼,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来,让我仔细看看。”宋小姐一手一个,把我们俩拉到身边,左瞧瞧,右看看,欢喜得不得了。
“你们两个歌唱得都很好,我很佩服你们。”
我有些不知所措,一位大小姐竟然会说自己佩服两个育婴堂里的野孩子。
“我有个请求。”宋小姐笑着说,“你们能不能做我的孩子?”
“做你的孩子?”我问,“你是说我们两个?我们两个你都要?”
“是的,你们愿意么?”
“你不会骗我吧?”我冒失地问。
嬷嬷脸色一沉,正要责怪我,却被宋小姐拦下来了。
“不会,今天不会,以后也不会。”她认真地问,“如果这样,你愿意么?”
我看了看婉仪,她依然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我——我知道,无论我做什么决定,她都会同意的。
而且我看得出来,宋小姐是一位善良的女人。
有时候人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复杂,只是一个眼神,你就能判断对方是否值得信任。
那天,我和婉仪离开了育婴堂,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们和宋小姐一起坐上了她的马车,走了很远的路,一路上她坐在我俩中间,握着我们的手聊天。
我已经忘记了她说的是什么,只记得她讲话很有趣,还会学各种各样的人说话,逗得我俩笑了一路,比在育婴堂里这些年的笑声加起来还要多。
后来我们困了,就枕着她的膝盖睡着了。
当她温柔地把我们叫醒时,马车已经停了,车门开着,外面是一座正在修建中的建筑,比我们教堂还要高大恢宏。
建筑大体的结构已经建好了,只剩下一些外立面的装饰未完成,马拉吊车正在吊着花岗岩石柱掠过我们的头顶。
“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她抱着熟睡中的婉仪下车,对已经看呆的我伸出了手。
那一年,我十岁,婉仪八岁,我们有了自己的家。
陆
宋小姐出生在一个外交官之家,她父亲曾经做过中国驻美国大使,母亲也是中国最早一批留学海外的女学生之一。她自小在欧美长大,受西洋文化熏陶极大,是那个陈腐时代中为数不多的新女性,她从小对各类艺术均有涉猎后来却对戏剧情有独钟,尤其钟情于刚刚在美国迎来黄金时代的音乐剧。
不同于古典艺术的芭蕾舞剧和意大利歌剧,音乐剧在表现形式上要轻松很多,音乐、剧情、演唱、舞蹈、幽默种种元素都要兼顾。在刚刚兴起的时候,人们往往认为音乐剧的调子太偏向于闹剧,但事实并非如此。音乐剧也能表现很多严肃的主题,人情世故,悲欢离合,可以说是情节与音乐并重的一种戏剧形式。
宋小姐的父母送她出国,本来是去念医科,期望她能用医术来救治更多的国。却没想到这位大小姐私自改掉了自己的专业,从最被人看好的医科,转到了戏剧科,一头扎进音乐剧这个崭新的世界中。
像他这样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富家千金,每天和演员、乐手们混在后台,即使是在美国也是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她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甚至还为此和自己的未婚夫解除了婚约,自此再也没有提过婚姻二字。
如果把我们的世界比作一列不断前进的火车,那驱动着车轮的熊熊烈火,往往就是被这些离经叛道的人所点燃的。
她在我眼中是个很独特的女性。父母病逝之后,她一个人漂洋过海回到中国,在大部分中国人还不知道音乐剧为何物的时候,她用自己所有的财产致力于兴建中国第一座音乐剧剧院,试图用它来改变国人的思维,让这个国家更加开化,更加了解现在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