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姑臧房拜访,瞧着身份确实尊贵,内眷们虽难免鄙薄他是胡人,却因鲜卑到底不同,也不敢表露出什么来。不过,她们的神情似乎有些奥妙……”
当今圣人之母是鲜卑人,皇后殿下亦是鲜卑高门出身,对鲜卑族自然多有优容。鲜卑慕容部亦是皇族之后,虽说并未融入中原,但身份亦不寻常。待鲜卑胡人,一众世家豪门通常都十分小心谨慎,免得令格外在意血统的皇室多思多想,惹来什么祸患。李遐玉验证了先前的猜想,笑道:“莫非是吐谷浑王室?听闻当年弘化公主出降,曾经路过凉州,许是与姑臧房有来往罢?”
李丹薇挑眉:“许是如此。也罢,横竖与我无干。我只管偶尔去问候老夫人就是。听闻你今日出门狩猎了?怎么也不等一等我?”
“如今咱们便是天天出去狩猎都使得,明日再去就是。”李遐玉回道。
两个小娘子便说起了今日各自发生的趣事,时不时挠上两下,笑作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慕容家量产美男子,大家都懂得╮(╯_╰)╭
据说后来他们挑国王是看脸的——不知道哪里来的传说,不管大家信不信,我是信了
吐谷浑一度很强大,不过被隋打了一次和亲一次,被唐打了一次和亲一次,后来成了傀儡,再后来就被吐蕃给灭国了……→→所以,目前的吐谷浑王室流着汉人血脉,还是弘农杨氏(隋朝皇室)的公主血脉(光化公主),至于弘化公主嫁过去才三年,就算有娃儿也还小呢
这位美男子出来要干嘛,大家应该猜得出来吧╮(╯_╰)╭
☆、第五十四章诱饵作战
几日之后,姑臧夫人终于将契苾部打理妥当,稍有通薛延陀嫌疑的族人尽数被赶了出去,余下的皆是对母子三人忠心耿耿的族人。然而,无论是她或是谢琰心中都很清楚,人心易变。若是薛延陀声势日渐强大,昔日那些族人过得比他们更好,说不得便又会有人心生动摇。何况,在大唐他们到底是胡人、是异族,始终会受人提防,遭人鄙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若要成为汉人同类须得花费漫长的时光,直到血脉彻底相融——就如同如今许多鲜卑高门那般举族联姻——高氏、长孙氏、元氏,历经数年之后,谁还记得他们是胡人?
“三郎。”姑臧夫人回过神,慈和地望向帐篷中央卓然而立的少年郎,“你且回去帮我问一问罢。若是你家祖父祖母愿意,沙门家三个小娘子随你们挑。”她最喜爱的确实是眼前的少年郎,视他如同嫡亲孙儿。也正因如此,她心中很清楚,自家的孙女资质寻常,恐怕都配不上他。或许契苾何力与临洮县主的长女身份最合适,亦能给他带来足够的助力,但偏偏嫡长孙女的婚事她做不了主——契苾何力这个阿爷亦做不了主。
谢琰垂眸,想起孙夏这两日开怀的笑容:“承蒙夫人青睐,孩儿替大兄谢过夫人。只是,大兄情窦未开,家中祖父祖母恐怕不会那么快给他定下婚事。不过,这些时日以来,孩儿亦觉得二娘子很适合大兄,定会如实禀告祖父祖母。”作为兄弟,他相信孙夏是个品性出众之人,将来亦是一名难得的猛将。只是,寻常人却未必能从他的寒门出身以及粗疏的性子中发现他的优势。身为长辈,姑臧夫人无疑是慧眼识珠的,坦然提亲的态度与李家上下的脾性十分相合。两家人,确实是最合适的亲家。
“我也想多留二娘一些时日。”姑臧夫人微微一笑,“先定亲,过几年再成亲亦不迟。我那孙女婿如今还是白身,若是不能当个队正,可娶不得我们家的小娘子。”可汗的侄女,也并非人人都能娶得。她相中了这个孙女婿,并非瞧中了他的身家背景,却也希望他能出人头地,堂堂正正地来迎娶。
三言两语将要紧事交代清楚后,外头便传来一阵笑声。便见身着铁勒服饰的二娘茉纱丽笑吟吟地走进来,俏皮地用铁勒语道:“祖母每天都念着的小娘子来了!瞧着确实讨人喜欢,令儿都舍不得吃醋了。”她说罢,往旁边让了让,露出后头的李遐玉与李丹薇。
姑臧夫人禁不住露出喜色:“快过来,让我好生瞧瞧!”
依旧作少年郎打扮的李遐玉、李丹薇一前一后走入帐中,一眼便瞥见颔首微笑的谢琰。互相致意之后,两个小娘子便一左一右依偎在姑臧夫人身边,这个道:“夫人这几日是累着了罢?可得好生歇息些时日才好。”那个又道:“夫人脸色虽不好,看着却喜气洋洋,精神多了。”
茉纱丽见她们如此亲热,心中到底升起些许醋意,上前伏在姑臧夫人膝盖上。姑臧夫人轻轻抚着她深褐色的长发,又握着李丹薇的手,浅笑道:“有她们在旁边相陪,便无须你们几个围在我身边了。心早便飞走了,还留下来作甚?”
李遐玉、谢琰含笑的面容中多了几分坚毅之色,朝着她行了一礼:“待扫平贼寇后,再来探望夫人。”两人退出大帐,回首看向身后,已是立了数百人。无论是府兵或是女兵,皆是满怀信任而又难耐激动之色地望着他们;倒是那些先前曾随着他们外出剿灭马贼的部曲,神色很是平淡,仿佛此行再寻常不过。
“在校场上辛苦操练,就为了如今这一刻!”谢琰缓缓环视周围,目光锐利而沉着,“功勋并非不重要,但你们须得知道,它并非一切!保护家国,才是我等大唐将士之职责!如今不能平薛延陀与西突厥,便将那些肆意妄为的马贼先灭个干净!好教咱们大唐的百姓无须因这些畜生受苦受累!!”
“是!!”众人轰然应道。
“大唐子民之仇寇,便是我等之仇寇!只有杀个干净,才能还家国一片安宁!”李遐玉抽出腰间的轻刀,雪亮的锐光照得她的脸庞冰寒一片,充满了杀气。
“杀!杀!杀!”众人更是热血沸腾,高声大喊起来,震得契苾部的人们惊讶无比。在边疆生长的百姓,谁家没有结下薛延陀、突厥袭击的血海深仇!?谁不曾受过马贼劫掠的威胁?!再没有比报仇雪恨更激烈的情绪了,在仇恨面前,所有的间隙一瞬间仿佛都烟消云散——府兵又如何?部曲又如何?女兵又如何?此时此刻,大家都是同袍!原本松散的士气瞬间凝聚成了一柄长枪,所向披靡!!
数日之后,茫茫荒漠之中,一个约莫百人左右的商队正缓慢前行。数十胡商牵着驮满货物的骆驼,走在最后的是一连串被绳子捆住手、衣衫褴褛的奴仆。护卫在人群中巡逻,发现若有步伐踉跄者便毫不容情地举起鞭子抽上去。
隐约可闻的哭泣、叫骂,与浓重的血腥味一直随在这个贩卖奴仆的商队周围。尽管他们看起来已经足够小心谨慎,但依然引来了仿佛狼群般的一伙马贼。这伙马贼足足有一百来人,许是横行凉州、甘州附近已久的缘故,又或许是急着劫掠过冬的缘故,他们并没有静静地等待时机,而是猛然驱马便冲了出去。
那些马匹四蹄都用布头包裹,几乎没有蹄声。缓步慢行时,更是连些许声响都不会发出,也只有冲过去的时候,才引得沙地簌簌震动起来。商队护卫立即警戒,但马贼却似突然冒出来似的,转眼间就将驼队与奴仆都冲得七零八落。
“诸位好汉!有话好说!!”商队主事拱着手,惊惶地求饶。但马贼们充耳不闻,只管如饿狼似的去扯骆驼上的货物,更有些人淫笑着去拉扯奴仆中的少女。那些个护卫有魁梧的也有矮小的,见状竟都像鹌鹑似的转身就要跑。马贼们更是不将这商队放在眼中,自顾自地将好东西都往怀里塞。
“别塞了!要是让老子发现谁私藏了!整条胳膊都给老子留下!”马贼头领吼道,然后又狞笑着逼问商队主事将身上的钱财都取出来。没待他挥起马鞭,给这个胡人几鞭子,忽地风声响起,不知从何处射来的利箭便将他射了个对穿。马贼头领瞪大双目,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就死不瞑目地从马上倒了下去。
不少马贼发现不对劲,刚想呼喝起来,身边那些或满面畏惧或惊慌失措的护卫、奴仆们却猛地翻身而起,拔出随身的匕首就刺了上去。绝大部分马贼都未反应过来,竟就这样送了性命。少数几个反应快的,翻身上马就想逃,却不想立即被连片的箭簇射了下来。
自马贼突然袭击到商队暴起将马贼全歼,也不过是两柱香的功夫。衣衫褴褛的奴仆、护卫与胡商们泰然自若地穿梭在满地尸首中间,或补刀,或将被抢的货物都归置整齐。沙丘后头,转出一行背着弓箭的少女,都戴着狰狞的驱傩面具,张牙舞爪犹如鬼怪。不少马贼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瞧见这群魑魅魍魉,更是又惊又惧。
“元娘的主意果然好。”护卫当中,一个少年郎憨憨地道,“咱们的人一个都没伤着,就把这群马贼给收拾了。可惜,这回我没用上斧头。”他最爱挥舞自己的双斧,谁知今天只用了轻飘飘的匕首。虽说也杀了好几个马贼,但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如今不过是首战而已,大兄还担心以后没有用双斧的机会?”李遐玉将面具往脸侧推了推,露出一张笑颜。然而,这位好不容易在家中养得白皙细嫩了些的美貌小娘子,侧首便吩咐属下的女兵们:“将头颅都割下来,我杀的几人也都归大兄了。”
孙夏如今已是正经的府兵,也属于谢琰麾下,可拿马贼头颅累计军功。李遐玉有心想帮一帮他,但也知道他性子直率,绝不会接受将所有女兵的功劳都算在他身上的行为。虽说在战场上,部曲的战功理应算成家主的,也无人会置喙什么。但孙夏与谢琰心底都认为,李家部曲算战功也应算给李和或李遐龄甚至李遐玉,两人都不会心安理得地领受这份功劳。
孙夏搔了搔脑袋,还待推辞,李遐玉横了他一眼:“我送给大兄的功劳,推辞作甚?下次再送给阿兄就是。”
谢琰正吩咐部曲挖开沙丘,将马贼尸首就地掩埋,闻言笑了笑:“既是元娘的好意,阿夏就领受了罢。横竖不过是三四个头颅而已。”李遐玉手快,马贼首领便是她射杀的。但到底这回带的人多,整个商队都是自家人,砍瓜切菜一般就将马贼都解决了,她也并未出手连射,而是将更多机会留给了女兵们。
契苾部几个扮作胡商的侍卫提着血淋淋的刀走过来,也接道:“许久不曾如此痛快了!”他们是姑臧夫人派出来保护李遐玉的,谁知这位小娘子根本不需要任何保护,还将他们派出去装扮成胡商迷惑马贼。铁勒部族的汉子,当然更欢喜这种能够一展身手的快意生活,而非只当作护卫。不过,说起来,就连铁勒部族的小娘子也少有这般凶残无比的。
另一边正喜滋滋地将马贼头颅包起来的府兵们也畅快地大笑起来。这一战确实痛快,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斩获,李家部曲也不会与他们争抢什么,大都只是在旁边掠阵而已。毕竟,这回最需要历练的便是谢琰的府兵与李遐玉的女兵。
“将痕迹收拾干净,赶到旁边的绿洲歇息一两日。”谢琰道,“留下的活口交给李丁。”
李遐玉吩咐方才掠阵的部曲、女兵各自派斥候注意周边的动静,才笑吟吟接道:“确实不必着急,等着下一群入瓮的家伙就是。”如今他们尚不熟悉凉州、甘州、沙州以北的大漠,自是不能妄动,只能用这样的法子慢慢来。待他们将这里的地形与马贼分布都摸清楚了,谢琰绘制的舆图也补全了,便可试试“奔袭”、“偷袭”、战阵等各种各样的战斗方式了。光是想一想,她便有些热血沸腾呢。
☆、第五十五章遇见同盟
荒芜的戈壁滩上,到处是杂乱的石块,仿佛某座古早城池留下的废墟。寒风从石块的缝隙间掠过,发出阴森的低吼,犹如野兽警惕的嗥叫,又似鬼魅凄惶的哀嚎。一群有些狼狈的胡商骑着骆驼,逃进戈壁之中,他们身后紧跟着数十个穷追不舍的马贼。很快,马贼就追上了胡商,闷不吭声地举刀劈了过去。骆驼的哀鸣与血腥味立刻散开了,被追得无处可逃的胡商们咬紧牙齿,纷纷抽出长刀迎战。
由于人数相差有些悬殊,胡商们渐渐落在下风。但他们个个皆是悍不畏死,慢慢地聚集起来,将一人护在中间。那人戴着防风沙的皮帽,浑身裹得十分严实,只露出充满杀气的乌黑眼眸与白皙的脸颊。他浑身浴血,举目四望,心中不但没有绝望反而平白生出几分豪气:“就算要战死!也得把这些猪狗都杀光!!”
“嘿!居然敢杀老子的人!!活腻味了!!看老子不把你们这群鲜卑奴剥皮充草挂起来!”马贼头领双目放出凶光,叱骂道,“要是想死得痛快点!就给老子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不是最近那群疯子?!”
胡商们疑惑而又隐晦地互相看了看,却并未应答。如今他们已经是死路一条,不妨就让这群马贼胡乱猜测,乱了阵脚。若是他们所说的“那群疯子”当真出现,想来这些人也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