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给咬住,她低头一看,居然是只白色的拉布拉多犬,一个劲的往她身上拱,她低下身子,伸手轻柔的抚摸着狗脑袋,这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咧开嘴,舌头伸了出来,哈着热气,忽然狗腿一趴,在她脚下就不动了。
盯着这狗滑稽的懒样,她觉得好笑不已,抬起头就看见面前走来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身穿黑色t恤衫,蓝色牛仔裤,精神的寸头,削刻的五官深邃立体,生了双极美丽的凤眼,眼尾上挑,露出抹微笑。
“不好意思,我这狗刚好到了发情期,见谁都喜欢往身上蹭,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女。”格林挑起笑道
齐小曲不介意道:“没关系,你的狗真可爱,他叫什么名字?”
“懒虫。”
齐小曲噗地笑道:“就叫懒虫吗?”
“是啊,你瞧它那懒样,再适合不过了,不是吗?”
齐小曲瞅着脚下的懒虫,还真是挺懒的样子。
格林笑道:“可不是嘛,就跟猪一样,爱睡爱吃,就是不愿意出门,我今天才带它出来走一个小时就不愿意动了,真不知道我养来干什么的,别人养狗看家,我养狗就是养个小孩。”
齐小曲倒不觉得:“我觉得它至少可以陪伴你啊,狗是最忠诚的,特别是拉布拉多犬,性格温顺又粘人,就算打骂也不会动口咬你。”
格林深深地看她一眼:“看来你挺懂狗的,以前养过吗?”
“没有,以为我奶奶家有过一只金毛。”
“噢,原来如此。”格林笑着问,“你家住哪?”
齐小曲指着自己家门口:“我就住这里,你呢?”
格林微微一惊:“真是巧,我就住你隔壁45栋,想不到我们还是邻居。”
“是啊,好巧。”齐小曲记得45栋的主人上个星期才移民m国,想不到这么短时间就换了新住户。
“你忙,我先带我的狗回去喂点水喝。”
格林牵起狗绳,懒虫艰难的站了起来,好不情愿地跟着主人屁股后面,格林忽然回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齐小曲弯起嘴角:“我叫齐小曲。”
格林点头一笑:“我叫格林,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尽管开口。”
“嗯,我会的。”
齐小曲进家门的时候,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一勾弯月挂在天边,夜色浓稠。
坐到客厅沙发上,齐小曲拆开那封快递,是父母从新地方寄过来的明信片,她本想打个电话给父母,看到手机显示电量不足当即打消了念头,洗完澡出来,茶几上的手机就响起了震动,她捞起一看,柔了眉眼,唇角不自觉扬了起来。
手机屏上面显示一个未接来电和一通短讯,她打开了短讯,盯着上了寥寥三字
--睡了吗?
盯着这几个字出了会神,她想着该发短讯还是回个电话过去,看了下时间,信息和来电都是二十分钟前的事,于是输入一行字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