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叶晴染找来了代驾人员,顺便将过晓晓拽上车。
“现在就去?晴染,到底去啥地方?”
“你烦不烦哪?都问了三遍了。放心好了,我不会把你卖掉的。”
过晓晓谦和地笑了笑“这我放心,像我这样的,你也找不到买主。”
叶晴染气哼哼地斜了过晓晓一眼,有些生气:“你就这么看不起自个啊?”
“我有自知之明。”
“滚你的自知之明!我知道,你会变成这付鬼样子,全是拜那个浑蛋所赐。与一个整天都在挑你刺的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只会变得越来越不自信!”
过晓晓笑了笑,不说话。
“喂,咋不喘气,没听见我说话?”
“听见了,一个字都没漏掉。”
“那你是啥意思?”
“啥啥意思?”
叶晴染狠不得喘过晓晓一脚!
这个不争气没骨气的家伙!
好象离了沈泽那浑蛋就不能过日子似的。
叶晴染气极,提高声调:“你马上和沈泽断绝一切联系,今天就搬家,先搬去跟我住,等我找到住处咱俩再搬出来。”
过晓晓看了看窗外滑过去的景致,有些纳闷:“你这是要带我上哪去?”
“真絮叨,到地了不就知道了?”
“晴染,别净说我的事,我最担心的还是你的事情。”
叶晴染抚了一把被酒精洇红的脸颊:“我有啥事?虽然灌了几杯猫尿,但我一很清醒,二没开车,交通法规没规定喝了酒的人不能坐车吧?”
过晓晓柔柔地一笑,看了驾驶员一眼,压低声音道:“别嚷,让别人听见多不好。”
酒能兴奋神经,这话一点儿没错。但有人不知道的是,酒还能活跃舌头。被酒浸泡过的舌头,会按耐不住地动弹个不停,会暂时不愿听从大脑中枢的指挥。
“有啥好不好的?我说的是实话,是实情!”
“好好好,我的活祖宗,咱们到了地再说实情好吗?”
“不好,你先答应我,今天就搬家。”
跟有几分醉意的人讲条件,几乎、差不多、可以用对牛弹琴来形容。
“好,听你的。”
说实话,从和沈泽在一起后,过晓晓所有的付出所得到的回报就是两字:伤害!
一直来,过晓晓总是跟自己说,没事,只要自己付出真心,假以时日,沈泽冰冷的心总会被自己捂热的。
日久生情,这话有很大的可信度。
可是,时间已过去了大半年,沈泽不仅没被自己捂热,反而是离自己越来越远,对自己越来越冷。
过晓晓的那份自信已被伤得千疮百孔。
尤其是前两天发生的那件事情后,过晓晓觉得自己的心已死了大半。
只是,一个纯情女孩的执着让她仍然坚守着,仍然在为她的坚守在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
车子在大街小巷转来转去,四十多分钟后,终于一个小区的门口停了下来。
过晓晓下车,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有些讶异地问:“这是哪儿啊?来这儿干啥?”
叶晴染率先往里走,淡淡地说了一句:“高博的小姨住在这。”
高博的小姨?
“就是那个那个”过晓晓结结巴巴不好意思说下去。
叶晴染明白,不经意地说:“没错,小姨是我前公公的红颜知己,说难听点就是情人,你见过的。”
“你咋跟这样的人来往?”
叶晴染嗨了一声,拥过过晓晓的肩头:“你不了解小姨这个人,更不了解她和我前公公之间的那段感情。我可以说,他们的感情是干净的,是纯粹的,更是伟大的。”
这溢美的话,过晓晓不赞成同。
她撇了撇嘴:“你也太言过其实了吧?小三就是小三,还能跟伟大联系在一起?”
“三言两语我跟你也说不清楚,等你完全了解小姨了,你就会发现我是实话实说。”
过晓晓无心就这个话题与晴染展开讨论,她的心里坠着沉甸甸的大石头呢。
她在楼前站住了。
迟疑地说:“你过来找她,一定有事,我就不必一起上去了吧?”
叶晴染抓住不放:“我本来也没想带你到这来,可小姨打电话叫我过来一下,我只得把你一起带过来,等完事后咱们再一块去见个人。”
“你到底要带我上哪去啊?见谁啊?”
“待会儿就知道了。好了,别罗嗦了,跟我上去,完事后咱就走。”
过晓晓只得随着走。
到了王家门口,不等敲门,门便一下开了。
“晴染,你来了?快进来。”穿着一身花色淡雅的家居服的王芳菲笑吟吟地站在门口。
“小姨。”
叶晴染有些莫名的羞赧。
与高博离婚后,叶晴染还是第一次见到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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