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毕竟少年初出茅庐,又有一身本领,想要崭露锋芒是肯定的!
要知道御夜的师傅,可是精灵剑圣,也就是露菲莉雅·帕非倪,那可是世界上把剑术练至顶端的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御夜作为她的徒弟,将来必有一番成就!
这是上一世年轻时候的御夜认为的。
可哪有师傅送自己徒弟去当女仆的!
这不纯纯搞笑吗?
不过当上一世的御夜后悔时,已经晚了,因为自己大老远跑来中央大陆,身上早已一个铜币都没有了,来到这里时又饿又累还灰头土脸的,再加上雷格洛斯家的家主格外热情,无奈之下只好住下,暂时当女仆,往后再另谋出路。
可这一来就是两三年,女仆都当习惯了,而且他的长相极为女相且漂亮,所以女仆当得丝毫没有违和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有当女仆的天赋......
期间与他关系最要好的就是维琳娜,两人一个幼稚一个中二病,时常干出一些糗事被笑话、被罚。
御夜还因为身份特殊的缘故,当上了维琳娜的专属剑术老师。
现在回想起来,御夜都不由得微微一笑。
“你在笑什么?说出来让我笑笑!”
马车上的维琳娜盯着御夜看,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满脸的期待。
都是黑历史,笑你个头......御夜腹诽一句,随意敷衍道:“我在想我这么俊美,为何要当个小女仆。”
“俊美?”
维琳娜眼珠子转了转,嗤笑道:“可是我没从御夜的脸上看到俊啊,我只看到了美。”
御夜:“......”
“噗呲!”
这句话一出,就连处于马车前室的车夫和贝儿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是应该当你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御夜脸颊一抽,但又无法反驳,因为他的长相的确只占了俊美这个词的一半。
在上上世时,也就是蓝星的时候,他的评价还没有这么一边倒,可能是因为他那时还留着一头飒爽的短发,那时还是能用俊美来形容的。
御夜还依稀记得,在大学时,室友强迫他穿上女装和嗨丝给他们看。
一开始御夜是拒绝的,但奈何室友们给得太多,一张又一张的红色元子瓦解他的底线,破开他的理智。
没办法之下,御夜只能忍辱负重,勉强穿给三个儿子看......
后面一个室友还把照片发到了网上,一天时间内浏览量就破百万,好险短发和长发是有差距的,这才让御夜没有社会性死亡。
不过也因此免费吃了一个星期的烧烤,所以并不是很亏。
......
很快,马车来到了城镇上,维琳娜在居民们的好奇目光中,被御夜扶着下了马车,毕竟雷格洛斯家族的徽章太过耀眼,而雷格洛斯家族是这里的领主,所以自然而然的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
但看到维琳娜的时候,大家就不好奇了,转而变成了一种热情的态度,因为这位领主家的二千金几乎每个星期都来一次,久而久之与附近的居民都认识。
“二小姐、御夜,还有贝儿小姐,你们终于来了,我们这个星期准备了新鲜的草莓,你们要不要来尝尝。”
“也尝尝我新做的苹果派。”
“还有我做的蛋糕......”
三人一下车,居民们就热情的冲了上来,一人一句,都是饱含热情,脸上浮现喜悦。
御夜知道,这些人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们能丰衣足食都多亏了这里的领主,也就是维琳娜的父亲,所以一旦有雷格洛斯家族的马车驶来,他们都会热情的上来招待。
长久以往皆是如此。
所以维琳娜才那么喜欢来城镇上游玩,毕竟在家中每天都是枯燥的学习,和一尘不变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