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解释,而是想起白天拍广告时,那个拍广告的导演,林导跟她说的事。
正好她也还没想清楚要不要让宁乐修入娱乐圈,既然萍姐问了,她也就借此机会看看萍姐的看法。
萧楠:“有件事我想跟萍姐你商量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下午我不是去拍广告了吗,导演看见宁乐修觉得挺喜欢的,就让他跟我一起拍了广告,没想到这孩子在这方面还挺有灵气,导演跟我说她手里还有几个广告,想要乐修去拍。我一时也没想好到底要不要乐修去,萍姐你觉得呢?”
跟有所顾虑的萧楠不一样,萍姐听了后立马赞同道,“既然有这个天分,去啊,为什么不去,当童星挺好的,反正你平时工作忙,乐修又不肯去学校上学,这么总是跟在你身边也不是个事,还不如让他找点事做。再说,小时候当童星就能积累经验人气,长大了可以考北影北电啊,多少人做着当明星的美梦。”
萧楠:“但……”
她才刚吐出一个字,就被萍姐给打断,“别跟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就是想说娱乐圈复杂,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光鲜吗?我跟你讲,你这种思想严重错误,你看圈内多少明星是富二代星二代的,那些说当明星不好的也就只是说说而已,要真不好,还那么多人想要当明星。你说说看,这世上做哪一行就真的容易了?吃的苦中苦,才能方为人上人。”
诚然,萧楠被萍姐这番话给说动了。
也是,本来在她所处的社会,宁乐修就是明星,只是不像如今进娱乐圈这么早而已,既然如今有这个机会,搞不好也是上天的安排,她何必再多加阻挠。
“好吧,既然萍姐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没什么好犹豫的,那就让宁乐修去拍广告吧。”
“这样才对嘛,搞不好你家那孩子,往后还能当巨星,到那时候你可算是苦尽甘来,享不完的福。还说不准孩子的亲生父亲,只怕还求着相认呢。”
也是。
像是想到宁乐修长大后那帅气的模样,萧楠面上浮现一丝欣慰的笑容。
自己的男神,竟然有朝一日能被自己带大,这种幸福满足感,是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与之相比的。
宁乐修自己一个人在前面高兴的蹦蹦跳跳半天,像是跳累了,转身望着萧楠咧嘴一笑,那双乌黑透亮的眼睛里闪过狡黠的目光,指着路边冰激凌店道,“麻麻,我也想吃冰激凌,好久都没吃了。”
声音软软糯糯的,听得人心都要化了。
萧楠在外工作把宁乐修交给保姆时,就跟保姆说要控制宁乐修饮食,不让他乱吃零食。
这孩子也是好久都没吃冰激凌了。
萧楠上前两步,牵起宁乐修柔.软的小手,便往一旁的冰激凌店走去。
……
“夜火”位于靠近市中心地段安义街上的一间酒吧。
安义街附近有不少大学,有投资商打算把附近开发成一条商业街。
如今的安义街,虽说有个大商场,不过消费水平较高,只适合那些白领阶层的人进来消费。
深夜,原本热闹的街边逐渐安静下来,那些在马路边摆地摊的小商贩,也都开始收东西打算回去。
可是和外面安静的氛围截然相反的是,酒吧里喧闹的音乐声,人群的欢呼吵闹声,以及五颜六色灯光的闪动,无不张扬着躁动。
和各色男那女女忘情扭877动的舞池不一样,角落里摆着两套沙发,沙发上坐着四个年轻男女,倒是有种闹中取静的意思。
“哥们这酒吧不错啊。”说话的是一个穿着骷髅短袖染着黄发的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