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颊贴在男人温热的胸口,林舒微微勾起嘴角,往日种种一一浮现在脑海中,只收紧了拥住他腰身的双手,与陈骁再靠近一些。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个傻子,会喜欢上一个不认识的人。
……
陈骁白日依旧忙碌着工作,还没收假的林舒打开了他带来的作文书。
现在想想,这作文书为什么会出现在陈骁这个不爱语文不爱写作文的人手中,还保留至今也有了原因。
看着书中夹着的校报,林舒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打量一前一后的少年和少女。
轻轻抚摸着泛旧的报纸上的少年,她翘起嘴角嘀咕一句:“你动作还挺快呢,我想去要这份报纸都晚了一步。”
好在,现在他的,也是自己的。
陈骁忙完工作回家时已经是夜里八点多,一到家就见到老婆正在看高中那本作文书。
“怎么突然看这个?”
“好看啊。”林舒冲他晃了晃书,又翻出报纸给他看:“我发现当年的校报记者拍得真不错,我们的第一张合照哎。”
陈骁俯身到桌边,重重亲一口林舒,吃了一嘴的苹果糖的味儿,又看向老婆手里的报纸:“嗯,确实拍得好。”
林舒小心翼翼将报纸叠好又夹进书里:“是啊高中也好~”
陈骁正取着腕上的手表,闻言突然想起球球那句话,姑姑说陈骁来教她打篮球就好了,肯定能学会。
手表搁在桌上的功夫,陈骁突然开口:“想不想打篮球?”
林舒惊讶地看着他,又看看外面黑漆漆的天:“我打?现在?”
陈骁点点头。
——
汽车行驶在车海中,目的地本市唯一一所大学,林舒瞥见外面的挂着的横幅——热烈欢迎各大高校篮球队的到来。
“是上次的篮球比赛横幅!”林舒收回目光,又看向陈骁,“话说,你现在怎么都不打篮球了。”
陈骁手掌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的红灯停下车:“又不是年轻时候了。”
年轻时候他确实最爱篮球,只是随着时间流逝,这份兴趣也淡了。
林舒遗憾地低语:“我还挺想看你打篮球的。”
绿灯闪烁,陈骁在发动汽车的刹那开口:“真想看?”
林舒笑着点点头,应得坚定:“嗯!”
寒假里的大学人烟寥寥,便也对社会人员开放,只需要在保安处登记即可。不少市民会来学校里闲逛散步,跑步打球。
林舒看着陈骁自来熟似的找体育场一处篮球场的几个大学生聊了几句,不多时就加入其中。
陈骁脱下黑色羽绒服和黑色西装交给林舒,自己只着一件白色衬衣,与穿着运动服的大学生们格格不入。
可林舒看着怦然心动,见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慢慢挽起袖口,露出结实的麦色肌肤,嗯,其他大学生当真是被比下去了。
“打篮球给你看。”陈骁此刻仿佛卸下了成年人的沉稳,渐渐有了些过去的青春肆意,他微抬下巴,意有所指道,“也不知道你以前看过我打篮球没有”
林舒抱紧他的衣服,点点头,只在心里回答,看过的,她高中的时候悄悄看过很多次。
体育场周遭没什么人,林舒是唯一的观众。
在一众运动鞋加运动服的大学生中,穿着白衬衣西装裤和皮鞋的陈骁是个异类,可这个异类却表现出超强的实力,高大的身材灵活结实,如若游龙,连连得分。
林舒站在一旁,贪婪地肆无忌惮地看着,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光明正大地看着陈骁打球。
“哇,哥,有点东西啊!以前肯定很牛逼!”
“是不是校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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