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会议论辩 政治演讲的一种。指在国家或地方内部会议上讨论重大决策或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性会议上就有关政治问题表明个人(或代表政党、政府)的观点和立场。
集会演讲 政治演讲的一种。通常是在政治性集会上发表的演讲,如1939年5月4日毛泽东在延安青年群众举行的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讲青年运动的方向。
教育演讲 演讲者向听众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演讲。例如知识讲座、学术报告等。
宗教演讲 宗教神职人员在教堂宣传宗教教义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时作的讲演。例如神甫、牧师等面对教徒们所作的训祷等。
事迹演讲 指以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的演讲。这些事迹本身必须是体现理想的社会精神生活的美的事物;其次应具有典型性,对听众对社会有普遍意义;再次,演讲者对所演讲的事迹要有切身的感受和深刻的理解并有自己的体会。同时,对事迹还要有恰当的取舍和逼真、生动、感人的表达。它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陈述型。就是客观地向听众陈述自己的事迹,不做,也很少发表议论,谈点体会也是陈述事迹本身的内容。如老山前线英模汇报演讲等。2体会型。指也讲事迹但以讲体会为主的事迹演讲,其体会离不开事迹,是就事迹阐发的与事迹有关的体会,如曲啸的心底无私天地宽。3宣讲型。指讲别人或群体的事迹的演讲,如蔡朝东的理解万岁。
经济演讲 政府或部门财经管理人员及企业家作的关于经济问题的演讲。例如商业广告演讲、投标介绍演讲等。
军事演讲 战备训练和战争中,将军向士兵(或者党和军队高级领导人向军人和广大民众)进行宣传鼓动和阐述战略战术问题所作的讲演。如毛泽东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的讲演论持久战。
娱乐性演讲 在庆祝和纪念活动中,演讲者为了让听众能够心情愉快所作的幽默风趣的演讲。
传授性演讲 演讲者只是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别人,或把某些消息传播给听众,而一般不与听众发生什么争辩的演讲。
说服性演讲 演讲者要使听众明辨事理、服从自己观点的演讲。例如总统竞选演讲等。
鼓动性演讲 用热情的语言把听众的情绪鼓动起来,使之向着既定的目标奋斗的演讲。在五四运动中,革命青年的演讲大部分都带有鼓动的性质,他们的目的是要激励民众行动起来反帝救国。
凭吊性演讲 在葬礼上或者在纪念某人逝世周年的大会上所作的演讲。也叫葬礼演说。形成于古希腊,据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载,雅典人很早就有了在举行葬礼时发表演说的习俗,主要用于凭吊在战争中阵亡的将士,每年举行一次,现存最早最著名的古希腊凭吊演说辞,要算伯里克利(约公元前495-前429)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第一年后公葬阵亡将士的演说。这种演说后来传到古罗马,再由古罗马传遍欧洲及全世界,其实用范围也逐渐扩大。
游说性演讲 没有固定场所的演讲。例如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孟子、苏秦、张仪等周游列国的演讲。再如1983年,上海市总工会和团市委联合组织的振兴中华演讲团在全国各地进行的巡回演讲。
街头演讲 在街头巷尾等露天场所进行的演讲。在我国近、现代史上,许多大中学生曾到民众中搞普及教育,大都采用这种演讲形式,例如北京大学平民教育演讲团的演讲;在五讲四美活动中,许多大中城市的青年也采用过这一演讲形式。
宫廷演讲 指古代臣下在宫廷向国君或首领献计献策(奏对讽谏)的言语行为。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等。
法庭演讲 诉讼者或被诉讼者及律师等司法人员在法庭上作的演讲。一般分为诉讼演讲和辩护演讲两种。
诉讼演讲 诉讼者本人或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的指控和申诉。
辩护演讲 被诉讼者(被告)为了证明自己无罪或轻罪(或辩护律师为了证明被告无罪或轻罪)而同诉讼人(原告)或公诉人进行的辩论演讲。它可分为被告本人的辩护演讲和律师(或辩护人)的辩护演说两种。被告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演说叫直接辩护演说。在法庭以外的场合发表的叫间接辩护演说,但它起不到自辩的作用。辩护演说还可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为个人或某一案件进行辩护的演说;一类在表面上看来是为个人,实际上却是为了某项事业或某一阶级、政党或团体发表的演说,这种演说不只是单纯地用于无罪或轻罪的自辩,因而在力度、情感、气势诸方面更为强烈宏大,也更能打动听众的心;苏格拉底的自辩、巴黎公社女战士路易斯米歇尔在凡夫赛法庭的辩护演说、季米特洛夫在莱比锡法庭上的答辩等是这类演说的典范。
广播演讲和电视演讲 这是由于现代无线电技术的迅猛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演讲,演讲者可以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对成千上万看不见的群众发表演讲。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斯大林就曾发表过著名的广播演讲。
专题演讲 专就某一问题或主题发表见解、体会的演讲。如1984年7月在吉林举行的以党在我们心中为主题的江城之夏演讲邀请赛上的演讲。
学术演讲 是以研讨学术问题为中心的演讲。如邵守义的领导干部的口才、演讲与演讲术等。
礼节演讲 指在交际场所发表的旨在表示赞美、感谢、祝愿或者让人感到有趣的礼节性演讲。如在欢迎或欢送会上的演讲,在联欢会、宴会上祝愿性的演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