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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以及个人和班子实际,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有哪些与中央的要求不相符合,边对照边改正,立说立行,一时难以纠正的,要拿出纠正的计划和措施。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自觉遵守。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明确行为规范,增强纪律观念。要重点对照检查有无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超标准购车、超标准购房、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自查,坚决纠正。
5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作风建设重在实践。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下基层,真正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一是下基层调研。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二是下基层接访。要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积极受理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促进疑难问题的解决。要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下基层服务。要把科学知识、文艺演出、图书、医药、技能培训、政策法律宣传咨询等送到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大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教育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的重点,要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带头参加下基层活动,带动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既要深入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又要切实转变作风下基层,既要查找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必须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建立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3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要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知识测试、座谈讨论等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自治州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办好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研讨班,把作风建设纳入培训学习的内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在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的基础上进行的集中强化教育。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全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4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全州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好教育月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要注意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确保教育月各项活动扎实推进。要做好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加强指导,推动教育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州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一些具有地方特色和部门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8月5日前报自治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