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xx]35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xx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街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街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自觉配合经济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工作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使其不仅能够深入到社区每家每户,而且能深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度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普查中容易产生疑惑的地方、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橱窗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术难题。
二、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通过宣传搞全、搞准普查数据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对开展经济普查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而促进本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
(二)通过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增强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从而做到热爱普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普查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普查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使广大普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普查的口径、范围、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掌握调查技巧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目的。
(三)通过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能够了解和认识到,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同时,通过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基层数据保密的承诺,从而打消顾虑,如实提供准确、客观的普查数据。
三、组织实施
我街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街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宣传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橱窗,张贴一封信、普查通告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分为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与成果发布三个主要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应与各阶段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阶段(2011年12月31日之前):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线,通过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时间要求、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使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在前一段开展普查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追踪报道普查业务培训、物资准备以及普查区域划分与调查底册建立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国家经普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普查对象宣传建立统计台账和能源消费台账的必要性,使其自觉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以提高普查源头数据质量;8月底至11月份,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工作方式、调查内容,普查对象的责任、义务与要求等,营造社会氛围,提高普查对象配合程度,确保单位不重不漏;12月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经济普查的新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二)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阶段(2011年1月—6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的要求和资料上报的方式。重点追踪报道各科室和社区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5-6月份,重点宣传普查事后质量检查和各级普查机构为确保普查质量而进行的质量验收、评估的做法和效果。
(三)资料开发与成果发布阶段(2011年7月—2011年初):重点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开发应用成果,通过解读、分析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广泛宣传全街经济建设特别是各行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