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断秋一身,不过他越来越喜欢这种嗜血的感觉了,能让人清醒,让他忘记一些不愿意想起的事情,这种行走在刀剑的刺激,只有他能够享用。
前世的墨断秋羡慕一部叫做神话里面的男主角,将长枪戳进敌人的胸口,然后从那人的后背接住,行云流水!一个字帅,所以这辈子他一直再练,甚至于更加潇洒。
这不,戳死了一个小偏将过后,墨断秋从马上跃下,马匹尽然有一种束缚他的感觉,然后长枪从那人的后背飞出度不减,墨断秋一把抓住长枪的尾部借力让它改变了方向,只杀后面,像是长了眼睛死的,又戳死了一个,无情的扯着枪头,继续抡着,他喜欢枪不但是因为武器够长,够帅,还因为简单,掌握了他的动向,控制方法,只需要无限的抡着,长枪像是一个直升机的似得在身体边旋转着,而枪头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
不一会,墨断秋的身边就形成了一个真空期,他再厉害也是人,他能保证自己的身体不受大伤,可是手上,背上却被划上,白已经快全部被染红,手上也留着血渍,冷冷的望了望远处眼中有些退意的敌将,墨断秋怎么会给他机会啊,他死前的最后一顿饭也差不多该吃完了。
“上!”那人被墨断秋的眼神所击退,赶紧的下面,身后的士兵又投入战场了一部分,只有看见身后的士兵他才能消去一点恐惧感。
目前至少已经有一百人丧命于墨断秋的枪下,始终不是自己的那杆枪,经过一番厮杀,枪杆已经被砍缺了,墨断秋握着,滑着都有些割手,而枪头也有些钝了,既然是这样,那得加快度了。
随手在一个尸体上抽出一杆枪,墨断秋一只手一杆,已经战斗了小半个时辰,因为他的到来,一个人尽然给耀光的士兵减压了,见到墨断秋这么英勇,他们也像是吃了兴奋剂死的挡住了敌军,又随着援军的到来,气势更胜了。
墨断秋现在尽然笑了,杀的开心了,心中的压抑和怒火虽然没有散尽,不过他找到了自己归宿,战场就是他的归宿,一只手握着一支枪虽然没有刚才的飘逸不过效率起来了,分别握在枪杆的一般,枪头一截用来杀敌,枪尾一截用来御敌,这就是墨断秋的优势,没有套路,什么都会,目前什么都不算精,比那些中规中矩的门派子弟强多了,学剑的让他用枪,他就不会,而墨断秋完全没有这些不适。
简单的戳,撩,砍,抢枪都直取性命,大多数都是戳蹿了敌人的喉咙,人多也组织不了墨断秋前进的步伐,再多的人他每次也只需要面对十多个,十多个畏手畏脚没有斗志的战士,如果不是考虑体力,墨断秋肯定会再杀一会。
一点点的逼近了,将他杀了,他们就完了,将他杀了,我们就赢了,两人的想法都差不多,敌将不停的下着令,墨断秋一步步的靠近着,给他心理上的恐惧,现在飞过去将他斩杀还不如一步步的靠近,让这两万多士兵怕他一辈子,所以他嘴角勾着一丝丝微笑继续前进着。
这就是阎罗,快成为修罗的墨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