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族!”
蛮武部落一百多骑,一百多支战矛、战刀高举,冲入敌阵。
巴克鲁一马当先,第一个与山岭牧人短兵相接,坐骑与怒羊错身的一刹那,他那重达一百八十七斤的战刀闪电般将对手拦腰斩杀,顿时鲜血飞溅。
泰达米尔策马紧跟在他身后,将马囊中的投枪投射出去,射杀那些迎面冲过来的怒羊骑兵。
一名冲在最前排的怒羊骑兵,连人带坐骑被洞穿,钉在地上,血如井喷,后面的怒羊冲锋不停,那骑兵刹那间被碾成肉酱。
与泰达米尔并列奔驰的格桑狂舞着战矛,好几次将敌人的狼牙棒、石锥和飞箭打飞,护住巴克鲁的侧翼。
耳边是震天动地的喊杀声,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和残肢,巴克鲁无暇顾及其他,他经验老道,知道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挡下敌人的冲击,然后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个体的力量再强,在战争面前,都显得十分的微不足道。
泰达米尔投射完马囊中的所有投枪,一名山岭人趁机将长矛刺向他的心窝。
他侧身躲过攻击,反手拔出战刀,将敌手拦腰斩断。
那人表情惊愕,显是没有预料到对手的出手速度这么快。
但已经迟了,他胸膛以上的身体抛飞而起,下半身犹在抽搐,鲜血泉涌,让四周的同伴惊叫不已。
泰达米尔战刀和巴克鲁一个样式,只是重量不及,只有八十来斤,这是巴克鲁为他量身定做。他从小就继承了父亲的惊人神力,身手却比父亲更加简练果决。
厮杀进入白热化,巴克鲁感觉前方的阻力变得越来越大,胯下的黑马冲锋速度锐减。
他心中焦急,手上的战刀挥舞得更加卖力,很多山岭牧人不是被刀锋斩杀,而是被他回旋的刀背撞上,生生砸死。
骑兵作战的优势就在于冲击力,冲锋一旦被拦下来,被人拉下坐骑,那就很难在战场上活下来。
山岭牧人虽然是以怒羊骑兵迎战,但他们毕竟在山脉生活,不是蛮人这样的天生骑士,训练出来的怒羊坐骑也有限,所以还有很大一批是步战。
怒羊骑兵的数量少,只堪堪挡住蛮骑一刻钟,就溃散开去。
此时蛮骑正在与山岭牧人的步兵厮杀。
如果是平时,骑兵对战步兵,那是绝对可以碾压而过,但是今天不一样,三个小时之前蛮骑与诺军血战过一场,为了摆脱诺军追击一路狂奔,早已经人困马乏,眼看马速要缓下来了。
巴克鲁的心中也越发焦急,泰达米尔突然呼喊:“往左!”
巴克鲁心中一动,拨动马头,以半弧形往前冲锋。
这样的冲锋方式大大增加了坐骑的活动空间,马速骤然提起。
泰达米尔和格桑与他形成严密的攻守同盟,几名妄图阻拦住他们前进的山岭牧人都被斩于马下。
接二连三冲散几波山岭人,不少蛮骑注意到他们的悍勇,纷纷朝他们汇聚,短短几分钟已经聚拢不少人。
山岭牧人无法阻挡他们的冲锋,整个阵列被彻底凿穿。
穿越战场,马速不减,在前方环绕一圈,巴克鲁后队已经聚拢近千骑,他准备回身游击战场外围的散兵。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惊呼:“快看那边!”
所有人都举目往那人指的方向看。只见南方的黑土上,一道赤色洪流奔涌入场。
巴克鲁的脸色顿时大变,诺克萨斯的追兵赶到了。
蛮王显然也发现了诺克萨斯的军队,他开始组织强袭军冲击山岭牧人的围困,但几次的冲击都被山岭牧人强行拦截回来,使得垓心的蛮骑开始变得急躁。
巴克鲁见状,当机立断再次回军,冲杀进山岭牧人的军阵。
凿穿敌阵的蛮骑不止巴克鲁他们,还有其他几个部落,合计有数千骑。
这股力量不容小觑,山岭人虽然早就有所防备,被这数千蛮骑一阵冲锋,阵列也不免骚动起来。
千余蛮骑如同一柄利剑,在山岭牧人后方防线一路冲杀。蛮王曼多也发现他们这股力量,趁机指挥麾下再次冲击包围圈。
眼见山岭牧人再也无法抵挡,蛮人胜利在望之时,蛮族主力后军突然一阵动荡,诺克萨斯的骑兵加入战团。
经历血战的蛮骑早已经人马疲惫,速度大大降低,被诺军铁骑轻松追上。怒羊骑兵知道不是蛮骑的敌手,此时不敢正面迎敌,只在四面袭扰,将蛮骑围困住,让赶上的诺军进去厮杀。
泰达米尔眼见情况不对,提醒道:“父亲,我们不能再深入了,否则也会被诺军包围!”
巴克鲁扫了一眼周围形势,心中已经凉了一截。
诺克萨斯的追兵来得太快,曼多王彻底陷入了山岭牧人与诺军的重围之中,想要再重开一条口子,仅凭他手上的人手,基本不可能。
正在巴克鲁举棋不定的时候,战团中央传来一阵苍凉的号角,这是撤退的命令。
曼多王命令各部落自行突围。
巴克鲁眼神一变,当机立断改变命令:“掉头,往冰原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