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偏门还有挺长一段距离,二十几个黑衣人将几人团团围住,借着火光,大概能看出是几个太监服色的人与黑衣人拼杀,中间正是众侍卫高手舍身相护的当今圣上,就属他的衣服最贵,最扎眼,一眼就看出来了,真招摇。金璜在心中叹口气,这么多人护着,总不至于连换身衣服的时间都没有,换个普通侍卫的衣服,也不至于被人像苍蝇闻着血腥气似的追在后面不放手。
大内高手武功不弱,但黑衣人这方面也不是什么弱茬,双方单挑的情况下实力相当,只是目前黑衣人明显多过大内高手,古训有云双全难敌四手,实在是真理。
在金璜眼里,这两帮人的本事都有限,大内高手以保护为主业,主动攻击的意识和能力都不足,黑衣人稍一退,他们就转移目标,让退后的黑衣人有了喘息的机会,喘匀了气,又成了新生力量扑过来。而黑衣人这边,明显一个个都是单打独斗起家的,完全没有合作过。不仅不能起到相互补充,相互助力的用途,反倒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两边各有不足,而保卫的这方面,随着倒地的人越来越多,有生力量也越来越少,黑衣人的刀光已掠过当今圣上的脖子,若非一人扑上前,替当今挡下一刀,只怕明儿该全国缟素了。
罢了,就当是接下了这任务吧。
数了数黑衣人的人数,金璜从腰间解下那根五彩缤纷被薛烈称之为“五花蛇”的柔云鞭,道上只知血手妖后的金色匕首,却少有人知道还有柔云鞭,只因若非必要,绝不会出,而这柔云鞭出手,便绝不留情。自出道来只用过三回,没想到今日会用于救驾。
当最后一个扮为太监的大内高手缓缓倒在地上的时候,当今圣上心知大势已去,久居万人之上,威加四海,便是生死关头,也不曾露出一丝胆怯的表情。他深吸一口气,眼睁睁看着明晃晃的长刀直逼眼睫之间。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来,一阵劲风扫过,长刀被一根五颜六色的长鞭裹住,随着长鞭上的内力尽吐,长刀飞出,而持刀人,也被一柄金色的匕首抹了脖子。
一根花里胡哨的鞭子,加上一把匕首,配着轻盈的步法,黑衣人想群起而攻之,却由于互相影响,反倒是一出手便伤了自己人。金璜指东打西,又利用他们之间配合不利的情况,借刀杀人,十几个黑衣人竟不是她一人的对手。她下手极为狠辣,盯住一个必杀一个,让黑衣人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
仅余的三四人,见凭空冒出来的这人实在厉害,硬是豁出性命,拼着受伤也要取皇帝性命,俗话说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人一旦拼上性命,那力量是相当可怕,便是金璜若要想招架,都艰难非常,更何况还要护着一个人。说这句俗话的人不认识金璜,如果认识,他一定会加一句: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
谁说打架就一定要用兵器老老实实的拼杀,那是两国将军列阵,一个杀手,就不要讲究这么多了。
“这药挺不错,就是少了点。”金璜随手将瓷瓶扔掉,满意地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黑衣人,还有锦衣华服的皇帝。芙蕖阁跟唐门有亲,时常会有一些新奇的药物。上回在芙蕖阁找萧青儿吃喝的时候,萧青儿随手拿了一瓶送她,说:“听说安眠效果极佳,就是少了些,吸得越多睡得越香,只是听说啊,没经过证实。”
其实她从一开始就想用了,又担心没有效果或是因为人多而效果不强,所以撑到现在,实在不行了,才决定冒险一试。蜀中所出,果然精品。金璜给地上的黑衣人每人补了一刀,以万万全。
至于这个皇帝……不知道这药能让他睡多久,她踢了踢脚下的九五至尊,动也没动。暗杀行动的主使人应该会过来查看,万一再来这么一队黑衣人,谁也吃不消啊。她叹了口气,认命的背起了皇帝。这皇帝看着不胖,背起来还真挺重。而且他还挺高,金璜将他负在身上时,脚都拖在地上,走起来困难重重。
“背头猪还能回去杀了吃,背你不知道有什么好处。”金璜自言自语向前挪着步子。
背个这么死沉的男人走夜路回城实在没意思,况且也不知道这一路上是不是还有埋伏,不如找个什么地方把他藏起来,至少把他弄醒,等天亮了自己走路,岂不是比现在要舒服许多。
记得行宫向前几里的地方,有一大片西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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