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吓了一跳,正准备过去行礼,那个小兵忙不迭的凑过去,小声道:“两位将军,莫将军此次出行,有机密任务。恐怕……”
那小兵话到一半,留给陈胜、吴广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陈胜、吴广赶紧收回眼神,朝城门上的士兵道:“开门。”
“轰隆隆——”城门大开,吴七翻身上马,率领众人朝城外走去。
一行士兵出了城后,走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吴七令探子在四处高地上守着。然后翻身下马,朝莫非跑去。
莫非见周遭偏僻,也不再隐藏,与丫丫脱了身上的兵服,换上之前做好的军装。这两套盔甲,皆是通身玄黑,穿在身上,看起来霸气异常。
吴七十分识眼色的从后方拉来两匹宝马,殷勤的献给莫非。莫非和丫丫翻身上马,朝着云城的方向望了一眼,摆手道:“走。”
莫非身后所带的这一千人,是吴七所选的张文仲手下的将兵良将。这些人不仅骁勇善战,对张文仲也是忠心耿耿,为了保密行事,莫非令吴七半夜三更时分就将这些人集合在一起。
即便是到现在,这些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
“张文仲,投降吧!否则,你这三千兄弟就全部交代在这里了。”温笔蕴骑在高头大马上,看着张文仲身后的三千士兵虽然或多或少都有受伤,但是脸上战意不减,心中大为叹服。
三千唐兵,身后是怪石嶙峋的乱石岗,前边是大秦五千精锐士兵,退,无路可退,进,九死一生。
张文仲看了看身后的兄弟们,心中不忍。但是作为大唐的将军,即便是身处险地,即便知道反抗下去必是一死。但他的身份告诉他,士可杀不可辱。
张文仲将手中的长矛戳在地上,敞开嗓门道:“我张文仲,文不成武不就,今日,你们秦军犯我大唐,杀我兄弟,我张文仲不能血刃你们,心中遗憾。但是,大唐男儿数以千计,将相良才不计其数。迟早有一天,会有兄弟为我们报仇的。”
张文仲掷地有声的说完后,拎起地上的长矛,歇斯底里道:“兄弟们。”
“在。”
“在你们面前的这帮龟崽子,拿着几根破铜烂铁就想取你们的命,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张文仲身后,三千士兵用手中的剑戟敲打着石头,配合着整齐规律的杀,在这边塞地区,铿然之声响彻天地。
不过,声音虽大,却在如此鲜明的实力对比下,显得异常悲壮。
温笔蕴爱惜张文仲的将才,原本想要招降,带回去为秦国效力,却不想此人一片赤胆忠心。温笔蕴想着自己现在身处燕云十六郡的后方,要是耽搁下去,或许会徒生变故。
心中虽然惋惜,但不得不下令:“杀!”
温笔蕴手一扬,身后的秦兵列队向前。
秦军好武,行军打仗向来都是秦军的强项。更何况,现在的秦皇继承皇位后,注重军队的发展,使秦国武风盛行。温笔蕴率领的这些秦兵,是秦甫风精巧细选的将士,训练有素又骁勇善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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