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自己的意味,他喜欢口/活,最喜欢玩的就是深喉,玩意儿又粗又壮又吓人,我每每都吃得难受,最过分的后果是看到香肠热狗啦什么的,我都是不吃的——
完全是后遗症。
他也给我回报,但条件非常苟刻,不许扮朋克吓人,不许穿太高的细高跟儿,不许往身上喷跟毒药似的香水,他嫌那个太没有品味,我跟在他身边,一贯清汤挂面,连我自己都要以为自己是清纯好姑娘了。
一到夜里,完全不同。
他完全是头野兽,不止叫我吃他——而且他还吃我,咬我的胸,磕咬得可凶狠,我有时候都要以为他是恋胸狂,非得啃得我身上全是他的牙齿印不可——还吃我那里,非得掰开我的腿儿,他那个力道,都叫我以为我会人腿中间叫他给硬生生地掰开。
不把我吃得充血红肿,他一般不会罢休,但是从来不曾占/了我,真的,一次也没有,最多只是把他那个吓人的玩意儿在外边横冲直撞,撞得我的腿窝处能青紫好几天,他这么个人,生活上还请人照顾我,照顾的无微不至,有段时间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想养我一辈子——
一辈子太可怕,我从来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遥远。
没等我觉得可怕,他就把我给抛下了,回国了。
一个交待的话都没有,就给我一张支票,直白的表达,我呢,收下支票,把钱转到自己的账号上,也不问他原因,成年人,好聚好散我懂的,别说要把人找着,再把钱洒到他脸上,这事儿,不太靠谱。
起码我从来没有那么想过,在这个寂寞的夜里,在这个又痒又湿的夜里,我无端端地想起来他来,那个准是将我吸得舒服的男人,我不由自主地张开腿儿,想象着他还在我身边,充满力道的手,将我的双腿给掰开,挂在他个肩头——
炙热的呼吸,落在我腿间,烘得我一阵儿轻颤,湿热的舌尖,就大赤赤地舔着我——一下一下的,轻巧而灵动,就跟落在我魂上一样,我的人也跟着颤抖,仿佛回到那里,英国伦敦,那个举世闻名的雾都,矜持而高傲的英国人的地盘里,位于唐宁街十号不远处的私宅里头,我们躲在那里,他低下矜贵的脑袋,挤在我腿间,而我像是他的女王般,享受他的侍候。
我软在那里,指间湿得一塌糊涂,再没有比这个更叫我难受的了,身体是好受了,平静了,可羞耻没有,一直纠缠着我,叫我不得安宁。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身体与心爱的人,必须是一起的,经了他,我才晓得我的身体能跟着他走,可脑袋里想的着的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叫我怎么也够不着的人,离我千般远,我就是追一辈子,也追不上人。
而现在——
我看到他倾心相待的人,跟周弟弟混一块儿,不再是震惊,而是有一种变态的快/感,不是爱她纯洁嘛,不是爱她单纯善良嘛,跟他堂弟搅一块儿,是不是够让他难受的了?我突然有种深切的破坏感,早知道就拿着手机拍个画面的,直接就给周各各传过去,好让他看看最美丽的画面?
我躺在床里,脑袋飞过无数种画面。
还是没能摆脱出来。
我想我是舍不得那个人伤心,让他发现这世上最丑陋的事。
坏事干多了,我也想当个好人。
想想他被蒙在鼓里,我又觉得不开心,不甘心的成分多点,又有点心疼。
想太多的后果是我顶着个黑眼圈上班去,嗯,时间控制得刚刚好,没有迟到。
手机一开机,不止是未接电话,还有手机短信,还有微信消息,反正是估计能联系我的都是有了,联系我的手机是个陌生的手机号,我大胆的猜想可能是周弟弟的,或者是秦娇娇的也说不定,——但微信嘛,恐怕只有周弟弟。
“看到消息时,给我回个电话,我想我们得谈谈。”
跟上次我找他不一样,上次是我等他回话等得太急,现在是反过来,是他等我回消息,等着急了,——我从来没想过要让他等得太轻松,该是我拿架子的时候就得拿架子。
对于这个,我一点压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