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来改订律令的诸大臣中,声望最为隆重的名臣高允,即是“博通经史、天文、术数,尤好春秋公羊”的经义决狱大家,改订律令时也参考了不少经义决狱的原则。
经义决狱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两项。一是法不违礼,二是法求于心。法不违礼很好理解,礼律古代本为混通之学,魏朝士族又最重礼法,自然将礼居于法之上,以之作为决狱标准,最为典型的就是处理孝道与法令之间的冲突。例如藏匿罪人,本是违法行为,但如果父子之间藏匿的话,就绝对不会追究藏匿者的责任;与之对应的是,儿子如果状告父亲,不论有理无理,首先就是犯罪行为,必定受到惩罚。
至于法求于心,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注重犯罪动机。如果主观上没有犯罪行为,即使违法,也不会给予惩处,例如两家结婚之后,有谣传说男方已经在外面病死,然后女方家族将女儿另嫁,那么即使男方回来,也不会追究女方重婚的罪责,因为她并不是要故意犯罪。除此以外,如果动机合于道义,即使有意犯罪的话,按照经义决狱的主张,也能够凭着这好的动机减免不少罪责。
如今周惠想改判此人,就是想引用上述最后一条。所以他很快和元宝炬等人赶到洛阳县衙,拜见代理政务的河南府尹天水杨机杨显略,然后拿出身上携带的诏旨,向他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见周惠是新任的洛阳令,又与元宝炬联袂而来,杨机的态度颇为谦和:“县内政务纷扰,周令能提前销假履任,甚是难得。至于改判此案,只要能妥善处理,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杨府尹如此大度,下官感佩不已,”周惠躬身拜揖,进一步问道,“不知这囚犯是何身份,所窃的是哪一家?”
“这囚犯名为申屠纥逻,却也有些来历。他有一位姑母,曾为庶人元禧宠妾,生有两子,因此元禧谋反后,他家也受到牵连,彻底败亡了下去。至于失窃的那家么,”杨机转头望向元宝炬,“乃是已故右中郎将赵郡李作予家,子炜应该是知道的。”
“居然是舍妹的夫家?”元宝炬大感诧异。右中郎将赵郡李作予,正是他的妹夫,同时也算得上是他的表弟(元宝炬母亲杨氏原为歌姬,深受其父元愉爱幸,因担心她过门后受正妃轻视和欺凌,托李作予的祖父赵郡李恃显收养她,诈称赵郡李氏女儿),他如何能不知道?只不过,“前日与舍妹见面,舍妹并未提起这件事。敢问杨府尹,不知舍妹家中被窃去了什么东西?”
杨机回答道:“子炜放心,被窃的东西并不多,几件首饰和衣裳而已,衣裳估计是犯人准备改小给侄女穿的,首饰则也已经全部追回。令妹也未曾遣人出告,乃是金铺掌柜见首饰形制不凡,知道是宫中赐物,因而主动送来告官,然后顺藤摸瓜查明了此案……虽然事主未予追究,但令妹毕竟是亲王之女,身份亲贵,按律自当严惩犯人。”
“原来是这样,”周惠明白了原委,心中更加笃定。他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向杨机和元宝炬拱了拱手:“那么下官倒有一法,既可以惩恶扬善,也可以补偿李家的损失。”(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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