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马车,三匹快马,跑在最前面的是个年轻女子,不时伴随着轻喝的赶马声。
片刻,一黄衣女子破门而入,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穿着一身鹅黄色,衬得一张微圆的小脸甚显娇嫩,但一双眼睛却露出凶光。进来直奔江楚河桌前。
伙计想迎上去招呼,但一见她那双眼睛,立马退了回去。
“你就是江楚河。”女子一脸骄横的问道。金玲儿见到他是有些怀疑的,都说杀手是冷酷无情的,但这个男人却似个玩事不恭的世家子弟,这跟她心目中想像的江楚河差距太大了。
她似乎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一战杀了三帮七寨二十四位高手,曾经独自一人闯入无情谷,杀了谷里的六大恶人,青州简修、狂刀黄傲……这些江湖上一流的高手,据说连他的刀都没看清就死了,她不相信他手上染了多少武林高手的血。
她找他,他约她在漠北,他失约,他约她在江南,他失约,金玲儿感觉自己被人戏弄了许久,追了他一个月从漠北到江南,又回到了西南,最后在这样一个酒家,终于见到他了,她应该很生气的,但她看到江楚河这张英俊的脸,又真的气不起来。
江楚河依旧喝着酒,似乎没见到她一般。
金铃儿突然变了脸,竟温柔的笑了起来:“听说你杀人很贵。”说完拍了下手,门口立着的彪须大汉立马抬着口箱子来到跟前。
胖老板在柜台上看着到这口箱子眼睛放了光,想着箱子里不是金子就是银子,这么一大口箱子的金银,想来买二十个他这样的客栈也是够的。
“现在我们可以谈生意了。”金铃儿问道。
“不行,因为我的生意还没谈完。”江楚河说完看向孙不二。
孙不二却又自顾抽起烟来。
金铃儿似乎受了很大的羞辱,想她是堂堂连云堂堂主金义笑的女儿,想他们连云堂在江南的势力,谁见了她也是毕恭毕敬,但这个男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她。
金铃儿从背后拔出双剑,很快的向江楚河刺去,口里喝道“我倒要看看你的刀有多快。”
江楚河坐着依旧不动,眼看剑尖就要刺到自己,他却拿着酒碗,用碗沿着金铃儿手腕击去,顺带身形下滑,一碗酒就喝了下去,想金铃儿作为金义笑的女儿,也是从小习武,且师承昆仑山鸳鸯剑柳如意,一套双剑也是练到了火候。
但江楚河就这么轻轻一击剑就直插到了桌子上。
若说刚才是羞辱,其实也是火气,只出了一招,兵刃都被人打落了,这才是真正的羞辱,尽有些气急眼红,好似快哭了起来。
好像利诱也有了,威逼也有了,好像抬了一箱子金子,他看都不看一眼,好像打也打过了,只是她打不过,女孩子到这时候也没有刚进来的威风了,一转身想走,好像也没有颜面呆在这里了。
对付这样的男人,女人的眼泪比冷兵器要有用的多,江楚河似乎又觉得心软,他本是杀手,杀手无非就是杀人赚钱的,但他却不替别人杀人,只杀自己想杀之人,或许只在自己想杀这个人的时候才会找他的对头去谈价钱,就算对方知道给他一文钱他也要杀那个人,他也能谈个好价钱,杀手也是人,总是要生活。
“难道你的生意不谈了。”江楚河道。
金铃儿走到门口停了下来,却不知说什么,若让一个女人真的沉默了,那这个女人也定是真的生气了。
“我怎么也得看看酬劳。”江楚河说道,只是说话的顺间他尽将整个箱子一刀劈成四半,瞬间整个箱子变成几块木头,但露出的却不是金灿灿的金子,却是一具死尸。
尸体整个被人切成了几块,就像件叠放好的衣服摆放在箱子里,整个头放在最上面,脸是呈铁青色,嘴里还衔着个金元宝。
那两个抬箱子的大汉也是久经江湖的老手,见到这样的场面,不尽也动容起来,尽轻呼了出来。
金铃儿回过头的时候一张脸也是花容失色,不尽朝下属惊呼道,“怎么会这样。….这人是谁。”
“他是个贼,人称妙手神偷,丁旭。”江楚河道。他却不怎么吃惊,像他这样的杀手十里外的血腥味都能闻到,更不用说近在咫尺。
金铃儿道:“你认得他,他是来偷金子的?”
“他虽是个贼,不过是个雅贼,他从来只偷名师字画,传世墨宝。”说话的是孙不二。
孙不二这种见惯了死人的,也觉得凶手残忍了些,说完沉默了下来,烟杆轻轻一挥就挑起刚才江楚河给他倒的那碗酒,一口饮下,道“好酒。”
不知道何事让孙不二下定了决心,但他看见丁旭,却清楚的明白到他的日子不多了。
胖老板站在柜台里,觉得晦气起来,自顾道,“今天也不知赶上什么日子,店子里死了这些人,还有个死得不明不白的。”
江楚河看着孙不二,笑了笑,到胖老板跟前掏出张银票,老板看了票面上的数额,那模样真是这里天天死人,都不晦气,只要有银子。
江楚河付完钱往外走,金铃儿回过神道“你去哪,你不是还有生意要谈么。”
江楚河道,“我的生意谈完了,去做你的买卖。”
金铃儿跟了上去,孙不二盯着他们的消失在了一片翠竹里。
胖老板一面赶紧叫伙计过来清理,一面从柜台走下来,道“孙老这个买卖做的划算。”
孙不二吸了口烟又靠着柱子闭目养神,想道,能与江楚河达成某种约定,这会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江湖都知道鬼手神医孙不二,替他杀一人就可救一人,但却不知道他上个月出了个新规矩,如若他死了,定要替他杀了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