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这边。
“扔了重剑,身体负重大大减轻了,灵活了许多,或者说是换了杀法。”
“啧啧,刀刀致命,步步惊心,刚用完蝶吻花,就又用了花间蝶,以双刀为蝶,生命为花,下手全无一丝犹豫,是个狠人!”
此时狼王已经站在了周墨收刀的地方,看了看周墨在草地上留下的轻微痕迹,狼王又撇了撇嘴。
“到底是个新手,前面杀了十五个还能忍的住,三百个就压不住生命的本能反应了,这里要是藏着一名斥候,在你干呕时致命一击,啧啧!可惜边境军团太过吝啬,对付黑发小子这般人物,怎么能就派出一名斥候?”
站在周墨曾经干呕过的地方,狼王打量着草地。
“这是发现了那个蝶粉的踪迹?”
狼王沿着周墨留下的痕迹走了一会。
“怪了,真是怪了,刀法可以苦练而出,但这循迹跟踪之法,没有老手带着干过百八十回,是不可能练的出来的,这黑发小子到底是哪里冒出的怪物?”
这头退伍多年的狼王,本是看到周墨杀人用刀的手法跟他如出一辙,起了好奇心,过来看看热闹,却越看越好奇,这黑发小子简直就像是他手把手调教过数十年一般,比得了他真传的乖女儿还要像他,若是昔年的战友看到,肯定还以为是他做下的这票呢!
又重新回到了蝶粉斥候被杀的地方,狼王摸了摸脑袋,有些犯了糊涂。
“莫非老子当年在外面还留下过种子?军团的人给老子洗过记忆了?”
狼王摸着后脑勺,百思不得其解,这也不怪狼王迷惑,谁能想到这世间竟然有经历具现化这般神奇的能力?
周墨此时却已经来到了帝国荒原边境之外,和周墨想象的不同,没有高耸入云,连绵如山的城墙,也没有金戈铁甲,军容整齐的兵团。
甚至,连一块标明帝国疆域的界碑也没有看到,只有一片金黄的麦地,一眼望不到边。
帝国的边境,竟然就是庄稼和野草之间的那条线。
周墨笑了,这道边境线可真是隐晦又分明,低调却又蕴含着无边的霸气。
无人理会的荒草,精心收拾的庄稼,两者之间的分界线,用来隔绝荒芜与文明,真是用的恰到好处。
看似连一块界碑都没有,却又暗含着帝国的庄稼种到哪里,哪里就是帝国之疆域的意思,这种藏在骨子里的霸气,让周墨一下子就对奥托帝国有了好感。
浑身血污斑斑的周墨,就这么站在帝国边境线上,赞叹的笑着、领会着不知多少年前,想出用这种办法,划分帝国边境线的那位先贤的独特幽默感。
沿着麦田的垄沟,向着一望无际的麦海深处走动,麦香阵阵,庄稼地里的味道将周墨血脉深处那种对土地的眷恋诱发出来。
庄稼,文明最有力的证明,将周墨从一路的杀伐中拯救出来。
人类生命成长的根基,文明的发源起始之物,一点一点的洗掉周墨在夕阳镇与荒野之中沾染的荒芜野性。
忽然,不知从哪里的麦田中,传出了老农惬意的歌声。
“丰收年咧,好大的丰收年咧……”
只这么一句,只这么一嗓子荒腔走板的乡间小调,一下子就将周墨从蛮荒、杀戮中彻底的解救出来。
在衣服上狠狠擦净了手上的残血,轻轻的抚摸在了饱满的麦穗上,周墨脸上露出傻傻的、大大的笑容。
“丰收年啊,好,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