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赚取情绪晶必须要在有人的地方,而要赚取更多的情绪晶那就要到有更多的人的地方去,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多,这人多的地方无疑就要算是夜总会了。
对于夜总会这种地方,郑志祥可谓是没有去过。
不是因为没有胆子,而是因为没有钱!
据说去夜总会里面玩,好像有一个叫‘强制消费’,意思就是你去了那里就必须最低消费多少,要不然你就会被麻烦给找上。
当然了具体是不是这样回事,郑志祥就不清楚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保命,而保命就得赚取一万的情绪晶,而要赚取这一万的情绪晶那就得去夜总会!
在盐城这个地方,最大的夜总会那要属‘帝豪夜总会’了。
在这里面,只要你有钱,那什么都可以给你弄来,要是你没有钱,那你身上的什么都要弄没。
据说在这里,只要你出得起足够的钱,就算是一线明星照样可以给你整来。
郑志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然后出门打车直奔‘帝豪夜总会’而去。
来到‘帝豪夜总会’,首先映入眼前的是写着‘帝豪夜总会’几个大字的霓虹牌,接着就是长得跟明星一般的迎宾。
她们一个个笑得跟朵花似的,然而这是带着丑陋的金钱交易的笑容。
你有钱,她们就笑得灿烂,你没钱,她们连瞥都懒得瞥你一眼!
本来吧!在内心深处,郑志祥是不屑来这里的,可是如今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郑志祥也只得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进到里面,一阵阵狂燥的歌曲就直接闯入到了郑志祥的耳膜之中,随着这狂燥音乐不断扭动着身躯的年轻男女,舞台上面穿着真空的美女舞郎,飙高音的歌手,花花绿绿的灯光,该有的都市糜烂都一一的进入到了郑志祥的眼球。
一时之间,郑志祥有些恍惚了起来!
稳了稳心神,郑志祥找了一个角落,学着别人点了一瓶洋酒,然后坐了下来。
这里人是够多,郑志祥大概的计算了一下,千把人都有多余的。
地方是来对了,但是要赚取这情绪晶自己该如何下手呢?郑志祥一时之间还真没主意。
坐在这个角落,喝了几口酒之后,突然一个声音传入到了郑志祥的耳朵里面:
“哟!我当这是谁哦,原来是被我甩了那个穷**丝啊……”
这个声音郑志祥可谓是相当的熟悉,因为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郑志祥交往了一年多的女朋友王倩倩的。
此刻王倩倩上身穿着一件米黄色的T恤,下身配搭着一条超短裙和黑色丝袜,脚上套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这高跟鞋还是花掉郑志祥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
要是以前郑志祥见到王倩倩穿成这样,肯定会由衷的赞美一句:真美。可是现在郑志祥只觉得恶心。
因为在王倩倩的身边站在一个长相矮胖的大肚丑男人。
这个王倩倩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认清呢?一个为了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的女人,即使对方再丑陋,只要给钱,她就能让对方上的一个十足拜金女人。
现在,郑志祥对王倩倩感到恶心,而王倩倩对郑志祥则是感到十分的憎恨。
要不是因为郑志祥去公司那么一闹,她能被王同箭给一脚踹掉?要不是因为郑志祥,她现在能陪一个这么丑陋的男人睡觉?所以她恨死郑志祥了。
所以她要报复郑志祥!
在看本书的朋友能否出来留个爪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