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
这一天是金球会开赛的日子,人们早早的便从床头爬起,用冷水抄了把脸,带上二三馒头匆匆出门,只为在球赛时能抢的个外围观看的好位置。
金球会的场地设在城郊西大街金梁桥畔的空旷球场中,避开了朱雀门大街和南门大街等人潮拥挤的闹市区,一方面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汴京城的日常运转,一方面也是防止发生拥堵践踏的人间惨剧。
当然,虽是说在城郊,然而这里本就是都民们闲暇游玩的好去处,汴京八景之中的金梁晓月、汴水秋声、隋堤烟柳等在这里都能欣赏得到。
尤其是在这深秋的夜晚,看罢球赛,邀二三好友画舫同游,一边搂着妹纸饮酒作乐,一边观赏水中倒月和那浮花的波纹,那心旷神怡的滋味当真是令人陶醉其中,流连忘返。
即便是在这清晨时分,隋堤两岸的杨柳也是迷蒙在一片烟雾当中,远远望去,如同仙境一般,让人心中不自禁的生出一个‘美’字。
所以那些早早便来抢位置的人们也没有无聊抱怨的,就算金球会延期或者取消,单单有这样醉人的美景来陶冶情操,他们就不虚此行。
当下一个个也是很安静的坐在挑好的位置上,摆好瓜子、花生,闲来灌一口烈酒,也算是提前热身,助助兴致。
“Duang,Duang,Duang!!!”
旭日东升,其道大光。当太阳初升,光华漫天之际,与场地成斜线对角的东北方开宝寺内,闻名天下的晨钟也是悠然响起。
那声音由远及近,虽并不高亢,却胜在低沉浑厚,初闻时不觉其响,但余音却震颤人心,让人无法忽视,尤其是那些困顿惺忪之人,听在耳中犹如九天雷霆自天而降,直达其心,提神醒脑之功效可谓是相当之强大。
而在其附近,便有齐云社和血狼会两大金球会的夺冠热门,此时也都是披挂整齐,带着不苟言笑的神情,如出征的战士般,踏着坚定的步伐,往金梁桥快步走去。
血狼会众人依旧是清一色的血色眼罩,神秘之中又透漏出了几丝狠厉,走在大街之上,也是唬的众人纷纷侧目让行,王霸之气十足。
反观齐云社毛兴他们,虽然也是充满了斗志,但面对路人时却是很客气的上前请求让路,与血狼会的霸道就是一天一地,根本没有可比性。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要留个好的口碑,证明自己不止是个肌肉发达的莽夫,至少也是个五讲四美的大宋好青年,讨那些拉拉队姑娘们的欢心。
说不定就有妹纸眼瞎,看上其中的某个,郎情妾意的成了好事,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
虽然那个孟公子和教头也三令五申的说了不能暗地里对拉拉队的妹纸们下手,但自由恋爱这种你情我愿的事,他们总不能强行阻止吧!
本着人人都能中五百万的心理,球员们一路逢人问好,遇车避让,就连扶倒地的老人起身这种高危的事情,也是抢着去做,颇有将好人好事进行到底的趋势。
“教头,那位孟公子为什么要我们在潇湘馆的门口集中啊,来我们齐云社一起走不就好了?”
路上,身为二号门将的马南向黄如意提出了一个众人心中的疑问,特别是不理解这个多此一举的指令究竟是为什么。
黄如意则是撇了撇嘴,总不能告诉他潇湘馆就是名叫孟飞的长公主殿下开的吧,那这帮兔崽子还不得炸开了锅,接下来的比赛能安心踢球才怪呢!
想到这,猥琐大叔拿起腰畔的酒葫芦又灌了一口,斜瞄了一眼,待到马南的心里有些不大自在,这才悠悠的说道,
“阿飞的府邸就在潇湘馆的附近,我们当然是过去那里集合了。你要知道他可是我们齐云社的贵宾,光广告费就给了五万两的银票,你们难道没感觉到社里这段时间的变化吗?你要是给我这么多钱,我连夜赶到你家门口守着你都行!”
“是是是,是我鲁莽了,应该的,应该的!”
教头的话瞬间就点醒了他,这位替补门将连忙点头称是,却是没有丝毫的反对意见,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一样。
因为这段时间齐云社的变化他可是亲身经历的,不说身上穿的和备用的那些球衣、球鞋、护腿板,就连训练器械和饮食水平都往上拔了好几个层次,甚至他们宿舍的那些生活用品,除了解决生理需要的一些工具之外,全都换成了崭新的一套,可以说从本质上完善了这个天下第一球社的硬件设施,使之与它的名声相符。
所有的这一切,齐云社的球员们感受最为强烈,马南自然是其中的一员,他知道这些都是谁给他们的,对那位身份金贵的孟公子总有些恩人般的感觉,如今只是让他多走几步路,当然是没有丁点的问题...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