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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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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逼死方璇让牡丹花主哀莫大于心死,但也终究没能完全放下,方才牡丹花主的那番话,看似是在嘲讽萧烈,换一个角度,又何尝不是在提醒萧烈?

    也正是这份香火情,才让牡丹花主决意重新返回东都,整合牡丹。

    ……

    远在万里之遥的东都。

    最近在坊间流传开一条消息,安国公府那个死了生母,被赶去草原的落魄大公子,竟然靠着自己的公主媳妇,成功上位,不但带兵诛杀了林远死后俨然要成为第一位草原女王的红娘子,而且还斩杀了草原大巫师天人高手黑水万。

    许多人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都是嗤之以鼻,一个在东都都直不起腰的废物,去了草原不过大半年的光景,就能一飞冲天了?真当自己是条鲤鱼,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红娘子坐拥王庭十几万骑兵,就是大都督徐林也不奈何不得,他萧煜哪来的兵杀死红娘子?更何况那黑水万是天人高手,萧煜走的时候顶多是空冥境界,袭杀天人?除非是吃了道祖金丹还差不多!

    可不管东都中的达官显贵怎么不信,整个东都中这个说法愈演愈烈。

    萧煜已经成了草原王。

    流泉楼,今年不知道怎么翻出东主论道的传说以后,原本处于外城的流泉楼生意大好,来客多是达官显贵、王公贵族。毕竟是太祖皇帝曾经来过的地方,诸多显贵也不觉得掉价,反而心底生出一丝如平步青云的满足感。

    流泉楼二楼一处靠着窗口的座位上,两名锦衣华袍的年轻公子正对坐饮酒。

    其中一人年岁稍大,已近而立,腰间佩着一把朴实长剑,若是有识货的人在此,怕是要震惊眼前这名公子的家世富贵。

    这把长剑名作忆王孙,与萧煜的破阵子一般无二,同属儒门四十八剑之一。

    儒门先贤曾以凡铁铸造四十八柄长剑,分别以词牌名定名,这四十八把先贤遗留长剑与普通凡剑相比,并无特异之处,只存先贤一口浩然气,但若是以善法养剑,长剑有灵,可随主人修为而蜕变。

    四十八把剑中除去未曾养成便被损毁,或者遗失不知下落的,当今世上不过只剩十余把而已,大多落在豪门世家或者大儒名士手中,萧煜的破阵子,便是他的那位名儒外公所收藏。秋叶手中的青龙吟原名水龙吟,只是损毁后被道宗高人收去重新炼制,改名为青龙吟。寻常人家不说佩戴,就是看一眼的福分都没有,儒门四十八剑珍贵由此可见一斑,正如坊间所戏言那般,家财万贯,不抵儒剑一把。

    就是一般达官显贵得到了一把儒门神剑,也得好生收藏在家中,哪有随身携带的道理。

    可这年轻公子就如此做了,没办法,因为他是周国公的嫡长子,齐豫。

    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公子,是平安侯的长子,张余。

    张余把玩着一枚比萧煜那栋临湖小筑还要贵上一倍的翠绿扳指,玩味问道:“萧煜成了草原王,你信不信?”

    齐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沉默不语。

    张余又问道:“如果是真的,你没点想法?”

    齐豫举起桌上酒杯,一饮而尽,继续沉默许久后,缓缓开口道:“没有如果,是真的。”

    次日早朝,中都大都督徐林从中都传回草原战事战报。

    下朝之后,整个东都的王公贵族都不得不捏着鼻子承认,萧烈那个不受待见的儿子,是新的草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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