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发声音了:“王,王。。。”
有两个穿着几乎及脚背长筒裙的人,争先恐后地从队伍里站了出来,对着雷格尔下跪:“我们来晚了,让您受惊了。”布料越多,地位或者财富越多,其他兵穿的都是只到膝盖的,这两个显然是头。
他们一个个脸上全是惊喜的样子,有一个甚至还抹起了眼泪来:“王,你没事就好,太好了。”
程千寻猛地松了口气,不管对方明显的是在演戏,至少他们是来接人,而不是来杀人的。
雷格尔来了精神,挺了挺胸膛:“起来吧,来了就好。回去后有重赏!”
看着那么多的人,他想起了什么:“我不是叫你们只先来五十人,为什么一下来了那么多?”
“五十人吗?”其中一个让手下拿出泥板来,指着道:“不是一百人吗?”
叹气,泥板就这点不好,没有烧制,就可以随便涂改。雷格尔看着泥板瞪了半天,转而看着拉加西。
总不能说拉加西写错了,程千寻也只好说:“大约路上碰着碰着碰花了吧。”
“应该是的。”雷格尔觉得这个理由还是能成立的,不会损伤任何一方,于是赶紧地认下了。
雷格尔就要回去了,前来“接驾”的人刚才也是为了讨好,所以两个位置权势最高的人互不相让一起过来,才想出这个办法的,害得程千寻吓了一跳。
来的人带着三十头驴子,雷格尔只留下了他和贵族乘坐的,说是剩余的十六头全部送给了程千寻。
“不用了,路上多点驴子还可以替换。再说我那里还有三十多头呢,能回去。这是煮水用的根,路上就煎水喝。”程千寻叫拉加西取来准备好的东西,一大口袋递了过去,雷格尔那边的人赶紧地接着。
“这东西好,喝了好象喉咙没那么疼了。”雷格尔侧头看了眼,随后伸出手,硬是抓住了程千寻的手,依依不舍地:“这次幸亏有你,等我回去后,一定送珠宝首饰给你。”
“呸,看你俗的。我是在乎你那些珠宝首饰吗?”程千寻笑着啐着:“你能好好的坐稳王位,不来烦我就行,回去后不要忘了,将你表哥的族人关押得紧一点。再翻翻还有没有要抢你王位的,杀不用杀,盯紧点;也告诉他们只要乖乖的,管饱他们有吃有喝,否则那个阿什么就是他们的下场。”
“好,好的。”雷格尔满口答应着,一个劲地点头。怎么也舍不得松开手,哪怕驴子牵来了,都到了跟前,都不想松。
程千寻硬是将手抽了回来:“快点去吧,还指不定怎么个乱,让埃利卡的国民看看他们的王还活着。”
雷格尔跨上了驴子,一步三回头:“保重呀,一定要想着我,半年后一定要选我呀,我喜欢你。”
都走了一段了,突然下命:“一起喊,说我喜欢女王,喊呀!”
那些正在行军的兵一愣,相互看了看后,于是硬着头皮喊了起来:“王喜欢女王,王喜欢埃喀什女王。。。”越喊越壮观,叫得震天响。
埃喀什的兵自然开口直乐,为女王有如此魅力而高兴。看来埃利卡是不会再来打了,有如此强国做后盾,危机感就解除了一大半。
而程千寻苦笑了起来,这叫什么事。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路叫回埃利卡去,那她的艳名真的四野惊动了。等到雷格尔清醒后,不知道会对今天的事情脸红、不好意思不。
雷格尔带着人走了,那么也应该回埃喀什了。程千寻骑上了驴,这次吸取了教训,她双腿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夹住驴,索性就侧坐吧。
将亚麻布从头到脚紧紧包裹住,扶着拉加西的手,踩着一个小兵的背上了驴背。其他兵也纷纷做着准备,他们将亚麻布摊开,包裹在剃得光光的脑壳上,两边垂下遮住肩膀和后背,防止晒伤。
正值中午,出了沙枣林,外面的戈壁会非常热。如果速度快点,或许能在半夜就抵达埃喀什。
离边境近了,又一次路过了昨天的屠杀场地。那里只有没几只秃鹫乌鸦还在挑着残羹剩饭,近七十具尸体吃得差不多了。一只野狗跑了过来,叼着一个还余下点肉的白森森骷髅头,夹着尾巴、一溜烟地逃走了。
不少士兵头扭过去不敢看,而不少的则看着那只叼着头的野狗,心有余悸着。
程千寻回头看了看她那些脸上露出畏惧的兵,叹了口气,扭过头,随着驴子的步伐一步步晃着。这就是天界给她的兵,一个比一个不顶事,而且还只有三百个。也真要感谢那个腹黑的娃娃脸,让她胸口顶着那么两大坨,靠着这个才能撑到现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