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早上,太阳九点方向时,终于快到了。
车停了下来,一路伴随的商贩也纷纷告辞,他们将改道去乌鲁那,或者货物在那里卖掉,或者从那里再去其他国家。
站在一个小土坡上,程千寻目光随着拉加西手指所点的位置看过去,已经能遥遥看到乌尔斯的城门了,在城门外,二万大军驻扎着,那里炊烟升起,帐篷遍地、牛羊成群。
程千寻深吸了口气:“走!”
一辆牛车,十个兵加一个大臣。就那么一干人等,从远处踏着不断扬起的沙土而来。
戈登闻讯从他的帐篷里出来,看后冷笑了出来:“她还真来了。”
“停下!”前面一声呵斥,几个乌尔斯的兵把去路挡住了。
拉加西骑在驴上,大声地喊着:“埃喀什女王请见乌尔斯王!”
“什么女王,我们王没空,不见!”拿着剑和矛的士兵,团团围住了来的人,语气绝对不客气,带着敌意。
“原本听说乌尔斯王的兵一个个训练有素,是最好的!现在看来,不过如此。”拉加西轻蔑地环顾了一下四周至少上百个围着的兵,随后对着刚才说话的骂了出来:“你是什么东西,能代表你的王吗?去通传,懂不懂规矩?”
“不要这样!”一声有点嗲的声音从牛车帐篷里传了出来。
程千寻手指撩开围着车面的帐篷布,从车里钻了出来,她将身上的亚麻布接下来,在车下抖了抖。
已经是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真的来了,士兵们都拿着武器围着看。只见女王和传说中的一样,身上裙子是从来没见过的,这次不是两边开叉,而是一边开叉,照样开叉开到大腿根。腰部用黄金打制的腰带束缚,腰带上全是各色宝石,将腰勒得极细。手臂上戴着黄金臂环,另一只手腕上套着十七八个细细的黄金手镯,手只要一动,就叮叮当当作响。
最让人瞪眼的是胸,没有一点往下坠,简直快要把衣襟都要撑破了。
这样的女人站在这里,简直象是一头羊站在狼群中央。
程千寻故意慢慢地将挡风沙的亚麻布抖了几抖后,不慌不忙地再披在头顶上。好似无奈地道:“既然乌尔斯王没空来见我,那么我就去见他吧。”说完,就往前面走。
看到女王目不斜视,昂头挺胸过来。士兵们一时看傻了眼,等到走到跟前,有些让开了,而有些还站在那里。
程千寻抬了眉头:“嘿,小伙子,能不能带路,我要去见你们的王!”
原本凶神恶煞一般的兵,犹豫了一下,收起了手中的武器,转过身,客气了起来:“女王请。”
这是女王,不光是乌尔斯和尼普尔这两个准备开战的国家,她还和另外两国的王牵扯不清。如果真伤了她,谁都担不了责任。
程千寻跟着拿着武器的乌尔斯兵走着,就看到戈登双臂交叉站在一个小帐篷前,嘴角挂着几分笑意地看着她走过来。
走到后,拉加西带着人按照礼节,向戈登鞠躬,嘴里念着:“伟大的乌尔斯王。”
随后拉加西站直了身体,继续按照两国拜访的规矩开始自报家门:“这位是伟大的天神指定者、两河流域的耀眼明星、智慧和美德的代表。。。”
程千寻好似不耐烦地直接钻进只有一米五高的帐篷里,坐下来后,自说自话地拿起放在里面的一盆沙枣,捏起一个吃了起来。觉得口渴,又就着麦秆喝了几口同样放在上面的啤酒。
戈登就站在帐篷外,带着好奇,嘴角已经扬起地看着她在帐篷里一点不客气地吃喝。
“埃喀什女王!”拉加西终于说完了。
戈登等着程千寻说话,但她就是不说,就坐在那里吃,一粒沙枣一口酒的,吃得很是开心。
于是他也钻了进去,坐了下来:“你过来就是为了吃我的东西,喝我的酒?”
程千寻又往嘴里塞了一粒:“你不是也在我城门前喝过我的酒?难道这些东西都有毒?”
戈登苦笑了起来,大约这辈子都没碰到过这样的女人。
程千寻将沙枣核吐出后扔在旁边,拍了拍手:“吃完了,好吧,谈正事。”
“别说让我退兵!”戈登先一步说了。
程千寻嘴角裂开笑着,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谁说要你退兵,我是来鼓励的。打,当然要打!不打不是男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