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暴尸街头的自然不是老熟人艾伯特,而是最强有力的参选对手。他揭露艾伯特可能是七年前被劫持后失踪的豪华游轮主犯,到现在为止,那些幸存者,大部分已经在国外,而在国内的三个依旧用失忆作为理由保持缄默。
这样的人自然会死,而且死得还非常的难看。半夜死在街上,更重要的是,这个老家伙浑身的酒气、身边还陪着一个嫩模。这个嫩模也不知道吓傻了还是吸了点什么,就坐在那里呆呆地一动都不动。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本报社将继续跟进做详细报道。”戈登扔下报纸,环顾了大家一周:“模特尿液已检测出阳性,这个家伙还在尸检中。”
斯内德放下了捂着上嘴唇的手,轻笑了起来:“这完全可以造假,公众的目光会被黄和毒吸引过去,对于花边新闻津津乐道,够厉害的。”
确实厉害,只要检测结果是身上含有毒,那么一切都能自圆其说,死于过量、死于引发性心脏病等等。这样一个贪恋犬马声色之中的老色鬼,幸好死了,如果他对艾伯特“污蔑”成功了,这样的人渣不就成为了州议员?死得好,死得顶呱呱。
“这就是我们要救赎的罪人?”雷格尔翻了翻眼:“这样的家伙也不用费口舌了,只有直接宰了。”
很多人花了至少近二十年才有实力去竞选州参议员。而他从零开始,只用了七年时间。而七年前的艾伯特就已经厉害无比,现在成了政客应该更是可怕。论口才,不要说去劝通这样一个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许只有听他洗脑的份。
戈登微微直起身体,大约想要说什么,但目光转到了一旁,那里是快餐店的门:“麻烦来了。”
大家扭头看过去,刚才两个被鲁道夫打劫的街边小混混。带着大约七八个人,正气势汹汹地走进来。
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就是来找茬的。就差脸上没写上“闲人回避”字样。虽然身材没有队友那样的好,毕竟只是小混混,欧版的平常人,也有高有矮的。但人一多,气势还是有的。店里的
“大哥,就是他们!”那个被挨揍的混混指着他们,神气活现地道。
不用这样吧。。。程千寻都要捂额了,也太戏剧化了点,就不能弄得和那些片子稍微两样点?
“嗨~”快餐店里的伙计察觉不对,叫来了店长或者是店长。他立即从收银台下取出一支双管猎枪来,“咔嚓”一声开启了保险,对着喊起来:“要打就出去打。否则我报警了。”
这倒是少见,应该属于这个国家的特色了吧。
程千寻赶紧地拿起还没吃完的汉堡,往嘴里塞着:“慢点。我马上就好了。”汉堡可是用钱买来的,不能浪费了。队友们看了看她后,也拿起还没吃完的东西,尽快地吃了起来。
“你们。。。”这个小混混横眉竖目想要上前,但被老大阻止了。
这个老大显然比这些小混混年龄大,头发上抹了好多油。梳理得一丝不苟,脸上横肉。他举起了手。拦住了手下:“让他们吃完,说不定是最后一顿。”
也许别人早就吓得坐立不安,但程千寻他们依旧自己管自己吃,哪怕等会儿打架被揍得全部吐出来,也要先吃了再说,反正恶心也是恶心别人的。
吃完汉堡后,她抹了抹嘴,站了起来,还不忘将剩下的半杯可乐拿在手上,鼓着嘴巴:“嗯,好了。”
那就出去吧,队友们一个个拿起了饮料杯,溜溜达达地走了出去,那样子不象是准备出去打架的,很是轻松随意。而店长依旧拿着他的猎枪严正以待着,毕竟在店里砸坏了东西,找谁去赔呀?
走出了店门,一路走到街道的一处角落里,在墙壁上,画满了涂鸦作品,一层叠着一层,显得墙又乱又脏。
前面就到底了,程千寻拿着可乐转身,就看到对方又来了几个,现在大约十二三个人,还有人手中拿着结实的棒球棒,将棍子很是拉风的架在肩膀上。
老大毕竟是老大,见识得比较多,不温不火地道:“我的兄弟说你们拿了他们的钱。”
“嗯,拿了!”她也不想浪费时间,很直接地就认了:“这钱原本就不干净,见者有份。说吧,打算怎么办吧。”
说话的往往不是小跟班就是老大,这下对方的老大上下打量了她好几眼,但看看她也不是那种深藏不露的东方女杀手类型,早就过了东方人个个会武功的认识时代。
总共加起来才五个人,不管怎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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