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墨推开门,穿过短短的走廊,拐过花坛,走进大门,掀起淡紫色碎花门帘,果然看到萧晨歌在屋内。
萧晨歌捏着湿毛巾,将萧晚晚身下的凉席擦了一遍。在这个距海边只有百来里的北回归线城市中,无论多热的天气,萧晨歌从来不在萧晚晚的屋内开空调,宁肯每天为萧晚晚擦洗一遍又一遍。
“晚晚姐,我来了。”
程子墨打过招呼,然后缓步踱到院子中,将花坛里的芙蓉花摘了一朵,配上几朵兰花,胡乱地插在萧晚晚屋内的花瓶里。
“晨歌,你说,好看不?”
萧晨歌嘴角浮上笑容来:“真好看。”
程子墨也笑了。萧晨歌说好看,那就是真的好看。她认为的好看不在于章法,不在于技巧,只在于那花的勃然生机。
待程子墨走后,屋内寂静无声,许久,萧晨歌看着萧晚晚说:“姐,子墨现在做警察,是不是特棒?小时候,他不怎么说话,大家都以为他是哑巴呢……”
任由萧晨歌唠唠叨叨说着,萧晚晚自然是一动不动,十年来,无论萧晨歌对她说什么,她都是一动不动。
十年前那一场车祸,让二十二岁的萧晚晚成了植物人。
十年来,萧晨歌开起了前院的“夜来香”包子铺维持生计。包子铺聘了一对牛姓的乡下夫妻,生意越来越好。虽然包子贵得不是一般,但是依然供不应求。
这一片被市政府纳入规划中,这两个月,邻居们已经搬离得差不多。诚如周芊芊所言,这里脏差乱,的确应该改造整治了。但是,萧晨歌知道,姐姐不想走,她自己也不想走。
萧晨歌就这样长久地呆呆看着萧晚晚,希望能从萧晚晚脸上看到一点点异样。可是,没有,只有无穷无尽的、让人窒息的安静。
就像千万个夜晚那样,千万次失望。
“有人在吗?”
已经是有人第三次在叫门,萧晨歌起身来,走了出去。
午后的阳光下,一个青年男子打量着院子。
萧晨歌的院子并不算小,对着街道的三间房辟出来做包子生意。侧面的大门进来是个花坛,花种繁多,四季不败,中有石凳石桌,还有一丛绿油油的修竹,覆盖面很大。与花园并列的西面是一片小菜园,南瓜蔓、丝瓜蔓一直伸到围墙外。
蓝柯枫对这里是很熟悉的,只是多了院子中间一条清可见底的小溪。小溪从东面的客厅低下流出,西面流到外面。溪水中间那段斜插入花坛下,靠南的是一汪半米深、一平米左右的水洼,靠北的却无可探清到底有多宽,尤其是花坛中铺下的藤蔓遮得严严实实。
溪水中间或钻出几条活泼的青色鱼儿,将这一院的生物都点活了,真是独具匠心,蓝柯枫不得不赞叹。
他知道萧晚晚喜欢这个地方,当年萧家经济十分拮据,萧晚晚为此出去打工,可是当别人要买她家房子的时候,萧晚晚一直坚持不肯卖。虽然当年的房产并不多值钱,但是对萧家姐妹也是一大笔数字。
萧晚晚自有打算:她打工挣钱供萧晨歌念书。虽然日子苦点,但是等萧晨歌大学毕业,只不过几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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