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走人的时候,掌柜来送,顺便送了封信过来。
孟孝接过来一瞧,顿时笑了。
沈念见状不由好奇,问道:“谁传的信?”
孟孝便把信递给了沈念,道:“那位昭山部的少族长。”
沈念一看,却也忍不住笑了,信上说萍水相逢就是有缘,交了孟孝这个朋友,还附赠一枚手令。
有了手令,日后昭山部的人见到,便会当他是朋友,不会与他为难。
“这倒是平白捞了个朋友回来。”
孟孝哼哼一声,甩着手里那枚手令道:“这位少族长,脑子倒是好使的很,跟他那副外表不太相称。”
虽然人家长得魁梧粗犷,但也不能就觉得人家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啊。
沈念呵呵笑起来:“已经是不错了,反正那位少族长恐怕还要在这大河镇待上那么一阵子,想要叙交情,有的是功夫。”
大约是因为惦记着沈念家的东西好吃,孟孝干脆没有回自己的地盘,反而带着一堆护卫跟着去了沈念的小院。一进门,就看见一个俊俏小少年站在院子里,瞧见沈念就一溜烟儿跑了过来。
沈念还在想,这是从哪儿拐来的孩子?
就见那小少年扑通一声给沈念跪下,咚咚咚连磕了仨响头,脑门子都红了。【零↑九△小↓說△網】
“哎?”沈念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一下子反应过来了,这恐怕是她先前收留的那个挺有狠劲儿的小狼崽!
然后上下打量了一回,不由啧啧,这小孩洗干净了还是挺好看的嘛,虽然同是胡人,但一点都不像那位昭山部少族长的外表那么糙!瞧这脸蛋儿,长大了就是个混点异域风情的帅哥!
直接伸手把人拽起来,带了进屋,沈念捏了捏小孩儿的脸,不由皱眉起来:“虽然在我这里要守规矩,但吃饱饭没问题,瞧你这小身板儿,都没有四两肉,往后多吃点儿,不怕吃穷了我。”
顿了顿又道:“瞧这干瘪瘪的样儿,也就七八岁吧?”问小孩儿。
小孩儿不知道是听见能吃饱饭感动的,还是刚才磕头太用力给磕的疼了,眼睛里还带着一点儿水气儿,低声道:“我十岁了。”
沈念顿时有点心疼。十岁的小孩儿才这么高,这肯定是吃不饱营养跟不上导致的!想想她从前见过的小孩儿,真是没法比。
想了想又问:“你哥哥多大?”
小孩儿抿抿嘴,偷看了沈念一眼,才道:“十二了。【零↑九△小↓說△網】”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十来岁正是开始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偏偏还不能顶什么事,基本上谁家买小厮都不会买这么大的,亏。小孩儿虽然懂得不多,但也知道来买人的主顾,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们这么大的小子,那些贩子也是把他们做搭头的,而且还去不了好人家。
而沈念,不说别的,至少给他们穿好衣服——不过就是干净点儿的麻布衣裳,吃饱饭——这个倒是不打折扣,也没打骂人,已经算是个好主家了。
不然小孩儿才不给她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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