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和白宇的关系很好。
白宇的便宜老爹挂掉的时候李寻欢就在。
所以白宇醒过来第一见到的人里就有李寻欢。
然后两个人就成了忘年交。
有人要杀李寻欢,他当然不能同意。
所以他要去李园。
直觉告诉他,这一次去李园很凶险。
他并没有带李莫愁几人,只是说自己要去看李寻欢,让他们先回崆峒,自己随后就回。
“驾!”一抖缰绳,连人带马化作一道黑色剑矢,向前奔去。
朝阳血红,面寒似水。
……
时值正午,客栈之中。
阳光透过那层薄薄的窗纸照进来,照在风四娘光滑得如同缎子般的皮肤上。
水的温度恰好比阳光暖一点,她懒洋洋地躺在水里,将一双纤秀的脚高高地跷在盆上,让脚心去接受阳光的轻抚──轻得就像是情人的手。
她觉得自己开心极了。
有什么比连续奔波了半个多月之后洗一个热水澡更能令人愉快的呢?
炉子上还在烧着水,她又加了些热水在盆里;水虽然已够热了,但她还要再热些,她喜欢这种“热”的刺激。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刺激。
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别人常说:“刺激最容易令人衰老。”
但这句话在她身上并没有见效。
她的胸还是挺得很,腰还是细得很,小腹还是很平坦,一双修长的腿还是很坚实,全身上下的皮肤都没有丝毫皱纹。
见到过她的人,谁也不会相信她已是一个人三十三岁的女人。
这三十三年来,她的确是从没有亏待过自己。
她懂得生活,也享受生活。
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
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她自己对自己也几乎完全满意了──只除了一样事。
那就是寂寞。
说好听是寂寞,说难听就是——想男人了。
对,想男人了。
无论是谁,单身三十三年,体内多年不得发泄的情欲也会把他逼疯。
柔滑的丝巾擦拭着身体,她瘪了瘪嘴。
她多么希望这是一只手。
一只她喜欢的男人的手。
痴痴地望着自己光滑、晶莹、几乎毫无瑕疵的胴体,风四娘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阵说不出的忧郁……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总是不开眼。
怎么杀都杀不完。
如何灭都灭不尽。
哪怕你有再高的力量,再高的地位。
突然,窗子、门、木板墙壁,同时被撞破了七八个洞。
每个洞里都有个脑袋伸了进来,每张脸上都有双贪婪的眼睛。
有人在格格的怪笑着,有人已看得眼睛发直,连笑都笑不出了——大多数男人在看到赤裸裸的美女时,都会变得像条狗,饿狗!
风四娘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她只是注视着自己青葱版的手指,幽幽的叹了口气。
“这么美的手,为什么就没有人来牵呢?”
七八个人同时大笑了起来。
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伙子眼睛瞪的最大,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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