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再起?”胡朔暗淡的眼眸慢慢抬了起来,闪烁着一丝怀疑的目光。
钟婶却坚定地点头,“当然,您永远在我心中是总统的最佳人选!”
搀扶着胡朔,钟婶将他扶到了沙发上,递来事先倒好的蜂蜜水。
“二少爷,您不妨找一找白家。既然总统阁下在外面已经有了女人,并且还把私生子带了回来,那么和白家势必关系紧张。您不如趁虚而入……”
胡朔捧着杯子抿了口,咀嚼了两口甜味,眼眸不禁一沉,点点头。
……
被折腾了一晚,第二天早晨迟小柔果然又睡懒觉了。
半夜她中途起来,将那枚盒子先放到了自己的美瞳盒一起,这样,就不会被人怀疑了。
她坐起来的时候,看到张妈已经在房间了,枕边还放着一套衣服。
“迟小姐,您终于醒了。老爷今天让阁下带着您和小少爷上他那吃饭。”张妈欣喜道。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吧,一家人一起吃饭。
而且,这也是第一次老爷说要见小少爷。
看来老爷是打算接受迟小姐和小少爷了?
张妈如是想着,脸上的笑容不禁又加深了几分。
但是迟小柔却开心不起来,好端端的,君国强没理由突然接受他们?契机、理由是什么?
她快速地换好衣服,并洗漱好,给自己化了个淡雅的妆容。
一身水蓝色绣花收身长款旗袍,很考验主人的身材。
迟小柔是那种天生适合穿旗袍的人,既不过分丰盈,也没有过分纤瘦。
苗条、前凸后翘地恰到好处。
这件旗袍的设计师故意做了小腿开叉的设计,这样主人穿着这一身,走路会更加缓慢、优雅。
当迟小柔踩着裸色高跟鞋,穿着这身水蓝色旗袍出现在盘旋楼梯上时,正在吃早餐的小迟到忍不住叫出了声,“哇,小柔,你今天真漂亮!”
“真是的,说的好像你妈我哪天不漂亮一样。我底子好,只是平常不打扮而已。”迟小柔笑着,在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转换自如,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迟到却毫不客气地反驳她,“是你的品味太差啦,还是爸比品味好。每次他帮你挑的衣服都很好看。”
“……”迟小柔翻了个白眼,这亲儿子也太偏袒他爸爸了吧?
再说了,霍铭尊哪有品味好?每次给他挑的衣服似乎都是旗袍吧?只能说她天生丽质,穿旗袍美好吧?
“能不能说你妈点好?”迟小柔故意板着脸,想要快点走到儿子跟前,却奈何旗袍的束缚,只能慢慢地抬步子。
霍铭尊坐在位置上慢悠悠地喝着餐后红茶,打量的目光落在迟小柔的身上。
不可否认,这个女人穿上旗袍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东方美。有那么一点小资情调,又似乎藏了几分岁月沉积的风韵。
就像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这样的女人总是成为男人炙手可热的抢手货。
他仔细端量,视线最终落在她的纤腰上。
旗袍的收身效果让她的小腰只有那么一点点。
可是她性子急,加上刚才和儿子拌嘴,很想快点走过来,但是大腿却被紧紧包裹着,让她根本走不快。
之前洛杉矶的那场宴会顿时跃然在他眼前,让他忍不住嘴角一扬,偷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