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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早上六点二十分。
地点:南坡县石鼓镇雨衣巷。
当涵灵之月落下,第一缕阳光从天际透出的时候,你将看到那个改变你一生的男人。
慕雨思站在雨衣巷的街道拐角处,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等待着那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出现。她不知会看到怎样的一个人,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俊是丑?最重要的——他会喜欢我吗?
涵灵之月渐渐沉下,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慕雨思悄悄看一眼手表,已经六点十九分五十秒了。雨衣巷是一条非常僻静的小巷,此时又是太阳将升未升之际,一个人都没有,如果有人出现,那么一定是他!
少女轻挽了一下额前被风吹乱的秀发,竭力使自己看上去自然一些。她身材高挑,双腿修长,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就算紧张的一夜未睡,眼圈发黑,仍是倾国倾城,颠倒众生。
“十、九、八……三、二、一!”
分针正好指到六点二十的时候,第一缕金色阳光刺破晨雾,洒︾▼,在对面的高墙之上。随后,一个男孩突然从墙后翻出,跳到这个巷子里。
这是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穿着深灰色的破旧麻布衣服,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稚嫩的小脸并不俊俏,却带着朝阳般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可爱。
“啊?……小孩子?”
慕雨思的美眸瞬间睁大。来之前,她想过各种各样的糟糕局面,也都有心理准备。比如说来人很丑,很难看,或是有残疾,但任凭她思路如何开阔,也未能想到宿命中的男人竟是小孩!
“嗯?”
王小明没想到翻墙跳到这个偏僻的巷子里,还会遇到其它人,脸上的笑意略略收敛。下一刻,他好似没事人,一样转身就走。
这也难怪,七八岁的小孩大多不懂美丑,就算慕雨思长得倾国倾城、颠倒众生,也不能让他多注意一秒。
“不能让他走了!”慕雨思心中一紧。
她很清楚,这不只是决定她命运的一刻,也是决定整个慕家命运的一刻,不用说对方是个小男孩了,就算是头公猪,她也要拦下来!
“小朋友……”
慕雨思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了。称呼要托付一生的男人为小朋友,也太不尊重对方了!
不过他年纪那么小,不叫小朋友叫什么?总不能叫大哥吧?
“有事吗,阿姨?”王小明回过头来,继续甜甜地笑着,目光中却有一种警觉的味道。仿佛妈妈曾经告诉过他,不得跟陌生人说话。
“他居然叫我阿姨……”慕雨思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被叫阿姨。
这种年纪的小孩子,恐怕看到身高跟父母一样高的人,就会本能地叫阿姨,只有十六岁的慕雨思,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当一次阿姨了。
不过——
慕雨思发现接下来的话根本无法说出口,特别是对这个叫她阿姨的小朋友!
那是多么莫名其妙、羞耻万分的一句话呀,她不清楚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不论怎样,这话都必须说,这可事关整个慕家的存亡,我本人受点屈辱,根本无所谓。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孩子,我怕什么!”
慕雨思用雪白的贝齿轻咬了一下樱唇,俏脸瞬间涨得通红,语调却格外坚毅:“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
“咦?……怀孕?”男孩眨眨大大的眼睛,笑脸上满是茫然。
身为一个七八岁的小朋友,他能懂什么是怀孕?什么是孩子的父亲?
果然,短暂的冷场之后,男孩用稚嫩的童音答道:“阿姨,我才上小学二年级,老师还没教怎么让人怀孕呢!”
“老师还没教……他居然说老师还没教……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老师教没教好不好?也没有老师会教这个!”慕雨思万般窘迫。她曾想过对方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没想到回答竟是老师还没教!
“不管了,一切按照祖训的要求去做吧!”
慕雨思深吸一口气,向前急走两步,抓住男孩的衣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
看到衣袖被美女拉住,王小明心中骤然一紧。
雨衣巷平时没人,现在竟有位倾国倾城的少女站在这里,这不正常!
更不正常的是,这位倾国倾城的美女还拉着他的衣服,说怀了他的孩子!
素未蒙面的少女怎么怀上他孩子的?难道看一眼就能让人怀孕吗?
更何况他只有八岁,身体未发育,压根不能算男人,想让女人怀孕也没那本事啊?
传说天下间有一种叫接盘侠的好人,会很愿意对女神负责,眼前这个美人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算要找接盘侠也会有无数人排队,不至于找一个小学生吧?
实在太古怪,太离奇了!
心中惊疑万分,王小明仍旧甜甜地笑着,笑容是那么纯真无邪,甜美可爱。
“阿姨,你要我怎么负责?”
“这个……”慕雨思一时间卡住了。
祖训中只交待了两台词,第一句是“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第二句是“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根本没有交待第三句,让她怎么回答?
“你……想怎么负责都好……”慕雨思犹豫了半天,说出了一句极为无奈的话。她实在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小孩子该如何对她“负责”。
王小明双手插在衣兜里,轻轻地摸着。兜中除了一柄匕首之外,还有一块糖,以及一块钱硬币。
他左手拿出那枚一块钱硬币,递给慕雨思道:“给,拿去打胎!”
“诶?……”慕雨思瞬间一呆。
给她一块钱,让她去打胎?天底下有这样负责的男人吗?
话说,一块钱也就能买几块糖吧,能打胎吗?连问诊费都不够吧?
这叫什么事?
不过慕雨思只慌乱了一瞬,又重新镇定下来。祖训中曾经明示,说完那两句话后,一切都要听从那个男人的,不得有任何违抗。
“他只是个小孩子,一块钱可能是他所有的钱了。”
想到这里,慕雨思接过一块钱,握在手里,点头道:“好,我去打胎。”
王小明看到慕雨思松开了自己的衣袖,如释重负地一笑,然后飞一般向前窜去。
慕雨思还想再说点什么,结果紧张之下什么都没说出来,只能幽幽叹了口气,看向手中的硬币。
收了男孩一块钱“打胎钱”,实在太滑稽了,幸好巷子里只有两人,若是让第三人看到,她真要无地自容了。
突然,慕雨思的目光凝住了,因为硬币的背面,有一片血迹!
那血是新鲜的,还未干!
“这是怎么回事?他受伤了?”
慕雨思一懔,再看向巷子的另一头,男孩早已无影无踪。
这时,一个尖厉的嚎叫声突然从墙内响起:“啊——!杀人了!老爷死了!整个头都没了!全是血呀!”
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飞速从书包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然后翻开书包,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不会想到,王小明鼓鼓的书包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这是一颗刚刚割下的人头,脖子上的断口还有未凝结的鲜血。死者那一双没有生息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充满惊恐和难以置信。
王小明随手将死不瞑目的人头扔在脚下,继续翻书包,取出一个黑色小瓶,瓶里装的是满满的黑色液体——火油!
将黑色的火油淋在人头之上,王小明点燃了它。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稚嫩脸庞上的笑容轻松写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娴熟地加工艺术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围了人头,浓烟和烤肉的香气在林中迅速蔓延。没过多久,肉香就全变成了焦糊味。
两分钟后,那具人头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仅剩下无法辨认的头骨。王小明拿着这个焦黑的头骨,走到一块大石旁,捡起了另一个石块,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阵敲击过后,整块头骨完全破碎,变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静无人,王小明将碎骨扬在乱葬岗的荒坟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迹,才重新背起书包。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哼着儿时的儿歌,王小明若无其事地向镇中走去,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男孩刚刚在乱葬岗做了什么。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应有尽有,但眼前这位王小明绝对与众不同——他是个重生者。
重生前,王小明是天下间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死在他手上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有人说他长了三个脑袋和八个胳膊,是一头来自上古的八臂蛇魔,无人能敌,还有人说他浑身燃烧着火焰,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可以吸食他人的灵魂,想取谁命就取谁命。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王小明不是怪物,更没有传言中那般厉害,很多死在他手上的强者都比他强。但杀手杀人不是擂台决斗,再强的人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一旦你疏忽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刺杀了世上最顶级的强者黑帝叶光纪后,王小明也死了。可死后再一睁眼,他竟回到了八岁时代。
走在儿时的乡间小路上,看着周围那熟悉又陌生的环境,王小明感慨万千。
没有人知道,这位令天下闻风丧胆的杀手,会出生于这样一个荒僻小镇,童年时代的他更是贫穷渺小,毫不起眼。
小镇东边贫民窟有一间简陋的房子,是王小明的家。
走到家门口,王小明就看到一群人,正围着他家大呼小叫,还吵着要砸烂他们家的房子。
“欠你们的钱我会给你们的,请你们再宽限两天!”纪翠云站在门口,一脸焦虑。
王小明从小就没有爸爸,家里只有三个女人——妈妈、云姨和静静。
纪翠云就是云姨,从王小明记事时起,她就和女儿与王小明母子住在一起。因为王小明的母亲脑筋不太灵光,家中里里外外全靠她。她用瘦弱的双肩,养育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给了王小明无尽的温暖。
前几天,王小明生病了,纪翠云为给他看病,不得不去借高利贷。本以为拿到这个月的工资能还上,没想遇到晴天霹雳,她被学校解雇了!
被解雇了,就没有工资了,自然无法还上高利货。看着镇上的黑帮越逼越急,她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王小明看到那群黑帮的家伙,目光一寒。重生回来,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纪翠云长得清秀可人,是小镇中最美的一朵鲜花,镇长一直想收她当小老婆。威逼不成,他就暗中搞鬼,黑帮、解雇,都是那位镇长一手策划的,纪翠云的丈夫也是他唆使黑帮害死的。
“哟,这不是那个傻瓜女人的傻瓜儿子吗?”
“没有爸的小杂种!”
“快跟你那傻瓜老妈说一声,你地狱里的父亲一直在叫她去呢!哈哈哈……”
黑帮众人见到王小明,一齐嘲笑起来,笑声格外刺耳。
王小明的母亲年幼时发过高烧,有后遗症,脑筋不太灵光,人们都说她是傻瓜。但王小明知道,自己的妈妈并不傻,只是有点笨,或者说很笨。
“小明,你跑到哪里去了?病还没好就乱跑!”纪翠云努力装出严厉的样子,但目光中充满慈爱,让王小明心里甜丝丝的。
除了妈妈,纪翠云是世上最关心他的人。
“云姨,我刚刚去捉蛤蟆了。”王小明随口扯了句谎,然后望向黑帮中领头的那位。
领头的是个十分壮硕的年轻人,二十多岁,名叫童无道,父亲是小镇的黑帮老大童贯。在嘲笑王小明的人中,他的语调最为刻薄。
“我猜你昨天晚上是睡在伎院里的,没有回家。”王小明冲童无道一笑,“你爸死了,他也在地狱里叫你去呢!”
童无道没想到这小孩敢还嘴,顿时双目圆睁,大骂道:“小崽子,你不想活了?”
“你别打他,他只是个孩子!”纪翠云急忙冲来,将王小明护在身后,责备道:“别乱说话!”
王小明道:“云姨,我没乱说,我刚从雨衣巷那边过来,童家的哭声震天响,不会错的。”
童无道向自家的方向望了望,发现那边确实有哭声传来,不禁面色大变。刚刚骂完别人没爸,紧接着自己老爸就死了,有这种奇事?
虽然有些紧张,但想起镇长的嘱托,他还是不肯退去,并恶狠狠地对纪翠云道:“臭娘们,少废话,今天是还钱的最后一天,交钱还是交命,你自己看着办!不还钱我就先把你女儿,还有这小傻子的腿打断!”
“是我欠你们钱,与孩子有什么关系!”纪翠云大急。
“看来,我要先打断一个,让你知道厉害。”童无道向王小明走来。
“等下。今天还没过完呢,中午我会还你们钱,你来取吧!”王小明突然说道。
童无道一怔,这个小男孩的语调也太沉稳了吧,压根不像八岁小孩!
“对,中午,中午我一定还你们。”纪翠云也急忙说道。
童无道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好,这是你说的,别忘了。豁牙,中午带兄弟们来收钱,没钱就把小傻子的腿给我打折了,记得,要两条全打折!”
“无道哥,你就放心吧,我保证打折他三条腿!”
“哈哈哈……”所有黑帮成员大笑。
黑帮的人暂时退了,纪翠云却更加焦急了。现在到中午不过只有几个小时,她到哪里弄钱?如果能借到钱,她也不会借高利贷呀!
“云姨,别担心,有我呢。”王小明仿佛看穿了纪翠云的想法,解下书包轻轻打开,拿出一个小袋子,袋子里装满了金币。
纪翠云顿时被吓坏了。在渤海国,平常人家不会有金币,只有贵族、巨商、富绅才能拿得出来这玩意。一枚金币可换一万枚铜板,也就是一万元,是很大一笔钱。只需半枚,她的高利贷就可还上了。
“小明,你从哪里弄来的钱?”
“早上抓蛤蟆时捡到的,云姨你先收好。不过我猜这群人不是要钱,还不还他们都无关紧要。”
纪翠云感到今天王小明怪怪的,但来不及多想,勿忙将钱袋收进怀里,毕竟这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那我们先借用一枚,等见到失主,再还给人家,希望人家别介意……小明,你先进屋吃饭,然后和静静去上学,别迟到!”
“好的,云姨。”
王小明笑着走进家门,就看到一个和他同样大的小女孩,背着双手躲在门后。虽然女孩藏得很严实,但他还是看到她手里拿着一把剪刀。
“我迟早会杀了那群混蛋,给爸爸报仇。”女孩咬着牙说道。
这个女孩是纪翠云的女儿张静静,父亲被黑帮害死了,她总是想着报仇。
“我亲爱的妹妹,你这个样子是没办报仇的。”王小明说道。
“我是你姐姐!”女孩嘟起小嘴,瞪着王小明,那气鼓鼓的样子可爱极了。
王小明又笑了。因为妈妈记不得他的生日,童年时代,他总和张静静争老大。张静静自称姐姐,他自称哥哥,没有一天不吵。
“小明,别跟静静争,你当弟弟。静静,吃饭了。”一个声音从里屋传来,正是妈妈的声音。
王小明的妈妈叫王小红。母亲叫小红,儿子叫小明,这种情况比较罕见。但对于王小红来说,儿子的名字简单就好,太复杂了她记不住。
王小明很快看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又瘦又小,个子矮矮的,也就一米四出头。不过和平常的矮个不同,她的手脚一点儿都不短,比例也很匀称,再加上那张娃娃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大人,而像一个小学生。
张静静勿忙收起剪刀,拉住王小红的手道:“红姨最好了。红姨,我昨天教你数数来着,你还记得吗?”
王小红摆出一副很认真的表情,努力思索道:“一,二,三,四,五……六……六……”
数到六,她开始结巴了,似乎根本不知如何数下去。
“七、八、九、十!”张静静帮她顺了下去。
“对,是七和八……七和八前边是……五?”
“妈妈,学不会不用着急,先吃饭吧,等有空我慢慢教你。”王小明道。
“小明,妈妈是不是很傻,数数都学不会?”王小红有些失落地问。
王小明看着妈妈的眼睛,很认真地道:“妈妈你不傻,我永远都不会让人说你傻。你只是有点笨,不过没关系,笨人只要肯学习,早晚都会变聪明的。”
纪翠云也安慰道:“就是,你以前只能数到三,现在都能数到六了,以后肯定能数到一千,一万,不用急的。”
早餐很简单,是煮的红薯。他们家中已经没有钱了,若不是纪翠云勤快,去年的余粮多,连红薯都没的吃。
吃完饭,张静静不想去上学,因为纪翠云本来是学校的老师,现在却被解雇了,她不想见到学校那些人的嘴脸。纪翠云板起脸来骂了她几句,她才悻悻地和王小明出门。
出门后,王小明走上了另一条路,那根本不是去学校的路!
“你要干什么?妈妈让我们去上学,别淘气!”张静静叉着腰道。
张静静比较听话,王小明正好相反,他上学不用功,老和别人打架,还总以哥哥自称。身为王小明的“姐妹”,张静静一直对他很有意见。
王小明温和地笑道:“亲爱的妹妹,我跟你说过了,你这个样子是没办法报仇的。想报仇,我们要先成为御灵者。”
“御灵者?”张静静睁大眼睛。
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凡人,或在田间劳碌一生,或在市井混迹一生,庸庸碌碌,生老病死。就算努力锻炼,也只能强身健体,比普通人多两三斤力气而已。
但有一种人例外,那就是御灵者。
御灵者拥有契灵,可以通过契灵获得非凡的力量,使用各式各样的法术。弱小的御灵者,能依靠契灵击败强大的敌人,强大的御灵者,更可以飞檐走壁,开山碎石,完成常人难以想象的事。
御灵者由弱至强分为灵徒、灵师、灵尊、灵宗,四大等级。再往上,是天下间最顶尖的三皇五帝七十二王。
这个世界的贵族,几乎都是御灵者,最顶尖的御灵者,谈笑间便可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简直就是活的神明,受亿万人膜拜。
“谁不想成为御灵者,可我们根本买不起开灵符!”张静静道。
要想成为御灵者,必须要开灵,开灵符价格昂贵,若没有渠道,恐怕数万元都买不到。对于普通平民来说,能否得到开灵符,是成为御灵者的第一道坎。
“开灵符在这里!”王小明随意在书包里一翻,便有两个亮晶晶的符文出现在手中,“快点,我们去万灵殿。”
“你从哪里弄来的?”张静静一惊。
“杀人越货。”
王小明的回答很简单,其实却不简单。一个八岁小孩,手无缚鸡之力,跑去杀人、抢钱、抢灵符,还没惊动童家的人,这是怎样的大手笔!
张静静犹豫了一下,然后跟上了王小明的脚步。毕竟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成为御灵者就是终极梦想。
镇西,万灵殿。
做为南坡县周围四县二十一乡的开灵地点,这座万灵殿本该由王国委派的专门祭祀负责,可王小明到这里后,却看到了一位倾国倾城的少女。
“终于找到你了!”少女见到王小明,竟十分激动。
早上王小明跑走后,她又追寻了半天,始终没找到人影。没想到返回万灵殿,男孩竟自己送上门来了。
“你们认识?”张静静眨眨眼。
“当然认识,这位阿姨早上要打胎来着,我还赞助了她一块钱。”王小明很随意地道。
慕雨思的俏脸瞬间涨得通红,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好不好?
不过那事太羞人,还是不要在外人面前提了。
“你们要开灵?”
“没错,你是祭祀?”
“我只是来顶两天班,王国会派新的祭祀来。不过在新的祭祀到来之前,这里由我负责,你们所有问题都可以问我。”
张静静乖巧地道:“我什么都不懂,你能给我们详细讲讲吗?”
“好。”慕雨思点点头。
“手拿开灵符坐到那边的灵阵上,等灵符燃烧起来之后,你们的灵魂就会进入万灵世界。
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御灵者,要成为御灵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灵魂在万灵世界可以飞翔,第二,可以飞得很远。
因为万灵世界有好几重天,其中第一重天和第二重天都没有任何契灵,必须飞过这两重天,到达第三重天,才能见到契灵。大多数人能飞,但飞不到第三重天,也就无法得到契灵,成为御灵者。
契灵主要分三类,器具类、灵物类、特殊类。器具类以武器为主,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我们国家的铁甲军团,就是一支以铁甲契灵为主的军队。”
“铁甲依然在!”张静静单手握拳放在胸前,小身板站得笔直,摆出了一个很威武的姿式。
在渤海国,人人都听说过铁甲军团,他们是全国最好的一支部队。“铁甲依然在”的口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张静静很崇拜他们。
“对,铁甲依然在!”慕雨思笑着摆出一个和女孩相同的姿式,然后继续讲了下去。
“灵物类契灵包括各种动物、植物,甚至一些特别的家伙,比如鬼魅、幽灵。特殊类契灵就比较复杂了,有火、冰、风、电,以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东西。”
“那我们选什么契灵好?”张静静问。
“这个看你们的能力、喜好,以及运气了。就算相同的契灵,特性也可能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常见的契灵比较容易确立日后的修炼道路,而偏门的契灵,就只能自己摸索了。
在万灵世界中,品质越好的契灵越喜欢在高处。同等级的契灵,看光晕强弱大体可分辩好坏,越好的光晕越亮。而不同等级的契灵,则位于不同区域。第三重天的契灵被称为黑铁级契灵,最差,也最容易获得。我国铁甲军团的御灵者,绝大部分都是拥有黑铁级铁甲契灵。”
“难道还有比铁甲契灵更好的契灵?”张静静问。
“当然,不过越好的契灵数量越少,且越难获得,不可能像铁甲契灵那样,人多的足以组建军团。如果你能飞过第三重天,到达第四重天,就可获得青铜级契灵,每个都比黑铁级契灵好。再往上第五重天,第六重天,还有白银级契灵、黄金级契灵,比青铜契灵更好。”
……
听慕雨思讲了诸多事宜,王小明和张静静才坐在万灵殿的灵阵上,使用了开灵符。
光芒一闪,王小明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灰蒙蒙的世界,然后,他的心就沉了下来。
要获得契灵,首先要能飞翔,而他跟在原来世界一样,紧紧地被大地束缚着,无法飞翔上天。
“天生卑贱吗?”王小明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御灵者多数出身于贵族家庭,据说血统越高贵的人,越能在万灵世界翱翔,平民就算能飞,也飞不了太高。王小明,一个偏僻小镇笨女人的儿子,注定高贵不起来,甚至连最基本的飞翔能力都没有。
“也算是意料之内,大不了再走前世的老路吧。”王小明暗叹。
从小到大,王小明就知道这世界是不公平的,别人都有爸爸妈妈,他只有妈妈,还是个笨妈妈。街坊邻居的小孩天天欺负他,说他是傻瓜家的傻瓜,若没有纪翠云,他们母子简直就没法活下来。
如果这世界有神的话,神永远是偏心的。
但父母不优秀,诸神不眷顾,又能如何?前一世,他的成就足以自傲,这一世,他依旧要凭自己的双手打下一片天空。
“咦,那是什么?”王小明的目光一凝,因为天边有一个淡淡的虚影。
“不是说前两重天没有任何契灵吗?那个虚影是什么?”他心中狐疑。
有些不解地看了一会儿那个奇怪的虚影,张静静在不远处出现了,并且飞了起来。
见到张静静冉冉上升,王小明心中欣慰。只要女孩能获得契灵,那么这趟就不算白来。
可王小明还没高兴完,张静静突然停止了上飞,转而缓缓下落!
“怎么了?”王小明心中一惊,却见张静静落到他身边,抓住了他的胳膊。
“你飞不动吗?我带你!”
“喂,这个时候怎能带人,要保留体力,快飞,飞得越高才能得到越好的契灵!”
“闭嘴,就知道拖后腿的家伙!”张静静不由分说,拉着他向上飞去。
王小明心中着急,女孩这样拉着他飞,不是耽误了自己吗?第三重天才有黑铁契灵,两人绑在一起只会一无所获!
可是不管王小明怎样说,张静静就是不肯松手,一定要拖着他一起飞!
在这个灰蒙蒙的万灵世界里,张静静像鸟儿一样,抱着王小明越飞越高。
这层世界的最高点,有一层奇怪的光壁,好似锅盖一般,笼罩着这个世界。这是第一重天的壁障,越过它才能到达第二重天。
王小明知道这层壁障很奇怪,有的人可以顺利飞过,有的人则需要花费好大的力气才能撞过去,还有一部分人,怎么都过不去。
“静静,快放下我,否则你过不去的!”王小明道。
“闭嘴!”张静静冷哼一声,抱着王小明用力向上撞去。
“唰!”
似乎毫无阻挡,两人竟跃过第一重天壁障,到达了第二重天!
“我说行的吧?我们休息一下,休息一下再飞。”张静静大口喘着气,看来有些累了。
王小明非常过意不去,倘若不带他,女孩恐怕早飞到第三重天了。
“老妹,不能停,在这个空间里,时间越长,消耗的体力越快,你必须坚持向上,放下我吧!”
“再让姐姐放下你,姐姐就咬你!”女孩冲王小明呲了呲牙,然后继续向上飘飞。
王小明挣扎不得,只好抬头望向天空。第二重天也是灰蒙蒙的,与第一重天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个奇怪的虚影浮在天边,似曾相识。
“咦,这不是第一重天看到的虚影吗?怎么第二重天还在?它是什么东西?契灵吗?”
王小明有些诧异,如果是契灵的话,只会属于某一重天才对,哪能第一重天有,第二重天还有?
张静静有些奇怪地向王小明注视的方向看了一眼,却没说什么,继续向上飞。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两人渐渐到了第二重天的障壁处,张静静卯足了劲,撞了上去!
唰!
似乎又是毫无阻挡,女孩奇迹般带着男孩,到达了黑铁契灵所在的第三重天!
这一重天终于不再灰蒙蒙了,而是漂浮着许许多多的虚影。虚影们有大有小,或成群,或单列,形态各异,外面都笼罩着明暗不一的黑色光晕。
正如慕雨思所说的那样,越高处,虚影们的光晕越亮,而低处,多是一些暗淡无光的家伙。
王小明不禁向天边最远处望去,那个前两个层看到的奇怪虚影还在那里。和其它虚影不同,它没有一丝光晕,看起来毫不起眼。
“哇,这些就是契灵吗?”张静静高兴地大呼,然后飞到最近的一个虚影旁边。
这虚影是一张弓,周围的光晕非常淡。
“最普通的城防弓契灵,有了它,你可以到王城当个守城小兵了。”王小明道。
“我才不要当守城小兵呢!我要向上,得到更好的契灵!”张静静左右望了望,然后微怔道:“咦,这附近怎么都是弓呀?”
“自然界鹿有鹿群,马有马群,狼有狼群,契灵也是一样。同种类的契灵喜欢聚在一起,我们周围就是一个城防弓的契灵群。你看上边那群,是铁甲契灵,我国的御灵者如果可以飞到那么高,一般都会在那些中挑一个。”
张静静向头顶望去,只见许多铁甲虚影伫立在头上高处,光晕都比城防弓亮。还有几个特别亮的,位置也特别高。
“只要将任一虚影抓在手中,就获得了契灵。每人只能获得一个契灵,得到契灵后就会从万灵世界消失,回到原来的世界。”
王小明顿了顿,又道:“帮我找个匕首虚影,让我抓到吧。我看你还有余力,可以向上冲一下,若是得到青铜契灵,你就发达了。”
御灵者有很大的家族传承性。父母是御灵者,孩子很容易成为御灵者,父母的契灵好,孩子也容易得到好的契灵。张静静是平民的孩子,没有御灵者双亲,能得到黑铁级契灵就该谢天谢地了。
可令人意外的是,张静静抱着他到达第三重天,竟还有余力。王小明希望她飞得高一点儿,争取获得青铜契灵。
“我是你姐,不会丢下你的。”张静静撇撇嘴,继续抱着王小明向上飞行。
“老妹快放下哥。”
“闭嘴。”
俩人不断争执,女孩不断上飞。在王小明惊讶地目光中,张静静竟突破第三重天,到达了第四重天!
第四重天和三重天差不多,空中漂浮着许许多多虚影。不同的是,第三重天虚影的光晕是黑色的,第四重天光晕是青色的——它们是青铜级器灵。
青铜级契灵,是非常不错的契灵,通常只有出身于累世贵族家庭的人才能获得。王小明做梦也没有想到,女孩抱着他这个大累赘,还能到达这里。
“那边那群弯刀,是中山国弯刀骑士的首选契灵,给我弄一个吧!”王小明说道。
他更想得到匕首,但女孩抱他飞了这么久,很累了,他不能再给她添麻烦了。
“闭嘴,我还能再向上飞!”张静静低喝。
王小明知道张静静性子犟,也没办法,只好任由她抱着,然后望着远处发呆。
远处,前三层都出现过的那个虚影还在,仍是那样毫不起眼,没有一丝光晕。
张静静向上攀升越来越艰难,但始终没停,在急促的呼吸声中,她突破了第四重天,到达了第五重天!
第五重天契灵的光晕是白色的,白银级契灵!
白银级契灵仅次于黄金契灵,非常强大。在渤海国,只有大贵族家的子弟才有机会获得,普通贵族基本没希望。张静静,一个平民的女儿,怎会在带着一个累赘的情况下,达到如此高度?
王小明完全惊呆了,这太不可思议了!
突然,王小明想起一件事,纪翠云是张静静父亲在海外经商时娶的,镇里都说这个美娇娘是海外贵族,否则不可能这么漂亮。
他一直以为大家胡说,哪有贵族的女儿这么平易近人?但张静静的神奇表现,似乎说明云姨有贵族血统,还是非同寻常的贵族血统!
不过纪翠云就算出身贵族,家族也应该败落了吧。否则不会在丈夫死后,仍留在这个偏僻的小镇。
稍稍感叹了一下,王小明又向天边最远处看去。前四层看到的那个虚影仍在,它没有任何光晕,仿佛既属于这一层,又不属于这一层。
“奇怪,那到底是什么,怎么每层都有?”王小明忍不住发问。
“哪个?”张静静问。
“最远处,天边那个,没有任何光晕的。”王小明向天边指去。
“那里什么都没有呀!”张静静疑惑地眨了眨眼。
“明明就在那,你看不到吗?从第一层开始,那家伙就在那里了,那时它很显眼。”王小明道。
张静静噘起小嘴道:“你别骗人了!第一重天和第二重天,天上什么都没有,三、四层我仔细看过,那个方向也没有任何东西。”
“什么,你真看不到?”
“就是什么也没有!”
王小明皱起眉头,想起慕雨思介绍时,也说第一重天、第二重天没有任何契灵,难道只有他能看到那个虚影?
这事儿怪了。
“别打扰我,我还能再向上飞,如果我们得到黄金契灵,你以后要管我叫姐姐,听到没有?”女孩此刻满脸都是汗水,小脸红扑扑的,格外可爱。
“老妹,别做梦了。”
“闭嘴,只知罗嗦的混蛋弟弟!”
张静静艰难地向上飞,摇摇晃晃,摇摇晃晃,似乎每时每刻都能掉下来,但又一直没掉下来。
过了不知多久,两人竟到了第五重天的壁障处!
“啊——”张静静娇吼着,向最后的壁障撞去!
“唰!”
壁障突破!
第六重天!
最好的契灵——黄金级契灵所在的地方,他们竟然真的到达了!
王小明完全惊呆了。能得到黄金契灵的人,整个渤海国都没几个,张静静是怎样的妖孽,才能抱着一个累赘到达这里!
她太逆天了!
“小明,快叫姐姐!”张静静娇呼。
“妹妹,你真是太了不起了!”王小明高兴地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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