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的认知方面,罗裳从来都极为自信。
笑话!
能够成为一名女杀手,而且是出类拔萃的女杀手,哪个不是心细如发?哪个不是明察秋毫?
眼前是个什么样儿的人,一看便知。
然而面对龙行健,却让她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辨伪去妄、甄别好坏的能力。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副吊儿郎当的流氓痞子外表,却有着如此浩瀚绵长的内心,让人无法看透。
他,算是好人还是坏人?
好人?
怎么看都特么不像。
坏人?
嗯,越看越特么像。
那叫鸡蛋黄儿上长绿毛儿,简直坏透了。
看那两只滚烫无比的“魔爪”,十指如飞连搓带揉,自己一对弹性十足的如霜雪兔,现在红艳如血,都特么快成“卤煮”了。如果此时再有瓶茅台“歪嘴儿”啥的,估计这个流氓能够拿来下酒,就着喝上二两。
妈的!
不是坏人还能是什么?
简直是全天下最坏的那个。
真想一刀剖开他的胸膛,看看内心深处到底是什么颜色。
但是偏偏就是这个“坏人”,在不到两个小时时间,竟然救了自己两次。
确确实实,毫不掺假。
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命早就丢两回了。
而且,第一次救自己时肯定还差点儿送命,估计衣服都炸烂了,不然也不会恶趣到穿一身“齐天大圣”的戏装。罗裳早就知道这里是个卖玩具的小屋,刚刚下雨之前还在营业。
想到这里,她坚韧冷酷的内心有了一丝茫然,或者说纠结。
这丝茫然纠结直接把她自己吓了一跳。
不应该啊?
为什么呢?
自己和他是不可和解的敌人呀?!
别说是敌人,就算是伯尼条顿,那个苦苦追了自己三年的情人,在毒死对方的时候,她的内心都未起一丝波澜。
当然,他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应该算不上真正的情人。
时时心狠手辣,内心波澜不惊……
这才是一个杀手坚持的本色,该有的心境。
对,就该如此!
管他救不救自己,管他是流氓还是圣人。
到自己手里,就只有一个字:死!
一念至此,她看向龙行健的目光,再次淡定下来。
没有仇恨,也没有感激。
你还是那个淡到无味的敌人,必须淡然的去死。
然而,这丝淡然,仅仅在罗裳内心存在了一瞬。
因为她胸前的那两只“中型白兔”,两个小时之前还从未有男人涉足的地方,此时已经被这个流氓痞子“蒸熟了”。
对,是“蒸熟了”,这三个字分外贴切。
热气蒸腾、顶端红艳,如同沉寂万年的雪峰不再蛰伏,红红的岩浆立刻就要喷发。
四个字:奇痒无比!
刚刚在廊亭里到来的“初次高.潮”,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直到现在,还在她身体和脑海里余韵袅袅,此时又被勾引的蠢蠢运动。
妈的!
如果目光能杀人,意念能杀人,估计龙行健都死了不下一万次了。
不过,罗裳的这种想法确实算得上“恩将仇报”。
因为她被巨浪拍到巨石之上,主要的受伤部位就是胸前。
龙行健不得不大费周折,在此处给她反复推拿按摩,耗费的体内“气劲”堪称海量。
“咳咳……,罗裳,你不要用这种感恩戴德的眼神看着我,我可是拒绝接受的。虽然仅凭你的一束眼神,已经明显看出你对我情根深种,但我还是劝你适可而止。”
龙行健干咳两声,他何尝不知道那是杀人一般的犀利目光?但偏偏毫不在意,继续反话反说,那叫个非一般的嘚瑟,“我这个人对待美女从来很有原则,总结归纳为五个字:三不一没有。意思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没有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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