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那种……全身上下,像有千万只蚂蚁在骨髓中啃噬的滋味,真的不是一般的难受。
在熬下去,就算把对方给杀了,他们也会因为四肢气血不通,到最后也不得不截肢。
或者,因为手脚麻木,无法动弹,最后直接死在雪山之巅。
只是,较比之下,秦天更希望躺在冰天雪地里跟对方比拼耐力。
这鬼地方,实在天热了。
人都快被榨干了。
关键裤裆里的尿骚味,呛的人都没法呼吸了。
半个小时前,秦天直接一泡尿尿裤子上。
这没什么好笑的。
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说,直接在裤裆里拉屎都正常。这是本事,有能耐你穿着裤子拉一个出来我看看。
不到一分钟时间,身上的尿就烘干了,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骚味。
还有那该死的苍蝇,时不时飞来,在他面前跳跃,甚至还在他鼻尖上“吃饭拉屎”。
到了这个地步,秦天连眼皮都不敢眨一下。
天知道对方有没有藏在暗处观察他?
一旦眨眼,对方极其可能抢占主动权,到时候他们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
再过一会儿天就要黑了,沙漠温差大,白天温度最高时,地面温度能达到六七十度。到了晚上,冷的小丁丁都会冻成棍,零下几度,十几度都属正常。
所以,郑晓彪挺着急的,毕竟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们,总不能一直在这里跟对方熬下去吧?
而且,郑晓彪怀疑对方有没有因为脱水休克?或者其他原因已经半死不活了,或者溜走了。
否则,五六个小时过去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么等下去不是个事儿。”
郑晓彪决定主动出击。“老大,要不这样,你在这里给我们打掩护,我带几个人过去看看情况?”
这个办法要是可行的话,秦天早让他们带人杀过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
“回去!”
一句话喝了出来,秦天嗓子都快破了一样,就跟拉扯风箱一样,发出呼呼呼的声响。
作为一个狙击手的副手,其实跟狙击手区别不大。狙击手死了,副手就是狙击手。而作为一个狙击手,如果连半天都抗不下去,也不配称之为狙击手。
秦天敢打包票,对方现在肯定跟自己一样,外表看起来很狼狈。但事实上,他一定是一条随时准备好迸发出致命一击的毒蛇。这个时候,郑晓彪他们要是摸过去的话,肯定能将对方杀死。但是,郑晓彪他们这边肯定也会死一两个人。
这是最起码的。
秦天得为他们的生命负责!至少,能减免牺牲就尽可能的少死一个人。
要知道,全国上下只有不到一百个黑衫成员。这些人都是部队里顶尖的特战人员,黑衫成员随随便便拉出一个人来,都抵得上一个特种连。
国家为了培养他们这些人,没少花钱。
别的不说,就他们身上这装备,每一个人全副武装,连枪械衣服带内裤,一块算在里边的话,没个二三十万拿不下来。
这还是在华夏,在美利坚的话,一个牛掰的特战队员,身上的装逼价值超百万。
秦天身上装备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随随便便拿出一件,都可以说价值连城。
他手里的哪些装逼,要不是肥狼一手研究出来的,要不就是经过肥狼改造过的。技术超前二十年!
就好像美国八十年代,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了,而华夏到现在都还没有普及到人人。
譬如秦天手中的这把巴雷特重狙。
经过肥狼的改造后,射速近数千米,有效射程也达到令人叹为观止的三千米距离。
可以说,二十年后,在华夏也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能持有类似于这种枪械。五十年后都不一定能普及。
这就是高科技!
对方还没有动,他们只能等,除非对自己的命,对战友的命不负责。
只要对方一有异动,秦天便可在第一时间察觉。
远处,火红色的太阳,离黄色的地面不到一手之遥。再过一会儿天就要黑了,这个时候就已经可以明显感觉到,温度降低了一大半,还挺凉快。
清凉的晚风席来,令人萌生出阵阵困意。
郑晓彪跟尼玛德比几人哈欠连天。
这鬼地方……他们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天知道在出发的路上就碰到狙击手。照这个程度下去,三天怕是完成不了任务了。
照这个情形,要是对方蹲个三五天的话,那他们岂不是也得搁这儿蹲四五天啊?
显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里虽然不比雪山更冷,但绝对比雪山更为致命。
因为不论是秦天还是对方,他们都只是穿着较为单薄的作战服,白天没什么,到晚上的话,绝对熬不下去。
冷都冷死了!
还蹲守个屁四五天!
“咕咕!”
秦天咽了咽口水,泡沫般柔软的唾液,此时却跟刀子似的,刮的秦天喉咙生痛。
郑晓彪熬不住了,早早退到沙丘下边,靠着沙丘稍作小憩。
狙击手真不是人干的活儿,虽然他很想帮秦天。
尼玛德比几人也是,有气无力靠在沙丘上,轮到扎西顿珠看守对面。
时隔近七八个小时,突然一声枪响,震的众人立马趴在地上,端着枪托,一个个神情万分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