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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还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不该呆着呢。”
“去!你总不至于傻得想离开这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有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休想摆脱盖茨黑德。”
“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头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一点都不知道。”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
我陷入了沉思。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冷酷无情,对孩子来说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褴褛、食品匮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别名。
“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仁慈,更不用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黑德庄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没有那种英雄气概,宁愿抛却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难道就那么穷,都是靠干活过日子的吗?”
“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也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光听贝茜有时说起过,在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坐的时候得上了足枷,并绑着脊骨矫正板,还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大骂教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凭。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骇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才艺,我想也同样令人神往。她绘声绘色地谈起了她们制作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心动,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彻底变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三思之后轻声说出的结论。
“唉,唉,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立起身来说。
“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滚滚而来的马车声。
“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进早餐室,并且领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送我进学校。无疑,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因为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线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想太太一定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品质又不好的孩子,她那个样子就好像眼睛老盯着每个人,暗地里在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交谈中第一次获悉,我父亲生前是个穷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助理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不到一个月。
贝茜听了这番话便长叹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也是值得同情呐,艾博特。”
“是呀,”艾博特回答,“她若是漂亮可爱,人家倒也会可怜她那么孤苦伶仃的,可是像她那样的小东西,实在不讨人喜欢。”
“确实不大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在同样处境下,乔治亚娜这样的美人儿会更惹人喜爱。”
“是呀,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狂热的艾博特嚷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像画出来一般!——贝茜,晚餐我真想吃威尔士干酪。”
“我也一样——外加烤洋葱。来吧,我们下楼去。”她们走了。
第四章
我同劳埃德先生的一番交谈,以及上回所述贝茜和艾博特之间的议论,使我信心倍增,动力十足,盼着自己快些好起来。看来,某种变动已近在眼前,我默默地期待着。然而,它迟迟未来。一天天、一周周过去了,我已体健如旧,但我盘算的那件事,却并没有重新提起。里德太太有时严厉地打量我,但很少理睬我。自我生病以来,她已把我同她的孩子截然分开,指定我独自睡一个小房间,罚我单独用餐,整天呆在保育室里,而我的表兄妹们却经常在客厅玩耍。她没有丝毫暗示要送我上学,但我有一种很有把握的直觉,她不会长期容忍我与她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因为她把目光投向我时,眼神里越来越表露出一种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厌恶。
伊丽莎和乔治亚娜分明是按吩咐行事,尽量少同我搭讪。而约翰一见我就装鬼脸,有一回竟还想对我动武。像上次一样,我怒不可遏,忍无可忍,激起了一种犯罪的本能,顿时扑了上去。他一想还是住手的好,便逃离了我,一边破口大骂,声言我撕裂了他的鼻子。我的拳头确实瞄准了那个隆起的器官,用足力气狠狠一击。当我看到这一招或是我的目光使他吓破了胆时,我真想乘胜追击,达到目的,可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了。我听他哭哭啼啼,开始讲述“那个讨厌的简·爱”如何像疯猫一样扑向他的故事。但他的哭诉立即被厉声喝住了。
“别跟我提起她了,约翰。我同你说过不要与她接近,她不值得理睬。我不愿意你或你妹妹同她来往。”
这时,我扑出栏杆,突然不假思索地大叫了一声:
“他们还不配同我交往呢。”
尽管里德太太的体态有些臃肿,但一听见我这不可思议的大胆宣告,便利索地噔噔噔跑上楼梯,一阵风似的把我拖进保育室,按倒在小床的床沿上,气势汹汹地说,谅我那天再也不敢从那里爬起来,或是再吭一声了。
“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同你说什么?”我几乎无意中问了这个问题。我说几乎无意,是因为我的舌头仿佛不由自主地吐出了这句话,完全是随意倾泻,不受控制。
“什么?”里德太太咕哝着说。她平日冷漠平静的灰色眸子显得惶惶不安,露出了近乎恐惧的神色。她从我的胳膊中抽回手,死死盯着我,仿佛真的弄不明白我究竟是个孩童还是魔鬼。这时,我骑虎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