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先前没听马志说过马学文会过来,高虎连忙挥手说道:“学文来了,吃没吃饭呢,过来一起吃点。”
马学文摇了摇头:“没吃呢,刚下火车。”
马志闻言便起身给他找了双干净碗筷,又盛了满满一碗饭,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关切的眼神和举动就已经表明一切。
在马志和高虎几人面前,还摆着酒杯,应该是刚开始喝,所以酒杯里面的酒没动多少,马学文回身从袋子里面拿出一瓶刚买的白酒开口道:“正好路过烟酒超市,我就买了一瓶酒。”说罢便将酒瓶打开。
高虎接过瓶子之后仔细看了看道:“不错,这可是好酒啊,今天我们跟着借光了。”
酒的确是好酒,马学文花了一百块钱买的,因为他知道马志好这口,父亲不可能为了身体去戒酒,因为这是他的爱好,那就尽量买一些质量好点的,最起码也能减少一些对身体的损害,当然这种说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罢了,只为图个心安。
“快吃饭吧,今天炖的小鸡,都是小土鸡,可香了。”马志虽然有些心疼钱,不过他知道如今儿子能赚钱,而且觉得面上有光,也就没有去深想,转而给他夹了好几块鸡肉。
马学文没有着急去吃饭,他是一个有什么事情都很难藏住的人,当然这也分事,能让父母和亲朋开心的,他总会第一时间告诉对方。
只见他从购物袋里拿出手表盒,开口道:“爸,还有四天就是你生日了,我给你买了块手表,你看看怎么样,这里面还有衣服裤子和鞋。”
马志微微一愣,随手把表盒打开,虽然这个商标对他来说很陌生,但包装盒非常高档,一看就价值不菲,高虎伸头看了一眼,开口道:“欧米茄,臭小子你现在行啊,给你爸买这么贵的东西,你高叔我都戴不起。”
高虎的脸上闪过一抹羡慕的神色,当然并不是真如他所说戴不起,虽然现在外面仍然背负着好几百万的债务,但是他全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件是低于五百块钱的,脚上的皮鞋还两千多,这些都是马志聊天时告诉给他的。
有些人虽然账面上看起来很穷,但是他不会穷了自己和家人,像高虎这种只要有资金进账,他都会截留出一部分自己用,剩下的垫付工程款或者工资。
他羡慕只是因为马志有个这么厉害的儿子,不过到现在高虎等人也弄不明白马学文到底在做什么,只知道他管理着百货商场,在董强手下打工。
“这个很贵吗?”马志听到高虎的话开口问道。
高亮闻言连忙插话道:“欧米茄可是大牌子,最起码也得一万起价。”这位高亮初中就跟着高虎在工地上班,如今负责为工地购置材料,接触的人杂且多,知道的事情也非常广泛,为人比较圆滑,不过越到后期就越能偷奸耍诈,在自己大哥工地上赚了不少油水回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