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受了“儒者柔也”17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18。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19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此时,我应声明:现在鼓吹节烈派的里面,我颇有知道的人。敢说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对,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好人,便竟能从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转身来。)
其次还有疑问: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所以我说很难。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说了。节妇还要活着。精神上的惨苦,也姑且弗论。单是生活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所以有钱尚可,贫人便只能饿死。直到饿死以后,间或得了旌表,还要写入志书。所以各府各县志书传记类的末尾,也总有几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两人,赵钱孙李,可是从来无人翻读。就是一生崇拜节烈的道德大家,若问他贵县志书里烈女门的前十名是谁?也怕不能说出。其实他是生前死后,竟与社会漠不相关的。所以我说很苦。
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写入志书。不节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随便什么人的唾骂,无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说也很苦。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临了还有一层疑问:
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说:还有哀悼的价值。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一九一八年七月。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八月北京新青年月刊第五卷第二号,署名唐俟。
2 康有为(1858—1927) 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清末维新运动领袖,一八九八年戊戌变法领导者之一。变法失败后逃亡外国,组织保皇党,反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一九一七年又和北洋军阀张勋扶持清废帝溥仪复辟。一九一八年一月,他在上海不忍杂志第九、十两期合刊上发表共和平议和与徐太傅(徐世昌)书,说中国不宜实行“民主共和”而应实行“虚君共和”(即君主立宪)。
3 陈独秀(1880—1942) 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以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一九一八年三月,他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发表驳康有为共和平议一文,驳斥“虚君共和”的论调。
4 灵学派 一九一七年十年,俞复、陆费逵等人在上海设盛德坛扶乩,组织灵学会,一九一八年一月刊行灵学丛志,提倡迷信与复古。在盛德坛成立的当天扶乩中,称“圣贤仙佛同降”“推定”孟轲“主坛”;“谕示”有“如此主坛者归孟圣矣乎”等语。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曾刊载陈百年的辟灵学,钱玄同、刘半农的斥灵学丛志等文章,驳斥他们的荒谬。陈百年,名大齐,浙江海盐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钱玄同(1887—1939),名夏,浙江吴兴人,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后两人都曾积极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
5 新青年 综合性月刊“五四”时期倡导新文化运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创刊于上海,由陈独秀主编。第一卷名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为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迁至北京。从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钊等参加编辑工作。一九二二年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鲁迅在“五四”时期同该刊有密切联系,是它的重要撰稿人,曾参加该刊编辑会议。
6 “表彰节烈” 一九一四年三月,袁世凯颁布旨在维护封建礼教的褒扬条例,规定“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给予匾额、题字、褒章等奖励;直到“五四”前后,报刊上还常登有颂扬“节妇”、“烈女”的纪事和诗文。
7 君政复古时代 指袁世凯阴谋称帝时期。当时袁世凯御用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刘师培曾在中国学报第一、二期(一九一六年一、二月)发表君政复古论一文,鼓吹恢复帝制。
8 贞操论 日本女作家与谢野晶子作,译文刊登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一九一八年五月)。文中列举了在贞操问题上的种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与态度,同时指出了男女在这方面的不平等现象,认为贞操不应该作为一种道德标准。
9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宋代道学家程颐的话,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业儒”以儒为业,指那些崇奉孔孟学说,提倡封建礼教的道学家。
10 “重适” 即再嫁。
11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 是元代白话文,当时皇帝在谕旨前必用此语“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时只用“长生天气力里”即“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语的称号:“薛禅”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称号“聪明天纵”的意思;“完泽笃”是元成宗铁穆耳的称号“有寿”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称号“杰出”的意思。
12 斥革功名 科举时代,应试取中称为得功名;有功名者如犯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审判处刑。
13 “双烈合传” 合叙两个烈女事迹的传记,常见于旧时各省的府县志中。“七姬墓志”元末明初张士诚的女婿潘元绍被徐达打败,怕他的七个妾被夺,即逼令她们一齐自缢,七人死后合葬于苏州,明代张羽为作墓志,称为七姬权厝志。
14 钱谦益(1582—1664) 字受之,号牧斋,常熟(今属江苏)人。明崇祯时任礼部侍郎,南明弘光时又任礼部尚书;清军占领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为人所不齿。清乾隆时将他列入贰臣传中。著有初学集、有学集等。
15 “妇者服也” 语见说文解字卷十二:“妇,服也。”
16 这里所说的女人再嫁后遭遇惨苦的故事,在壶天录和右台仙馆笔记等笔记小说中有类似记载。壶天录(清代百一居士作)中说:“苏郡有茶室妇某氏,生长乡村,意复轻荡,前夫故未终七而改醮来者忽闻后门剥啄声厉甚。启户视之,但觉一阵冷风,侵肌砭骨,灯光若豆,鬼语啾啾,惊栗而入;视妇人则口出呓语,茫迷人事矣。自称前夫来索命哀号数日而死。”又右台仙馆笔记(清代俞樾作)中有山东陈媪一条:“乙客死于外,乙妇挟其资再嫁,而后夫好饮博,不事恒业,不数年罄其所赍。俄后夫亦死,乙妇不能自存,乞食于路未几以痢死。”
17 “儒者柔也” 语见说文解字卷八:“儒,柔也。”
18 论语述而记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话。根据朱熹的注释,述即传旧,作是创始的意思。这原是孔丘自述的话,说他从事整理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工作,都只是传旧,自己并未有所创造。后来“述而不作”便成为一种古训,认为只应该遵从传统的道德、思想和制度,不应该立异或有所创造。因此,不述而作,也就是违背古训。
19 对于室女守志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间有些较开明的文人曾表示过非议,如明代归有光的贞女论、清代汪中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都曾指出它的不合理;后来俞正燮作贞女说,更表示了鲜明的反对的态度:“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别乎?此盖贤者未思之过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室女,即未嫁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