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夏从前还暗自笑过那些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密接触而被狗仔队拍到的娱乐圈同事们,可轮到了自己,他终于明白了那种感觉,去他的他的狗仔,滚他的新闻头条,他现在就是想亲自己心爱的那个人,谁都阻止不了他。
等过了好一会,郑夏终于亲够了,才愿意放开安知州,看着他红通通的脸蛋,甚至又捏了一把,“好了,亲够了,现在,可以打我了。”
安知州扶着额头,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郑夏,只觉得现在的脑子都是不清醒的,迷糊的,无法思考也无法言说的,恍恍惚惚问了一句,“为什么打你?为什么亲我。”
郑夏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我的安安。”
他原来就是打算今天表白的,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先流氓地亲了一口,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才将告白的话说出口。
“因为我喜欢你。”
安知州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他反复也被裴向雀传染了,只会结结巴巴地说话,“为,为什么,你在说,说什么?”
郑夏到底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即使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很快冷静了下来,和眼前的安知州说着真心话。
“我还记得,自己头一回见你的时候就想,这小孩怎么这么好看?那时候你还骂了我,对不对?”郑夏回忆着那时候的情景,“可我却忽然动心了。”
动心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喜欢却是由很多个瞬间慢慢积累而成的。或许才开始仅仅是一个心动,可是一点一点的接触,郑夏无可救药地被安知州吸引。
喜欢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事情。
郑夏从来没想过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少年。
“其实我没谈过恋爱,上学那会没遇到喜欢的人,工作了又忙到没什么找自己喜欢的人。所以第一眼看到你,就想,我喜欢他。”
安知州从来不知道这些,他只是闭着眼听着,一直跳得急促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郑夏真是没有谈恋爱的经验,表白的时候不说之后该怎么对对方好,反而一直谈自己的心路历程,“其实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年纪多大,男人三十一朵花嘛。可是和你比起来,我好想年纪就真的大了起来。也想过要不要和你表白,想了很久,还是很自私地决定表白了。”
“快三十年才遇到一个喜欢的人,要是让我的安安跑了,得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我不想等了。”
安知州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颤抖,特别惹人怜爱,连着声音也在发抖,“你还没有说,为什么呢?”
“因为你特别可爱,特别勇敢,”郑夏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颊,仅仅是脸颊而已,却足够亲密了,“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在那个雨夜很久过后,郑夏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那么心疼安知州,因为他特别可爱,因为自己心动了,喜欢上了那个淋透了雨的安知州。
雪还在下着,郑夏将安知州罩在自己的身下,他的后背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雪。
安知州想说,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勇敢,比如说现在,他连回应一句都不敢。
回应一句我喜欢你也不敢。
安知州在感情上非常怯懦,大约是因为童年的缘故,他有过很喜欢的小伙伴,被领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他。他曾经很爱自己的养父母,可是他们却在自己的第一个生日上去世。
太多太多,他都不敢回应一份新的感情,或者只有蜷缩起来,不让别人接触自己的内心才是安全的。
可是眼前的郑夏却不同,他太有诱惑力了,安知州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的人,所以不敢回应,也舍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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